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1 / 2)

加入书签

李寻欢到了兴云庄外。

他现在的位置, 离兴云庄一点都不远, 却能保证其他人看不见他。

阿飞看看他道:“你为什么要躲在这里。”

李寻欢回道:“因为我要想一个让其他人都认不出我的方法。”

阿飞道:“你想好方法了吗?”

李寻欢道:“我在等方法送上门来。”

还没有等阿飞问他什么方法, 就听见马车的门板被“咚咚咚”敲响了,然后又听见铁传甲与敲门的人寒暄, 两人很熟悉。

李寻欢笑道:“方法来了。”

他一下马车就看见一块砖万年不变的脸, 虽然是个俊俏的小伙子, 也不知道是怎么搞的, 收敛了锋芒,放在人群中,你绝对认不出他,但如果一块砖想要你认出来,便能从他的眼中看出常人不曾有的光彩。

一块砖微笑道:“好久不见。”

李寻欢道:“确实很久不见,这次还要麻烦你了。”

一块砖道:“你我之间何必言谢, 更何况城主已经传信给我,让我给你帮助。”

他又笑道:“不过, 我倒是觉得你很有必要学一学如何易容,不行的话, 让你家中那位学学也行, 否则每次都要找我,也挺麻烦。”

李寻欢却笑道:“诗音她学不来这些,不过我, 倒是真的要自己琢磨看看了。”

他道:“如果不自己学学,那真是连门都不能出。”

然而一块砖却道:“如果我是你,就不会小瞧你夫人。”

他道:“你可不知道, 小瞧女人,是要付出代价的。”

李寻欢却道:“这可不是小瞧,只不过诗音向来不喜欢听江湖事务,我若告诉她,反而不美。”

一块砖摇头道:“我也只是说说罢了,听不听都是你的事,反倒是你。”

他抬头看向李寻欢又道:“这次,想要张什么样的脸?”

李寻欢道:“只要是不引人瞩目的脸就行。”

不引人瞩目的脸,这要求听起来简单,但是实行起来却并不是那么简单,因为李寻欢本人的气质实在是太过特殊,即使他的脸变得平庸,但从眼中隐隐透出的神采,却让他看上去与众不同。

然而一块砖小哥已经是熟练工了,他帮李寻欢换过好几张脸,这工作放在他手上,驾轻就熟,一刻的功夫都没到,一张平庸至极的脸便新鲜出炉。

将他扔到大街上,绝对没有人能认出来。

李寻欢叹道:“你的手艺,还是很精湛。”

一块砖将工具收起来道:“有一成的功夫,都是在你脸上练的。”

他眨眨眼睛道:“想要让你看上去平凡无奇,这可不是一般的易容术可以做到的。”

李寻欢道:“谢谢了。”

他都不问一块砖为什么会来这里,李寻欢也知道,一块砖绝对不会因为要帮他多走一趟,就算是帮他易容,应该都是叶孤城的意思。

他顶了一张平凡的脸上了马车,阿飞看见他先是一愣,身体都随之紧张起来,他的手,已经搭在了剑柄上。

但也不知为什么,或许是在李寻欢的眼中看见了熟悉的光芒,他顿了一下道:“李寻欢?”

李寻欢惊道:“你认出来了?”

阿飞道:“你的脸怎么会变成这样?”

李寻欢笑道:“不过是易容罢了,要知道,以我的脸想在江湖上随意走动,并不是容易的事情。”

阿飞道:“那你就以这样子进兴云庄?”

李寻欢道:“不错。”

阿飞又道:“那你现在里面等着,等我先进去,你再进去。”

李寻欢道:“为何?”

阿飞道:“因为现在江湖上已经有一些人知道,我们两是见过面的,我虽然在江湖上没有名声,但难保会被那些人认出来。”

他道:“你易容,不就是为了不被江湖人人出来?这样同我走在一起,反而有风险。”

李寻欢忽然发现,阿飞比他想象中的还要机敏,还要聪明,这一番话说下来,他竟然找不出丝毫漏洞。

他感叹道:“就连我都没有想到。”

阿飞对李寻欢点点头,随后竟然就从马车上一跃而下,他已经看见了兴云庄,一个人走过去,连半盏茶的功夫都不要。

龙啸云以豪爽好结识朋友为名,全天下的人,只要是正道人士,那进入兴云庄都不问来路,他不仅赚了好名声,也能让阿飞顺利地混进来。

阿飞长得很帅,又很年轻,一进门的时候有不少人盯着他看,但在发现这张脸没什么人认识之后,他们又把脸转了回去。

没办法,这些年纪大的人已经不仅仅看脸和武功了,他们更加在意,背后的名气以及江湖声望,若不是如此,武功低微的龙啸云怎么会出名?

