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2章 (1)(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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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主以李德林为内史上士,自是诏诰格式用山东人物,并以委之。帝从容谓群臣曰:“我常日唯闻李德林名,复见其为齐朝作诏书移檄,正谓是天上人;岂言今日得其驱使。”神武公纥豆陵毅对曰:“臣闻麒麟凤皇,为王者瑞,可以德感,不可力致。麒麟凤皇,得之无用。岂如德林,为瑞且有用哉!”帝大笑曰:“诚如公言。”

己巳,周主享太庙。五月,丁丑,周以谯王俭为大冢宰。庚辰。以杞公亮为大司徒,郑公达奚震为大宗伯,梁公侯莫陈芮为大司马,应公独孤永业为大司寇,郑公韦孝宽为大司空。

己丑,周主祭方丘。诏以“路寝会义、崇信、含仁、云和、思齐诸殿,皆晋公护专政时所为,事穷壮丽,有逾清庙,悉可毁撤。雕斫之物,并赐贫民。缮造之宜,务从卑朴。”戊戌,又诏:“并、邺诸堂殿壮丽者准此。”

臣光曰:周高祖可谓善处胜矣!他人胜则益奢,高祖胜而愈俭。

六月,丁卯,周主东巡。秋,七月,丙戌,幸洛州。八月,壬寅,议定权衡度量,颁之于四方。

初,魏虏西凉之人,没为隶户,齐氏因之,仍供厮役。周主灭齐,欲施宽惠,诏曰:“罪不及嗣,古有定科。杂役之徒,独异常宪,一从罪配,百代不免,罚既无穷,刑何以措!凡诸杂户,悉放为民。”自是无复杂户。

甲子,郑州获九尾狐,已死,献其骨。周主曰:“瑞应之来,必彰有德。若五品时叙,四海和平,乃能致此。今无其时,恐非实录。”命焚之。

九月,戊寅,周制:“庶人已上,唯听衣绸、绵绸、丝布、圆绫、纱、绢、绡、葛、布等九种,余悉禁之。朝祭之服,不拘此制。”

冬,十月,戊申,周主如邺。

上闻周人灭齐,欲争徐、兖,诏南兖州刺史、司空吴明彻督诸军伐之,以其世子戎昭、将军惠觉摄行州事。明彻军至吕梁,周徐州总管梁士彦帅众拒战,戊午,明彻击破之。士彦婴城自守,明彻围之。

帝锐意以为河南指麾可定。中书通事舍人蔡景历谏曰:“师老将骄,不宜过穷远略。”帝怒,以为沮众,出为豫章内史。未行,有飞章劾景历在省赃污狼籍,坐免官,削爵土。

周改葬德皇帝于冀州,周主服□,哭于太极殿;百官素服。

周人诬温公高纬与宜州刺史穆提婆谋反,并其宗族皆赐死。众人多自陈无之,高延宗独攘袂泣而不言,以椒塞口而死。唯纬弟仁英以清狂,仁雅以瘖疾得免,徙于蜀。其余亲属,不杀者散配西土,皆死于边裔。

周主以高湝妻卢氏赐其将斛斯征。卢氏蓬首垢面,长斋,不言笑。征放之,乃为尼。齐后、妃贫者,至以卖烛为业。

十一月,壬申,周立皇子衍为道王,兑为蔡王。

癸酉,周遣上大将军王轨将兵救徐州。初,周人败齐师于晋州,乘胜逐北。齐人所弃甲仗,未暇收敛,稽胡乘间窃出,并盗而有之。仍立刘蠡升之孙没铎为主,号圣武皇帝,改元石平。

周人既克关东,将讨稽胡,议欲穷其巢穴。齐王宪曰:“步落稽种类既多,又山谷险绝,王师一举,未可尽除。且当剪其魁首,余加慰抚。”周主从之,以宪为行军元帅,督诸军讨之。至马邑,分道俱进。没铎分遣其党天柱守河东,穆支守河西,据险以拒之。宪命谯王俭击天柱,滕王逌击穆支,并破之,斩首万馀级。赵王招击没铎,擒之,馀众皆降。

周诏:“自永熙三年以来,东土之民掠为奴婢,及克江陵之日,良人没为奴婢者,并放为良。”又诏:“后宫唯置妃二人,世妇三人,御妻三人,此外皆减之。”

周主性节俭,常服布袍,寝布被,后宫不过十馀人;每行兵,亲在行陈,步涉山谷,人所不堪;抚将士有恩,而明察果断,用法严峻。由是将士畏威而乐为之死。

己亥晦,日有食之。

周初行《刑书要制》:群盗赃一匹,及正、长隐五丁、若地顷以上,皆死。

十二月,戊申,新作东宫成,太子徙居之。

庚申,周主如并州,移并州军民四万户于关中。戊辰,废并州宫及六府。

高宝宁自黄龙上表劝进于高绍义,绍义遂称皇帝,改元武平,以宝宁为丞相。突厥佗钵可汗举兵助之。

太建十年戊戌,公元五七八年春,正月,壬午,周主幸邺;辛卯,幸怀州;癸巳,幸洛州。置怀州宫。

二月,甲辰,周谯孝王俭卒。

丁巳,周主还长安。

吴明彻围周彭城,环列舟舰于城下,攻之甚急。王轨引兵轻行,据淮口,结长围,以铁锁贯车轮数百,沈之清水,以遏陈船归路,军中恟惧。谯州刺史萧摩诃言于明彻曰:“闻王轨始锁下流,其两端筑城,今尚未立,公若见遣击之,彼必不敢相拒。水路未断,贼势不坚;彼城若立,则吾属必为虏矣。明彻奋髯曰:搴旗陷陈,将军事也;长算远略,老夫事也。摩诃失色而退。一旬之间,水路遂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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