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三十七 魔教(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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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杀人取血以外,这《化血归元功》几乎没有一点难度,当然前提是修到入窍境界,不到入窍境界,身体难以承受此功的霸道,神魂则难以承受血气中的混乱与杀戮之意。

而此功练成之后,每次使用都还要再杀人以补足亏损的血气,也因此,使用此法对修炼者的身体损伤极小,虚弱期也很短。

即使如此,这法门也不是一点缺陷没有了,一旦使用的次数过多,还是会对武道根基造成损伤,这种损伤,是任何灵药武功都难以修复的。

更为关键的是,使用此法的次数多了,会使人神智混乱,这种混乱在最初的时候是间隙性的,而且没有规律可循,到后来,则整个人都会变得疯疯癫癫。

当然,就算这《化血归元功》这般厉害,可终究只是辅助性的武功,修炼条件也很高,还不足以吸引江湖人士加入其中。

真正让魔教发展壮大,吸引大量江湖败类或者无所顾忌之人加入其中的,还是其教中的根本大法——《自然经》。

《自然经》在魔教中号称无上神典,“物竞天择”是其宗旨,“改天换地,众生平等”却是其纲领。

然而实际上,这都是魔教自己内部的称呼,就像他们自称天地神教一样。

所谓天地神教,也是从《自然经》中得来的名号。

《自然经》传说是一位全真弟子所著,具体是谁,真名如何,已不可考,他自己自称自然道人,其门下弟子则称其圣尊,江湖人则称他魔尊。

道尊著《道经》,立道教,魔尊自称领悟世间的真正法则,跟脚却还是道家的,其取道尊言:“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之说作为经义阐述根本。

但他既然说自己领悟的是世间根本法则,所以他所著经典就想要压《道经》一头,于是取名《自然经》,以示比“道”更加根本。

而其所立教派,却不以化归自然为目的,而是宣扬“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自然之理,立教目的乃是“改天换地”,所以用天地神教名之,却不是一般人第一次听说时想象的尊奉天地。

江湖人则称《自然经》为《血魔经》,因为此法的自然不是清风明月的清静自然,而是豺狼虎豹弱肉强食的自然,整个修炼之法充满着血腥和恶毒。

《化血归元功》也不过是其中的一篇秘术罢了。

魔教号称“众生平等”,所以这《自然经》的修炼之法不仅快,而其简单容易,不论有没有武学天赋都能上手,并且毫无瓶颈。

这正是魔教对江湖人士最大的诱惑,普通的江湖武学,简单易学的,肯定最终成就不高,威力弱小,威力大,成就高的,对天赋要求也就高,有的人只能练到胎动,有的人能入窍,只有最天才的才能练到入窍圆满,乃至天人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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