阿飞找了一个角落,安静地蹲了下来,他的气息几乎与周围融为一体,但是一双眼睛,却一动不动地盯着远处呈现众星捧月之势被围在中间的龙啸云。

龙啸云打了个寒颤,往周围看看,却并没有发现有什么人,又或者所有人都盯着他,让他无法发现这眼神来自何处。

他心道,算了,估计是我的错觉。

随后又投入了新一轮的互相吹捧之后。

阿飞看着这人,心中却有了新的疑惑,他想,这人的武功如此低微,为什么能被其他人包围在最中心?他又想,这明明是江湖上最大的盛事,为什么来的人武功都不是很好?

他不太明白。

他又看看门口,李寻欢也进来了,那些人在李寻欢脸上停留的时间,甚至没有在他自己脸上停留的时间长,可能是因为李寻欢的脸看上去太平庸了,一看就不是有名望的大侠。

今日,是重大侠讨论抓捕梅花盗一事的日子,也是林仙儿宣布要嫁给找到金丝甲之人的日子。

龙啸云看见人来的差不多了,便高声道:“我龙啸云感谢诸位大侠在百忙之中抽空,汇聚一堂!”

之后的话阿飞没有多听,因为那对他来说就是一群没有营养的废物,他好像在出神,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眼角的余光忽然捕捉到不知从哪里挤进来的一块砖。

他就像是一条鱼,进入拥挤的大厅不仅没有没有被阻拦前进的道路,反而越走越顺畅,但阿飞却搞不懂,他为什么要在人群中流窜,他的目的是什么?

一块砖也注意到了阿飞的视线,但这并没有影响他工作,因为一块砖知道,阿飞是他们这边的人。

对于这被城主教导大的小狼崽子,他们白云城上下认可度还是很高的。

他回头,对阿飞眨了眨眼睛,好像在说,就当没有看见我。

阿飞也眨了眨眼睛,谁知道他在想什么。

在一块砖忙活的期间,龙啸云也终于讲完了他要说的话,举起手中的海碗,仿佛庆贺似的道:“舍妹林仙儿欲嫁给献上金丝甲的能人,想来诸位都是知道的,她天性顽皮,喜欢英雄豪杰,今日这等大局面,定然是要到前厅来看一看,不知各位意下如何。”

欢呼声几乎将房顶都掀翻了,阿飞神游的思绪也终于被拉了回来,他看向周围状若癫狂的人,眉头轻轻一皱,因为他实在不知道,为什么林仙儿出来会让这些人如此兴奋。

他还没有get到林仙儿的动人之处。

几乎龙啸云话音刚落,一抹雪白的影子便从幕后缓缓移出,林仙儿是一个年轻的女儿家,虽然不说喜欢穿金戴银,但平日打扮却少不了艳丽的色彩,但自从她见了白云城的人之后,衣着品味上仿佛也有了改变,竟然格外喜好穿浅白或者鹅黄诸如此类的颜色。

不得不说,她穿上这些衣服还是很好看的,在大部分江湖人眼中,简直就是九天之上降落的仙女。

然而无论是李寻欢还是阿飞,心中都有了相同的感觉。

画虎不成反类犬。

见过世界上最适合穿白衣的人,就不会觉得林仙儿适合穿白衣。

林仙儿开口自带欲说还休气场,声音虽然清脆,但并不是很有穿透力,为了听清她的话,在场人无一不是屏气凝神,就怕漏了一句。

林仙儿道:“诸位聚集如此,想来是为了梅花盗,我在此先谢过各位江湖豪杰,愿意铲除江湖一大毒瘤。”

