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忘了我4(1 / 2)
就连冰冰的脸也变得很模糊——不对,冰冰不是自己一直喜欢的那个女人吗?
他记得清清楚楚,当他还是个穷小子的时候,他见过冰冰几次,第一眼就为那活泼爽朗的少女所吸引。那时候,她虽然才只得十五六岁,但已经是风靡一时的校花级人物,追求者众多,是万众瞩目的焦点,他自知身份,从来没有去追过她。
这也是他生平第一个感兴趣的女人,但是,他一直压在心底,当年连话都没单独和冰冰讲过一句。
十几年后,他成长了,经历了无数风雨,从一无所有到富可敌国,一门心思都沉浸在报仇雪恨里,不停地筹谋,不停地让自己强大,丝毫也不敢松懈,久而久之,早已将当年惊鸿一瞥的少女忘得一干二净。
而彼时,冰冰也在大洋彼岸开始更精彩的生活,娇嗔少女长成强大御姐,经历了数段精彩的爱情,男友从欧洲小国的王子到著名的豪门巨富二代……她还是无数男人梦寐以求的女神。
现在的冰冰,已经享有盛誉。
二人再次相遇后,她几乎已经记不得当年那个青涩的男人了,还以为他是新认识的陌生人——一个有魅力的成熟的成功男人。
当然,他也没有点破,从未提起过往。
只是很花费了一番心思,从一个冰冰的极度暗恋者手里高价购买了那几箱子冰冰历年来的专栏,想作为神秘礼物送给她。
正是这份神秘礼物,让他击败众多情敌,成功赢得了美人儿的芳心。
他想,自己当然爱着冰冰!一定爱着冰冰——成功后的第一件事情,不就是为了娶冰冰吗?
这也是他多年奋斗的一条精神支柱。
作官当做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
他易向西所做一切,不是为了得到女神冰冰吗?不是在父母灵牌前立誓,报仇之后,要让自己生活得很幸福吗?成功的事业,美好的妻子,要生无数个儿女……为何到了今日,一切都要实现的时候,却觉得自己没有想象中那么开心?
天色一点一点的暗黑下来,他依旧坐在黑暗中,只是心内一阵一阵火烧似的翻涌。
……
敲门声并不激烈,但是连续不断。有好几次,乔小麦以为听差了;但是接下来,又变得真真切切。不过她无动于衷,依旧慢悠悠的。过了许久,她以为人已经走了,可是,敲门声又响起,不屈不挠。她慢慢地走过去开门,门口,一个人风一般地冲进来,生怕她反悔似的,立即牢牢地反锁了房门。
她盯着他,但并没有太过意外,也没有任何的惧怕。
易向西也死死盯着她,很明显,她才刚刚洗完澡,换了一件宽大的睡袍,乌黑的秀发随意垂在肩后,脸颊浮起久违的红晕,双眼又黑又亮。
他的目光往下,落在那粉光标标的大腿上——忽然想起那么多日子,她如何穿一件大衬衫,也是这样光着腿在自己的房间里走来走去……
积压了许久的火焰一瞬间就被点燃了,几乎连过渡的机会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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