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地痞混混(2 / 2)
然而,事与愿违,意外无处不在,王韬告辞离开了杂货店,出了大越城的东门,才走出数里,就有三个人从后面追上了他。那三人中一人腰间『插』着一柄匕首,脸上有一道狰狞的刀疤,另外两人则各拿着一根木棍跟在那人后面。
那刀疤脸追上后拦住了王韬道:“小子,将兜里的钱和身上的布袋全部留下,快点,大爷今天心情不错,留下东西就放你一马。”
王韬看着三人,左手不禁握紧了那个大布袋。他因为看到大越城有士兵把守,担心挂着猎刀招惹不必要的麻烦,将刀收进了布袋中。如今看到三个劫道的歹徒,尤其是有一个腰间还『插』着一柄匕首,他可不敢有丝毫大意。
原来,这三人乃是大越城的地痞混混,每天都在大越城商业街偷窃、讹诈过往的顾客。当然,大越城有驻城部队,他们也不敢做的太过分。今天,他们中的一人在街上发现了背着大包袱的王韬,就一直在后面跟着,结果看到他进入杂货店就迟迟不出。
那混混也假装买东西进了杂货店,看到了胖老板检查那些兔皮,还询问了一下价格。胖老板当然知道那人是个混混,但胖老板已经认定王韬是大家族的子弟,肯定有护卫在暗中保护,又觉得他十分傲慢,自然也就没有多事出言提醒。
那混混看到王韬一口气卖给胖老板数十张兔皮,又只是一个小孩,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立即招呼了两个同伴,悄悄的跟在了王韬的后面。看到他竟只身出城,当即也跟着出了城,直到远离了大越城,那些守城门的士兵看不见,这才追上截住了他。
虽然大越城相对还算繁华,但这些最底层的混混没有什么背景、本事,城中的保护费是由帮派收取,他们不敢勒索商铺的老板,也不敢招惹那些看上去有实力的顾客,只能小打小闹的在城中碰瓷讹诈一些外地的客人,每日其实没有多少收入。
今天听说王韬有不少银币,又只是孤身一名少年,当即决定改行做一把强盗。虽然大越城的物价相对较高,但这些混混每日讹吃讹喝,倒是花不了多少钱。若能抢得数十银币,自是都花在了赌场和『妓』院,看着眼前不足十岁的王韬,想到了『色』子,那刀疤脸已经感到手痒。
王韬虽然并非守财奴,但在记忆中,村长在夸耀孙子靠近学院之时,曾也咬牙切齿的骂道:“他妈的,参加考核的报名费就要十个银币,考不上还不退,这哪是学院,比强盗还狠。幸亏我家那小兔崽子考上了,否则老子的报名费就白费了,那可是十个银币呀。”
既然报考学院需要交纳报名费,王韬当然要留下足够的钱。而且,他还不知道路上是否还有其它开销,进都城是否需要交钱,报考学院除了报名费外,会不会还有其它费用。他现在没有其它赚钱手段,当然不能将钱给眼前的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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