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拾柒章 不归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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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不归人

那是她从未见过的景象,似乎不像人间之景。夜、人、剑,寒光闪花了她的眼睛,将死神错作天神。那张举世无双的面容仿若被霜雪雕刻而成,此刻却露出了难得的一丝情绪,从那双瞳眸里,她看见了癫狂的猩红。

“陛下,还请恕罪。”就是这样的话语被他说起来也十分的随意。叶黛暮觉得自己好像又被抛起来了。男人的胸膛很宽广,有着一股特殊的气味,啊,是水汽的味道。叶黛暮发现他的靴子是半湿的。

河水,那河上的偶遇,也并非偶然吧。叶黛暮从不觉得自己女扮男装不会被人认出来,因为她的长相不够英气,当然也够不到女人漂亮的标准。庆幸这个朝代女人能拥有继承权,行走在外穿个男装而已,不会被人抓去报官沉塘。

剑与重器碰撞在了一起,巨大的响声似乎就在她的耳边,一下子打断了她的思绪。这个男人的剑用的很好,手指上的厚茧显示了男人并非真的如长相那般,随心所欲便能得到一切。他习武。

但他应该不是江湖之人。他的衣服是进贡的绸缎,非世家子,不能裁衣穿戴。那么他会是哪个家族的呢?不是徐家。他和皇太后不像。不是姜家。因为他手臂上没有被铠甲伤到的痕迹。剩下的她就排除不开了。但应是本宗。这通身的气派寻常的分宗也是培养不出来的。这大概是气度的关系。

想着,叶黛暮的思维又转到其他地方去了。若是能顺利回去,也该让人教她用剑。起码在这种情况,她可以自保就好。好像又想得太贪心了。上一次,上一次用剑的时候,她还把重鹰当劈柴的斧子用呢。总觉得地底下的列祖列宗都要恨铁不成钢地上来揍她一顿了。不过,想来她这力气应该也能学上一两招防身吧。

男人单手握剑,另一只手推了她一把,避开了重锤的攻击。真是奇怪,不是刺客嘛,带这么重的武器感觉没什么美感啊。恩……作为被刺杀的人这么想好像有点傻。避开了攻击,男人又立刻将她扯了回去,转手杀了一个欺身上来的刺客。长发被红色的丝带系了起来,在剧烈的动作中划出一个圆润的弧度,很是好看。犯花痴的叶黛暮觉得自己没救了。

似乎曾经有人说过,执剑的男儿才是这世上最叫人忘不掉的美景。叶黛暮见过很多人舞剑,刺客的剑是藏在暗中的杀机,姜瑛的剑是万人莫敌的英勇,而这个男人,这个将她护在怀里的剑却像流水。

时而如同溪水温柔婉转,时而如同瀑布狂躁叫嚣,时而如同汪洋有吞噬一切的气息,但无论是什么时候,这似水的剑总能将她保护的滴水不漏。痴迷地望着男人挥剑。是的,叶黛暮终于认同那句话。这个男人执剑之时,确实是梦中之境,最美的梦也不过如此吧。她被剑光笼罩着,急躁的心此刻却沉静下来了。

他确实算得上是一个剑客,起码对上这么多稀奇古怪的刺客,他都没有落于下风,剑术不凡。若不是人数实在是多过头,他也不会被困在这里。当然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她。又拖后腿了,叶黛暮有些心酸的想。

“幼安,陛下就交给你了。”姜瑛的声音响起的同时,男人挥剑砍伤最近一人的手臂,便毫不犹豫地抱起她,头也不回地奔走了。这一刻叶黛暮就知道自己错了,错的离谱。姜瑛必定认识他,不,他们必为知己,能为之死。

只有知己才能如此相互信任,执剑的人是难以背对着危险逃走的。叶黛暮也尝过那滋味,恐怕比任何东西都更容易叫人上瘾。可是这个男人竟然在危机中仍然不发一问,对姜瑛报以绝对的信任。也只有“知己”二字才配得上这段友谊。

叶黛暮牢牢地攀附着那双有力的手臂,手指不由地颤抖起来。因为实在是太快了,风叫她看不清所有的一切,甚至将声音都吞噬了。身后金戈相交的声音越来越模糊,最终被绿竹阻挡干净。喧闹最后又归于寂静。

姜瑛能脱身吗?她不知道。姜瑛受伤重吗?她不知道。姜瑛会因此而死吗?她不知道。但是她知道,她绝不会放任这件事发生而无所作为,她绝不会,她发誓。总是天涯海角,她都会寻找回来的。

“啧。”但是男人的轻笑,叫她所有的热血都在瞬间冷却了下来。她太弱小了,什么也做不到,连此刻逃跑都是被人抱着才能脱离困境。她不过是个无用的傀儡,竟还想着要翻天。他是在笑她吗?

她还是那个女皇,一无所有,孤立无援,危机四伏。

“是啊,我是在笑你。笑你的不自量力,笑你的幼稚虚伪。若不是被仲常庇护着,你怎可能还活到现在。至于那虚无缥缈的明日,我劝你省省吧。”男人的话叫她越发的消沉了。仲常是姜瑛的字。她确实太天真了。想着明日如何,日后如何,可她偏偏连今日都做不好!

活下去,不顾一切活下去,哪怕卑劣也无所谓,只要活下去,总有一天,会翻转的。

活下去吗?用尽手段,像蝼蚁,像浮萍,像叛徒,甚至像皇太后那样活下去吗?

姜瑛就是为了保护我,如果此刻回去,和电视剧里那些愚蠢的白莲花女主有什么不同。

可是凭什么被保护,谁都没有义务为任何人丧命。凭什么!

我是女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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