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百七十三章 北俱芦洲(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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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觉醒血脉的刘凤,就已经变的不同,他敢杀人放火,也能在十三岁时,就深入大山,独自一人过野人般的生活。

或许,巫族血脉还是对他产生了影响,他自己都没发现,小时候的他,很正常,家里没有男人做顶梁柱,他有些懦弱,这再正常不过。

母亲被欺骗了十年感情,心情激动下,想要掐死他,也差点掐死他,他害怕的离家出走,被老贼头捉住,两年调教,挨打不在少数,却从没想过回家去。

甚至,老贼头严打枪毙后,他宁愿呆在孤儿院,也不愿意对警察说出,那个记忆中的家,不能不说,母亲吓到了他,但更多的是,他本就胆小。

孤儿院大火,一夜之间残垣断壁,也是巨大的恐惧,才能让亲眼目睹纵火者的他,求生欲望强烈,血液沸腾一般,才能觉醒巫血传承。

之后,他花了几年时间,默默的查清了仇人所在的位置,偷仇人机车内的燃料,为孤儿院上上下下报了血海深仇。

如果没有觉醒巫族血脉,他恐怕只会躲得远远的,就像母亲吓到他之后一样,再也不敢回去。

在复仇的火焰中,刘凤的心,得到了升华,那种压抑之后暴虐的释放,让憋屈了七年的他,完美释放心中恐惧,在火焰中,他变的有些暴虐,这,和他觉醒的火焰血脉也有关系。

还好的是,他很冷静,选择了遁入深山老林,迁移到其他省市的决定,这是他小小年纪,就已经在社会上混了七年的结果,见多了,心智成熟了,想的自然也就周全了。

论自我保全,论行事能力,刘凤并不比戚昌差多少,他差的,只是人情世故,是所谓上层的社会经验。

店老板呆呆的看着桌子旁边突然消失的人影,看着桌子上一张符币,一些只需要黄金白银就可以消费的白酒,如今却得了一张符币,即使那只是最低级的符币,也足以令店老板惊讶。

在铜与铁皆对修炼有用的现在,也就只有金银,可以作为最普通的货币去流通了。

神秘的光门,只有刘凤一人若有所觉,澳洲其他修士,包括精神感应最敏感的戚昌在内,什么都不知道。

他们还在修炼之中,没有任何察觉,澳洲已经慢慢挤进光门,在空间乱流中彻底消失不见。

刘凤只觉面前景色一个恍惚间,就已经变了,当真有种,眼睛一眨,老母鸡变鸭的荒谬感觉。

空间乱流再是瑰丽,看了十年,那种奇妙的色彩,也足够让人多看一眼就想呕吐,十年不变的景色,再美,也会出现精神上的疲劳。

如今,眼前黑雾缭绕,隐约可见黑雾中有山,有水,有花草树木,有蛇虫鼠蚁,也有天空隐约可见的飞鸟,地仙界,到了。

突变的景色很难看,那弥漫整个天地的黑雾,让人看着就有种厌恶的感觉,却让刘凤眼前一亮,终于不用再看空间乱流,眼中也终于出现了山石大地。

大地确实够大,高山也足够雄壮,比以前地球上的,都要大一号,无论是山石,还是花草树木,或是看到的蛇虫鼠蚁。

只是,这里黑雾笼罩,煞气已经肉眼可见!

那雾蒙蒙的黑气,遮天蔽日,笼罩肉眼可及的任何地方,刘凤在那煞气中,感觉到了熟悉的气息,巫!

那么,这里只能是北俱芦洲,从李玄那里得来的被追杀者口中,北俱芦洲就是这样的地方,是巫族赖以生存之地,却也是妖族的狩猎场。

看清了这里是什么地方,刘凤心中大惊。

“巫族,炼化煞气入体,才能提升战力,现在,却释放煞气于外,形成这样的绝域,却依然苟延残喘,被人当做猎物!那么,在主场优势的情况下,落到连守都守不住的地步,那些狩猎者该有多强?”

好厉害的妖族!真是欺负人欺负到家了!

可能是他巫身厉害,他来到了这里,天意之中,他被分配到了巫族阵营,天机演算中,他再也别想洗掉身上巫族的烙印。

“只能是巫了?呵呵~~~那就是巫好了!”刘凤目中有凶光闪过,让爷看看,你们能有多牛逼吧!

大地轻震,整个澳洲坐落在北俱芦洲,正式安家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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