群众一片叫好声,更有人说出了心声,那人道:“梅花盗竟然敢袭击林姑娘,真是可恶至极,我们这些人如果能尽到微薄之力,死了都甘愿。”

重点并不是梅花盗,而是被梅花盗伤到的林仙儿,这些江湖人的目的虽然单纯,但如果是为了美人,也可以理解。

一个江湖,如果没有名动四方可以搅得江湖风起云涌的女人,那就是不合格的江湖。

林仙儿目前还是能担当起重任的。

果然,有了一个人开腔,就有第二个人开腔,不谈梅花盗,倒是说起了与林仙儿有关的金丝甲。

此人道;“若我没有记错,金丝甲原本在诸葛雷手上,但现在却听说,诸葛雷已经死了,而金丝甲也不在他手上,林姑娘可知道此事。”

林仙儿沉痛地点点头道:“不瞒各位所说,在诸葛大侠死前一天,我还见过他。”

群众哗然,立刻让林仙儿细细道来。

林仙儿道:“那一日,我原本是为了拜见叶城主到了塞北。”

阿飞一抬头发现一块砖已经到了他身边,便以不大的声音对一块砖道:“那天,林仙儿根本就不知道叶孤城在塞北。”

她分明就是奔着金丝甲去的。

一块砖也点头微笑道:“如果城主的行踪能被江湖人知道,那我们还干什么饭吃。”

他又对阿飞道:“你且听着,我觉得她应该会暴更大的猛料。”

一听见叶城主的名字,众人当时便一愣,随即道:“叶城主?可是白云城主叶孤城?”

林仙儿欲语还羞地一低头,看她模样,就如同二八的少女。

众侠士的心情很复杂,怎么说,他们就算是没有见过叶孤城的,也听说过他的名声,如果是一般人还好,如果是那男人,除了嫉妒,什么都不能做。

哪里知道林仙儿说变脸就变脸,下一句话便用很失落的语气道:“但是叶城主却不愿意见仙儿。”

他的自称让一块砖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又打了个冷颤。

他觉得这女人实在是太可怕了。

但是一块砖这么觉得,其他人却未必,听在那些江湖大侠耳中,只有对林仙儿的爱恋,以及对叶孤城的同仇敌忾。

不见林仙儿,这忽然成了叶孤城的罪了。

林仙儿又道:“叶城主不愿见我,我自然也无心同诸葛大侠谈论与金丝甲有关的事,所以便匆忙走了。”

她又道:“但我第二日去,却没有见到诸葛大侠,只见到他在雪地中的尸体,那金丝甲,自然也是不见了。”

有人到过塞北,听了这句话便道:“那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知道金丝甲存在的人也并不多,无非就是同样居住在客栈中的人,莫非是客栈中的人杀人夺宝,立刻带着金丝甲逃了吧?”

他这一言,引起了众多人的赞同,都对林仙儿道:“那天早上,有何人出门,林姑娘可知?”

然后林仙儿又露出了她标准的欲言又止表情,便道:“这……”

众人一听“这”,就知道有戏,接着又道:“林姑娘休要卖我们关子,这可是同整个江湖息息相关的大事,知道什么就说出来,我们这么多大侠,难道还不能帮你吗?”

林仙儿立刻道:“我不是这意思,只不过当天早上走掉的人,委实不可能做杀人夺宝这种事。”

她又摆着犹豫脸道:“当日上午走的,不是别人,正是叶城主。”

场面再次变得鸦雀无声。

如果这时林仙儿说的不是叶孤城,而是别人,或许这些人的反应时间还会慢一些,毕竟叶孤城名字的震慑力很大,在江湖上,除了他,大概也只有上官金虹的名字有这么大的作用。

至于李寻欢,他不算的,谁都知道,小李探花如果不是被人杀到门上,不会轻易出手,他是一个读书人,身上没有江湖人的草莽气,否则,名声也不会如此之差。

江湖大侠喜欢欺负老实人,真像上官金虹那样霸道的,反而没有人敢说一个字的不是。

叶孤城,这是一个奇妙的名字,对江湖人来说有异样的震慑力,但他们对叶孤城,有的最多是震撼,而不是恐惧。

他们不会像恐惧上官金虹一样的恐惧叶孤城,因为他出场的机会实在是太少了。

所以,在短暂的沉默之后,终于有人不太有底气地说道:“就算是叶孤城,杀人夺宝也是不对的。”

有人立刻接了一句道:“你莫不是忘了龙渊剑?他不仅夺宝,还把宝藏给毁了。”

又有人道:“不是说那金丝甲很可能是九大宝藏之一的龙鳞甲,如果他因此将龙鳞甲拿走了,不也很有可能?”

