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我会的技能老多了(1 / 2)
程远听他语气不是太坚定,就知道有戏,沉吟几秒,说道:“黄老板,虽然我们这里离商业街近,可是你也应该知道,商业街上服装店那么多,他们的衣服又潮流,年轻人都会喜欢。”
停顿一下,接着说:“恕我直言,现在已经没有多少人还喜欢你店里这种衣服风格了,也没有多少人买衣服还买布料让你手工做。”
程远继续对黄老板说:“生意那么差,你熬着也难受吧,虽说店铺就是你的,你也没有什么压力。”
“可是你与其有这些时间耗在这里,还不如把店铺转给我。”
程远说完就停,老板听了却沉默了下来,心里不知道想什么,看得出来却是比较挣扎。
大约半分钟后。
黄老板叹了口气,说道:“你说的或许是对的,可是实在不舍得割舍啊!”
不舍得才怪,要是真不舍得,怎么两年后李清清就能拿下来?
程远心里吐槽,嘴上说道:“不舍得也没关系嘛,你开的这个服装店其实并不需要那么大的铺,换旁边这间小点的店铺继续开也是可以的嘛!”
接着说:“铺位转给我,转让金绝对不少你的。”
想了想再说:“如果可以,我直接把你店铺买下来。”
这种民房店铺,这时肯定不贵,整栋买下来,程远现在都买得起,与其租,不如买,一了百了,无后顾之忧。
黄老板更沉默了,掏出香烟抽起来。
程远想着不能操之过急,于是说:“黄老板不急,先考虑一下,和家人商量商量,过两天我再过来。”
抽完一根烟,黄老板说:“我考虑考虑。”
随即两人再闲聊了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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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八点多,程远在自己的新房间里,在笔记本电脑上,认真做着什么。
笔记本电脑是在朋城的时候买的,这个年代的笔记本电脑并不便宜,程远买的这台配置在这时来说挺高的,花了一万五RMB。
在没有智能手机,若还不买台电脑,那还让不让人活。
程远买电脑不是用来玩游戏,他早就过了爱玩游戏的年龄,买来当然有别的目的。
程远略懂一些编程编码,后世的半吊子技术,虽然不高,可在这个年代,以国内此时的技术水准,他说自己是高手,别人应该也没什么意见。
在朋城的时候,程远找人给电脑里安装了一些专业编码软件,一直没事闲下来就自己弄弄,搞些东东,为以后打算。
不过,程远此时却不是在编码,新房子网线还没有拉好,没网络,所以也不是在上网。
而是,在做平面设计,厉害了我的哥,程远都觉得自己杂七杂八的技能蛮多的,老厉害了。
程远前世在社会混了这么多年,做了许多行业,许多技能虽说不是都学得很精,但许多都略懂一二,他脑子也不笨,反而觉得自己比普通人还好使那么点,学技能比一般人都要快,也比别人容易上手。
当然,程远觉得自己脑子好使,但跟秦思那种随便做做练习题就能保持班里前三的妖孽比,立马对她跪下唱征服。
由于程远前世在地产公司干过两年,他顺便就把一些室内平面设计,和制作效果图等一些小技能给学了点,不精也无证,跟专业没法比,但略懂。
现在既然打算租店铺或者把店铺拿下来,那么,程远也打算店铺的装修由自己来设计。
下午的时候仔细打量过那家店铺,记得七七八八,估摸着大概数据,就尝试自己开干。
当程远聚精会神在设计的时候,程爸的声音传来。
“程远,思思找你。”
程远停下手,伸个懒腰,对门外喊道:“小思,进来吧!我门没锁!”
他们现在就是楼上楼下的邻居,秦思要找他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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