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六章 荷兰人来袭(1 / 2)
荷兰,实际上现在叫尼德兰,它名义上还处于西班牙的统治之下。
1568年,爆发持续80年北方省反抗西班牙的80年战争。
1579年北方省中的七省成立了联盟,共同反对西班牙统治。这被认为现代荷兰的开始。
1581年7月26日,来自荷兰各起义城市的代表在海牙郑重宣布:废除西班牙国王对荷兰各省的统治权,联盟正式宣布独立,成立荷兰共和国(正式名称为尼德兰联合共和国)。
1588年,七个省份联合起来,宣布成立荷兰联省共和国。这是一个在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国家。很多历史学家说,它是世界上第一个“赋予商人阶层充分的政治权利的国家”。
现在,西班牙还是没有承认这个国家,按照历史还要等上几十年死鸭子嘴硬的西班牙才会硬着头皮承认这个国家。
这个时代,在亚洲的尼德兰人,准确来说都是属于联合东印度公司的。
荷兰东印度公司是建立于17世纪欧洲的大航海时代,当时的欧洲各国兴起海上冒险,探寻世界地理,更发展外海的商机。
16世纪的葡萄牙在东南亚地区已有殖民地与商业发展,1560年代,一群荷兰商人派浩特曼至葡萄牙刺探商情。
浩特曼回国后,这群商人便成立一家公司,利用这个资讯往东印度地区发展
从1595年4月至1602年间,荷兰陆续成立了14家以东印度贸易为重点的公司,为了避免过度的商业竞争,这14家公司于是合并,成为一家联合公司,也就是荷兰东印度公司。
荷兰当时的国家议会授权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东起好望角,西至南美洲南端麦哲伦海峡具有贸易垄断权。
荷兰东印度公司由位于阿姆斯特丹、泽兰省的密德堡市、恩克华生市、德夫特市、荷恩市、鹿特丹市六处的办公室所组成,其董事会由七十多人组成,但真正握有实权的只有十七人,被称为十七人董事会,分别是阿姆斯特丹八人、泽兰省4人,其他地区各一人。
荷兰东印度公司是第一个可以自组佣兵、发行货币,也是第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并被获准与其他国家定立正式条约,并对该地实行殖民与统治的权力。
荷兰东印度公司在爪哇的巴达维亚建立了总部,其他的据点设立在东印度群岛、香料群岛上。
到了1669年时,荷兰东印度公司已是世界上最富有的私人公司,拥有超过150艘商船、40艘战舰、五万名员工、与一万名佣兵的军队。
煊军海军与尼德兰人的海上冲突已经由来已久了。
早在煊军成立初期,刚刚决定以火器为主要作战手段之后,为了解决火药中的硫磺成分的来源,还有海军所需的铜料,陈信就带人抢占了对马岛。
当时还顺便去了一趟长崎,把那里的工匠和尼德兰商馆给抢劫一空,缴获了几十艘大海船。
不过,那一次煊军做的隐蔽,而且,后来又对那些大海船做了改进,谁都不可能从外貌上认出那是尼德兰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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