第二十一章 汉泽曼(1 / 2)
《德俄再保险条约》由正文和附加的《德俄商约》共同组成。
正文分三条:第一条、德俄两国同意,如果对方与第三大国交战,己方保持中立。但此条款不适用于德国攻击法国或是俄国攻击奥国。第二条、俄方承诺不在巴尔干半岛采取单边的军事行动。第三条、德方承诺,俄国对于黑海海峡的任何干预,德国都将保持中立。
《德俄商约》规定,俄国对于来自德国的工业品征收比最惠国低5%的关税,但可以不低于法国;德国对于来自俄国的农产品征收比最惠国低5%的关税,且不应高于奥国。
条约期限为五年,即以原来的《再保险条约》最后期限1890年6月算起至1895年6月。《德俄商约》则自签署之日起执行。
除此之外,新条约继续秉承了已有的保密原则,这将使双方的外交活动更加灵活,但《德俄商约》披露了必须公开的部分内容。
条约签署后,其他各大国虽然早已从各自的渠道获悉德俄两国正在秘密接触,但对于条约的内容自然是根本无从知晓的。
《再保险条约》使俄国感到安全的同时,德国则在贸易上获得极大收益,这是威廉最为看重的。
国内的经济依然每况愈下,威廉则苦苦追寻良策。
在金本位的货币制度下,凯恩斯主义虽然受到极大限制,但对于没有任何内债和外债的德国来说,却还是有用武之地的。
以德国目前的国力和财政状况,发行低息公债是很轻松的事情,但怎么把钱花出去却是件精细活。既要保证把钱用到刀刃上,更要防止因此造成进一步的生产过剩以及贪污**问题。
威廉把自己的想法通过谢林首相,传达到国会以及帝国的经济界。于是,国会议员,政治评论家以及各地的银行家和企业主纷纷通过媒介发表自己的看法,有的赞成,有的反对,有的献计献策,有的猛烈批判,一时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柏林每日电讯报》更是为此开辟了论战的专栏。
其中一位名叫汉泽曼的银行家的言论颇令威廉侧目。
汉泽曼是德国新兴的四大银行之一柏林贴现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贴现公司虽然在资本规模上比德意志银行略微逊色,但其业务范围更广,尤其是在投行、推介发行和承销债券业务上,更是唯一能和强大的犹太私人银行——布莱希罗德银行相抗衡的一家公共股份制银行。此外,该行在欧洲大陆以外的投资也是全德规模最大的,早在1870年以前,该行便积极帮助汉堡的商人们在南大洋的萨摩亚等地开辟种植园,1880年代以来更是大规模介入南美地区阿根廷和乌拉圭的铁路建设,以及布宜诺斯艾利斯和新墨西哥的城市扩建运动,遂成为德国资本在拉美地区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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