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刀在手,杀沈狗(2 / 2)
“这是一首简单的小情歌,唱着人们心肠的曲折;我想我很快乐,当有你的温柔,脚边的空气转了。”
沈熠然刚一开口,徐令仪的眼角便湿润了。
记忆在歌声中回到了四年前,那是她第一次见到眼前这个男生。
那时候小南街52号音像店刚刚开业,一个青涩稚气的少年在店中认真的挑选着唱片,似乎是身上带的钱并不多,在犹豫了好长时间后,他下定决定选择了一张覃沐曦的专辑。
就在少年来到收银台准备结账时,从门外一瘸一拐的走进来了一个脏兮兮的老人。
老人身上散发着熏人的酒气,嘴里则不停的说着脏话,似乎是在骂一个无情无义的负心之人。
老人径直走向了收银台,店里的顾客全都避到一旁,选择与其保持了一定的距离,然而只有这个少年依旧静静的站在那里,丝毫不介意老人身上的气味。
“这是一首简单的小情歌,唱着我们心头的白鸽,我想我很适合,当一个歌颂者,青春在风中飘着。”
沈熠然的声音很稳,嗓子也很有磁性,赵老头在操场外面,听到歌词中歌颂者三个字时,笑了笑,跟身旁那个肌肉健硕的年轻人说道:
“小虎,四年前,你大伯为了自己的政治生命与令家进行了联姻,可怜徐家丫头的母亲,等了整整十八年也没有换来一个应有的名分。”
叹了口气,赵老头继续说道:
“我知道这件事后跟你大伯吵了一架,然后申请离休来到了上京。
那段时间我很愤怒,所以总是喝得烂醉如泥,还记得第一次见到沈小子时,我刚刚喝完酒回去,回到店里,所有人看到我都躲着好几米远,然而只有沈小子一个人对我毫不在意。”
“我酒劲有点上头,于是特意凑到他身边问他要不要陪我喝一杯酒,他说他不喝酒,我当时就怒了,我问他是不是看不起我,你猜他怎么说的?”
小虎摇了摇头,说道:“团长,他是不是跟你怼起来了?”
“屁嘞,他当时就怂了,他说他是学音乐的,所以不能喝酒,哈哈哈哈...”
听到赵老头的笑声,小虎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疑惑的问道:“团长,那你怎么这么欣赏他呢?你不是一直都不喜欢这种软蛋吗?”
“软蛋?”
赵老头摇了摇头,意味深长地说道:“他可不是软蛋。”
“你知道,就算大雨让这座城市颠倒,我会给你怀抱,受不了,看见你背影来到,写下我,度秒如年难捱的离骚。”
歌曲来到了高潮的地方,徐令仪仰起头,眼神里透着少女无穷无尽的爱慕。
那时候她在小南街52号当营业员,那时候赵叔叔总是喜欢喝的酩酊大醉的回来。
徐令仪永远忘不了那天,沈熠然站在收银台前,赵叔叔乘酒假气的问他是不是看不起自己,他却没有丝毫的愤怒,反而笑着解释了起来。
听到这番解释,赵叔叔不屑的嗤笑了一声,就要往柜台里走,然而,沈熠然却一直站在那里,始终没有让开位置。
两个人在柜台前对峙了大约二三十秒钟,直到自己喊了赵叔叔一声后,沈熠然才微微一愣,放赵叔叔进到了柜台里。
结完账后,沈熠然拿着唱片朝门外走去,也就在这时,徐令仪才发现,一把锋利的刺刀穿破了赵叔叔裤腿的口袋,寒气逼人的露在外面。
“是啊,那把军刺是你大伯以前送给我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从裤子里露了出来,呵呵,那个小子站在那里就是不让我进去,大概是担心我酒喝多了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
操场外面,赵老头笑着给小虎解释了起来。
舞台上,徐令仪想到了当初沈熠然即将走出音像店时自己说的第一句话,一边流着泪,一边笑着问道:
“喂,你能推荐我几首看书时听得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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