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4)云萧城!(2 / 2)

加入书签

可不要奇怪欧阳夏莎的这身装扮,她也是没有办法,被逼无奈才会如此这般的,毕竟,她也是一个很是正常的女孩子,而但凡是个正常的女孩子,其内心都是爱美的,如若可以,她也不愿这样刻意的丑化自己,可谁叫曹家的那群人,都是如此模样呢?而她作为他们其中的一员,总不能表现的太过唐突吧?

别看这云萧城与日照城森林紧密相连,算是比邻而居,像是近在咫尺似得,可因为冥界的界面实在太大,从而导致了这所谓的比邻而居,也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近在咫尺,确切的说,从欧阳夏莎与曹家之人碰面,到今日来到云萧城的城门前,足足耗费了他们五日的时间,可想而知,这个所谓的近在咫尺究竟有多远了。

因为要横穿半个日照城森林的关系,所以,在此过程当中,在所难免的会遇到一些比较棘手,或者是在曹家那些人能力之上,他们无法解决的危险,而欧阳夏莎作为他们上司的上司的上司,不管能力如何,怎么也不可能全天候十二个时辰,二十四个小时不停歇的保护他们吧?

一次两次,他们也许会心生感激,可次数多了,他们便会很自然而然的,将欧阳夏莎的保护当做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可不要觉得这只是一种推测,一种猜测,要知道,人心是最难以揣测,也是最难以衡量的东西,至于它究竟有多贪婪,关于这一点,还真的无法给出一个确切的定义,换句话说,就是之前所提到的一切,会有很大的可能变成现实的。更何况,这其中还关乎着所谓威严的问题。如此这般,就更不能轻易妥协了。

但是让欧阳夏莎真的放任不管,那也是不可能的,毕竟是隶属于冥殿的自己人,像欧阳夏莎这种护短的人,怎么可能将之置之不理?更何况他们此行的目的,又没有其他的原因,完全是为了帮她掩饰,如此而已。想她欧阳夏莎又不是一个忘恩负义之人,所以,她是绝对不可能真的放任他们不管,不顾他们的死活的。

当然,也不能管的太多,让他们形成了依赖,因此,欧阳夏莎最多不过是看在自己人的份儿上,保他们性命无忧罢了。而如此选择,不但可以保证曹家众人的性命安全,让他们心生感激,而已还可以顺便锻炼一下他们的能力,如此好处,傻子才看不明白,所以,不管是曹家的众人,还是欧阳夏莎,对此决定,都秉承着支持默认的态度。

只是之前一直忘了,或者说是彻底忽视掉了所谓的形象问题,再加上日照城森林之中,他们所选择的这个方向,又是严重缺乏水源的位置,连人喝水的问题,都是勉勉强强解决的,又何谈形象的问题?因此,也就导致了曹家众人,此番看似无比狼狈,像是乞丐一般的形象。

当然了,水,欧阳夏莎不是没有,她的‘腕碧’空间之中,不管是小溪,还是江湖,亦或是湖海,都不曾缺乏过,可要她拿出来给曹家之人使用,她却是不愿意的。

虽然曹家众人也勉强可以算是自己人的一部分,可却无法达到,让欧阳夏莎彻底敞开胸怀,与之分享这种足以致命秘密的地步,所以欧阳夏莎最终也只能随大众般的,将自己也搞成这个形象了,不然在一群乞丐之中,突然出现一个衣着干净光鲜的另类,那么扎眼,不引起其他人的关注视线,那才是真的怪了。

邋遢的形象到底只是暂时的,待他们进入城内之后,完全可以马上就换下这一身的狼狈,可成功的低调,就不是那么容易得到的了,要知道,一旦一开始引起了人们的注意,之后想要摆脱,就真的是难了。所以说,暂时邋遢的形象,与一开始就成功的低调,只要不傻,想也知道欧阳夏莎会选择什么了,不是吗?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