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 折冲(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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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伯特方案提交总理衙门后,清廷中枢普遍认为路权实比台湾更为重要。不过,清流大臣翁同龢却认为台湾不可失,“恐从此失天下人心”。

不过当下的选择权却不在中国自己手里,在日本的积极运作和德国的暗中帮助下,欧洲四国尚未就是否使用武力作为调停之必要手段上没有取得一致。

在这种情况下,日本急于和中国单方面达成和议,如此一来欧洲列强以损失日本利益来换取中国回报的计划就可完全落空。

不过,日本的和议方案除割地一项外,其他各项也均为清廷感到困难的。

于是由李鸿章起草的一份说帖被送呈至日本外交大臣陆奥宗光面前,说帖内容分朝鲜自主、让地、兵费以及通商权利四项。除承认朝鲜自主外,对其余3项皆有所驳论。

如:“让地”一项揭露日本的谎言:“日本与中国开战之时,乃布告各国说,‘我与中国打仗,所争者朝鲜自主而已,非贪中国之土地也。’”

“兵费”一项说:“日本所索赔款,既名为兵费,却无迄今所费详细数目,虽非外人所能周知,谅较之所索三万万两恐不及其小半。”

“通商权利”一项称:“中国如准洋商在华开办工厂,势必尽夺小民生计,于华商所设制造厂极有妨碍,国家自不能不出力保护。如果中国以此等利益准予日本,各国皆援一体均沾之例,则华商之制造工厂立即挤倒矣。”

陆奥宗光读完说帖后,认为“笔意精到,仔细周详,将其所欲言者都尽情说了出来,不失为一篇好文章。”

而后,陆奥将说帖专呈首相伊藤博文,并与之相商。

两人商议后觉得,和清廷打嘴官司怎么都是一件耗时耗力的事情,当下迅速迫使对方就范才是最为要紧的。

于是,经过一番慎重考虑,并征求了德国公使的意见后,对原和议条款进行了减让。

主要是兵费赔偿一条,由三万万两减为两万万两;其次,口岸设厂一事可暂缓数年后执行,是为“保护期”。

日本驻华公使将修改后的和议条款送达总理衙门,并且对中方下达了最后通牒,称“此为最后之条款,改无可改,若中方不允,则难免再开战端。”

在这种情况下,李鸿章求于俄国和法国,因为他已经通过各种渠道打听出“唯此二国持议最坚”,或者说只有俄国和法国是敢于以武力作为后盾迫使日本就范的。

在了解了中日之间和议的最新进展后,俄国外交部向英、法、德三国发出照会,要求就使用武力一事情尽快达成一致。如果各国不能达成一致,则俄国将放弃干预,并支持日本对于中国领土的任何要求。

法国由于和俄国达成了某种交易,因此全力支持俄国,表示愿意以其远东舰队“作为联军之一部”。

英国由于担心俄国彻底退出干涉后怂恿日本攻取北京,使清廷有覆灭的危险,因此格莱斯顿接受了俄国的建议,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将“考虑使用武力”。

当三国业已就动用武力达成一致后,德国就再次面临选择,但是且不说此时德国的力量不足以和三国争锋,即便实力足够也不能、也不会因为日本的利益而和欧洲三大国闹翻。

在这种情况下,赫伯特召见了青木周藏,转达了威廉的旨意:“皇帝认为,武力干涉既成,则德国或者加入其中,或者置身其外。至于和日本联手反对三国,眼下还是不行的。而就置身其外和加入其中两相比较而言,后者或对日本更为有利。因为德国即便置身其外,日本亦无法抗拒三国的最终要求。”

赫伯特非常客观的分析了当前的形势,并且坦诚的告诉青木,当下德国必须站在日本的对立面和三国虚以委蛇,否则结果可能会更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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