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第四具尸体(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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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案发现场是在略显偏僻的郊外,故而此刻并没有太多的人在封锁圈外围观,而在种种因素的催化下,法医如今则选择将尸体带回警局。

而罪案组此刻则留在案发现场进行详细的现场勘验工作,可以清楚的发现,案发地带比较空旷,四周没有存在任何的遮掩物或是茂密植被。

罪案组在现场发现了死者的衣物和一个精致的黑色皮包,在皮包中,罪案组找到了死者的身份证,并借此了解到了本案死者的身份和年龄。

除此之外,现场并未发现什么有用的线索,也为提取到任何有价值的脚印亦或者是指纹,因为这里是郊外,所以也并未发现有监控摄像头。

在案发现场的附近,只有两家从事废品回收的住户,而发现死者尸体的人,就是一个住户家的孩子,声称是孩子在屋外玩耍是突然看到的。

孩子被血色尸体吓傻之后,大喊着跑回家中,事后家长察觉到事情不妙,于是打电话报了警,到目前为止,孩子还尚未恢复到正常的状态。

据两家住户介绍说,他们先前并未在附近听到过怪异的声响,也没见到行踪诡异的人,直到孩子大喊着跑回家后,才发现了这具血色尸体。

在现场继续逗留了几个小时的时间后,罪案组则驱车返回了花市警察局,现在他们需要了解一下法医对剥皮案件的第四具尸体的尸检报告。

“死者名叫王慧,女,年龄二十五岁,花市本地人,目前在梨园游乐场担任摩天轮区域的管理员,因为工作原因,平日经常与陌生人接触。”

“死者的死亡时间应该在晚上七点到九点之间。”

“死者的死因尚且无法确定,在死者身体上没有发现明显的致命伤口,也未发现死者的骨骼部位出现伤痕,不过此次死者的舌头并未丢失。”

“此次死者的尸体和前三起案件存在着高度的相似,死者在死后被凶手残忍的剥下了身体的皮肤,并且此次凶手带走的是死者体内的肺脏。”

“通过对死者的血液化验后,我们得知,在死者的血液含有少量的酒精,并且还存在有少量的乙醚残留物,应该是凶手用乙醚迷晕了死者。”

“可以初步推断,死者在遭到凶手绑架之前,曾经喝过酒,为了防止死者在前往案发地的时候会发出叫喊引起旁人注意,所以凶手利用了乙醚。”

“目前能从死者尸体上得到的线索只有这么多,剩下的就全都交给你们了。”法医在随意的做了一个收尾之后,则是立刻转身离开了办公室。

现在的线索还比较模糊,所以,目前的罪案组则立刻驾车前往了死者的工作单位——梨园游乐场,说不定能够从那里得到一些有用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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