“是极是极,但若是叶孤城把龙鳞甲拿走了,我们就算加在一起,都没办法把宝藏夺回来?”

听见这话林仙儿又狠狠咬牙。

刚才还说是你们这么多江湖大侠聚集在一起没有什么做不成的事,现在就直接成了因为是叶孤城,所以心有余而力不足。

改口真快。

林仙儿又柔声道:“诸位可否再听我一言?”

开始打退堂鼓的众人又被林仙儿拉了回来,不管怎样,美人的话还是要听的。

即使他们心中为了林仙儿把金丝甲找回来的渴望并不是很强烈。

宝藏是身外之物,毕竟以他们的能力,根本没有办法设计九大宝藏,如果仅仅是一副金丝甲就能娶到江湖第一的美人,这对他们来说绝对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女人在这时代,一般情况下都是男人的附属价值,如果说普通的女人就是一件衣服,那林仙儿无非就是最贵重的衣服,只要穿上这件衣服,连带着她的丈夫都会变得珠光宝气起来。

想要成为一流的大侠,如果没有高强的武功,也可以另辟蹊径。

比如说娶江湖第一美人,在江湖第一美人名头易主之前,她的丈夫在江湖上的风头绝对是独一无二的。

但对这些半吊子的江湖大侠来说,名声,说到底还是没有他们的性命重要。

如果娶到林仙儿的代价是死,那还真要掂量掂量。

林仙儿又道:“我想找到金丝甲,并不是给我自己用。”

她又缓缓说出了另一重用意,林仙儿道:“诸位不是想知道,为何我义兄对上梅花盗却没有死?”

听见自己被提及,龙啸云下意识抬起了胸膛,好像在证明自己的勇敢与无畏。

林仙儿道:“诸位都知道,我义兄虽然胆识无双,但比起江湖的各位大侠,武功并不是很好,但是梅花盗,他是公认杀了江湖无数高手的存在,义兄能够活下去,也多亏了金丝甲。”

她道:“金丝甲,可以挡住梅花盗无往不利的暗器。”

听见她话的大侠露出一丝了然,他们怎么说龙啸云这种在江湖上一点名气都没有的小楼楼能救江湖第一美人,原来是金丝甲的功效。

又有人试探道:“我听说,金丝甲原本是在平湖百晓生手中?”

林仙儿又道:“不错,但是在之前,百晓生已经亲手将金丝甲送给了我义兄。”

明显不想细说其中的过程。

但这些人却仿佛已经得到了想要的结果,若不是有了金丝甲,以龙啸云的武功,是万万不能救下林仙儿的。

又有人道:“龙大侠既然见过了梅花盗,可知道对方是怎么用武器的?”

龙啸云脸上闪过一丝歉意,他道:“在下武功低微,虽然侥幸救了义妹,确实在没有看清梅花盗是怎么出手的。”

在场人听见这句话,虽然面上不显,但是心中的想法却惊人的一致。

众人:要你何用!

又有人道:“金丝甲既然是在龙大侠手中,又怎么会到诸葛雷手里?”

林仙儿又道:“那是因为在大哥拿到不久之后,金丝甲又失窃了。”

她好像在编故事,故事虽然离奇,但每一个情节都有理有据,给众人听了,虽然觉得挺无语的,但又找不到什么错处,索性只能认同林仙儿所说的就是真相。

众人又在掂量了,如果他们之前离开,充其量只是不受美□□惑,毕竟那金丝甲是给林仙儿用的,但是现在,只要他们还想要名声,就绝对不能退出铲除梅花盗一事,更何况,谁知道梅花盗有没有过来报复,如果他们现在一个人两个人单独走了,被梅花盗杀了怎么办?

为了让梅花盗不被杀死,找回金丝甲便成了重中之重的头等大事。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