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剧本?不会写啊!(2 / 2)
他自己都弄不明白,就别说是车导了,不过好在他还会讲故事。
于是他便把当初NZG要发第一张单曲《爱你》之前那天晚上他想到的故事给车导讲了一遍。
这个故事很简单,取自一部电影,一部以前他看过的电影。
这个电影名叫《夜店》是后来拍泰窘大火的徐争主演的,里面还有李小鹿,乔任,没有出名的张加一等人,颜值,演技,可以说都是相当在线的一部电影。
电影投资了250万,最终票房是1190万,看起来好象差了很多,但其实是要分成的。
1190万里面,院线那边分去了大头,剩下的钱再交了税,只能说不赔本,小赚了一点。
可以说这部电影是很被低估的一部电影,郑文哲以前看过这部电影的时候也感觉挺有意思的,可以说没有什么尿点,这才是最主要的,他也没有教你做人的原则,只是一些小人物的生活,故事发生的地方也只是一个小型的24小时超市,主要的演员也就那么几个。
郑文哲以前看过三、四遍这部电影,再加上重生之后,他的记忆力特别的好,于是就坐在那里和车导说了起来,从一开始主演何三水到超市和傻侄子一起准备要钱。
到后来绑了收银员自己收钱赚钱,再到后来真正的大贼过来要钻石……
听着郑文哲讲着故事,车导也从一开始只是有些兴趣,到后来越来越感兴趣。
“你的这个故事很不错,你有兴趣把它拍成电影吗?”看着郑文哲,车导严肃的问道。
“拍电影?可以啊……”想了一下,故事么,可以拍那就拍呗,他并不在意。
“那你可以把这个故事整理成一个剧本给我,我对这个故事很感兴趣。”看着郑文哲,车导一脸认真的说道,他是真的对这个故事很感兴趣,听郑文哲的话他就知道,在一个24小时的便利店里面拍的电影,这属于很小很小很小投资的那种,他自己就可以拿钱拍。
而如果电影拍出来之后,真的像是郑文哲所说的那么有趣,也许真的会成为一匹黑马呢。
“写剧本?呃,我可不会写这个东西,我就是说说,如果你感觉这个故事真行的话,你可以找个人过来写剧本,到时候把我原著的费用给我就好了。”一听车导的话,郑文哲摇了摇头,他可不会写这东西,与其在这上面浪费时间,不如直接找别人写呢。
“哈哈哈哈,你这个小子,有意思……给我一个你的电话,我会再联系你的。”听到了郑文哲的话,车导笑了起来,然后主动的要过了郑文哲的手机,给自己的手机打了一个电话,要知道想要在娱乐圈里面要到车导的私人电话,这可是一个相当不容易的事情,包括现在在座的人里面,也有好几个是没有车导的私人电话的。
所以当这些人看到车导把自己的私人电话给了郑文哲的时候,他们都有一些蒙。
再看向卓兰的目光的时候就没有那么良善了,虽然不知道郑文哲这小子给车导灌了什么迷魂汤,但就目前来看,卓兰带这个家伙来的目的,算是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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