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赢一份嫁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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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到了约定的时间地点,那暴徒却没有现身,反而是离恨宫的一个蛊师在那里等着。”

“那个蛊师叫什么名字?”时昔忍不住插嘴。

“不知道,书上没有说。”莫小魅接着道,“无忧老祖打败了那名蛊师,后来还在那个蛊师的帮助下找到了暴徒。”

“那暴徒听说是被无忧老祖击杀了,可是无忧老祖的女儿和饮焰刀的下落却失踪了。从那以后,无忧老祖就立下规矩,无忧城的人再也不许研习蛊术。”

“原来是这样。”时昔若有所思的点点头,脑海中不由得联想起司胜仙君,能和无忧老祖的斗法的,普天之下还真没有几个人,想必莫小魅口中的那位蛊师就是司胜仙君。

可是,那个暴徒又是谁呢?他能够从无忧城中偷出饮焰刀,又绑走无忧老祖的女儿,想来不会是泛泛之辈,而且司胜仙君显然是和他熟悉的,只是不明白司胜仙君既然帮助他去迎战,为什么又要出卖他,透露他的踪迹。

饮焰刀既然是那人偷走的,后来也一定会落在他的后人手里,只是怎么会在莫小邪这儿呢?难道那人是莫问天?

不对,莫问天虽然善于领兵,可是自己见过他,也观察过,莫问天绝对没有那么高的武功。那会是谁呢?

时昔眉头紧锁,越想越想不通。

莫小魅奇怪的推了推时昔,“你想什么呢?还没告诉我这只虫子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时昔抬起明亮的眸子,手指敲了敲瓷瓶的边缘,“这只虫子叫霍虫,是蛊虫的一种,可以在施蛊人的驱使下进入人的脑子,啃噬人的脑髓。可是它不能见光,如果见光的话,十二个时辰内一定会化成灰。”

“这么厉害。”莫小魅不由惊叹,“可是又是谁会这么害皇上呢?太阴险了。”

“或许他的目的不一定是要杀了皇上,而是想要给某人一个登上高位的机会。”时昔缓缓道。

“不是害皇上?为什么?”

“因为霍虫是一种慢性虫,它虽然啃噬人的脑髓,但也只有在主人的施令下才会行动,而且并不会马上就要人的命。”

“它只会让人疼痛难忍,最多昏过去,霍虫太小,要想取人性命,至少也需要三五年,有这三五年的功夫,完全可以用另一种蛊杀掉皇上,又何必这样大费周章。”

“并且霍虫属于虫蛊中较为低级的一等,有经验的蛊师一眼就能发现。所以,这人施蛊的目的一定不是要取皇上的性命,而是……”时昔停了下来。

“而是什么?”莫小魅忍不住追问。

“你自己想啊!你那么聪明。”时昔微微一笑,调侃道。

“哼,不告诉我算了。没有我的帮忙,我看你三天之内怎么破案,整个帝都都传遍了,好几个赌坊都开盘了,你知不知道?”

“是吗?”时昔精神一震,整个人都亮了,“你压宝了吗?赌谁?”

莫小魅没想到时昔竟然比自己还没心没肺,但还是忍不住一笑,“本公子可是把所有的私房钱都压给你了,所以,你一定不能输。”

时昔戳了戳莫小魅的鼻尖,“我尽量给你赢一份嫁妆回来。”时昔眸子一沉,忽然又想起什么来,“你哥呢?”

“好像在书房,早朝回来就一直坐在书房里。”莫小魅不慢地撅着嘴,“那个没良心的也不说来帮帮你。”

时昔叹了一口气,“我不指望他帮我,只希望他能不帮她就好了。”

“她?谁呀?你说那个金仙公主?”莫小魅一脸不解,“我哥怎么会帮她?”

“他们是青梅竹马,郎情妾意,你不知道吗?”时昔眨眨眼睛。

莫小魅忧心的蹙着眉,“我从小就在无忧城,基本上没有在北疆生活过,我不知道。”

“好啦,一会儿回去好好睡一觉,省得晚上没有精神。”时昔拍拍莫小魅的肩膀。

“晚上要做什么?”

时昔搓搓手指,鬼鬼地笑着,“晚上带你去一个好玩的地方,不要告诉别人哦。”

“好。”莫小魅一口应下。

晚风凉凉的划过,时昔一袭黑裙,站在高高的阁楼上,临着窗张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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