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一章合同细则、召集经销商集资(1 / 2)

加入书签

接下来的日子,江逸晨与丁雨晴开始与渔业局进行接洽,商谈海岛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问题。

合同是标准文本,一些原则性的条款自不必说,没有什么好谈的。后面关于岛屿建设的具体规定也是相当繁多和苛刻。

比如对岛上建筑物的规模、数量、位置进行限制,建筑物的高度一般不超过十米,且不挡住山脊线。沙滩上禁止建造永久性建筑,建筑物和设施应与沙滩保持五十米以上距离。

对采挖土石的限制,原有植被的保护,禁止对海岛自然形态造成重大改变;

严格控制外来游客数量;不允许在沙滩上烧烤;

不许向沙滩直排废水、乱扔废弃物,垃圾需进行专门处理;

海岛上的道路设施尽量与雨水收集相结合,采用透水路面;

环岛路道路宽度不超过三米,主要供电动车通行;

岛上全部道路只允许通电动车、自行车等无污染交通工具;

开发过程中,要尽量少发噪声,避免对野生动物的惊扰;

码头施工时要选择适当工期,避开周边海域生物产卵季节;

鼓励岛上利用风能、太阳能、地热等清洁能源,污染岛屿环境的柴油发电之类只作为辅助和备用电源。

一大堆的条款,让江逸晨看得头疼。经过洽谈争取,有些地方得到了适度放宽,但整体上并没多少让步。

不过想想,这些规定倒都是出于生态保护的需要,严就严一些吧,于是只能照单接受了。

在这期间,按照程序,海洋与渔业局下属的“海域和海岛管理处”还要派出相关工作人员到云沙岛进行实地调查,并对岛上的现状进行记录备案。

江逸晨做为准岛主,自然也需要考察一番。于是就不麻烦出动渔政船只了。说明情况之后,驾驶蓝箭630带上两名工作人员,一起前往云沙岛。

上岛后,几人四处巡视,拍照、做各种记录。

这里面出了个小插曲,就是当工作人员看见海岛西面泥滩上垒砌的池子,以及山上开垦的几小块坡地的时候,对正在干活儿的来顺儿和喜子进行了质询。

来顺儿二人装傻充愣,说自己是海边某渔村的,海里打不着鱼,家里也分不到滩涂,穷得快揭不开锅了。见这里没人,就上来种点儿菜、养点儿蛏子、泥螺啥的,讨个生活糊口而已。

其实这种沿海农民、渔民非法占用无人岛的行为,在近年来很常见,养鸡、放牛羊、种庄稼、养鱼虾,干什么的都有。而近海岛屿众多,人员经费又有限,相关部门也无法随时随地进行全面监管。

有时候即便当时把人轰走了,但监管人员终究不能常驻岛上,等你一旦离开人家又杀回来,玩游击战术。此类情况屡禁不止,叫人头疼。

鉴于来顺儿二人并没有对云沙岛的地形地貌和植被等造成实质上的损害,于是工作人员只是对他们提出了口头警告,以及将相关政策法规告知,并勒令他们尽快离岛。

江逸晨装作不认识,连忙上前和稀泥,说不打紧,自己承包岛屿之后,也想弄几块菜地自给自足,这下可有现成的了。因为对岛上的很多情况尚不熟悉,还要向两位小伙子请教一些经验呢。

张凤兰这边,则抓紧时间开展筹款工作。

她迅速召集十几位经销商老板,在秀水巷九号院开个现场会。为防止他们相互之间商议串联,所以并没有提前将会议具体内容告知。

另外由于没有能够同时容纳这么多人活动的房间,会场只好设在院子中央,摆上十几张折叠椅子,露天举行。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