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第217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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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盗章24小时替换男人碍于面子也不会说三道四, 因为那会显得他不大度, 打翻了的醋缸很难看。

他们不能自己开刷陆小凤,却看见一个女人对他不屑一顾,这可不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司空摘星道:“陆小凤你也有今天。”

陆小凤只是苦笑,这时候, 男人除了苦笑还能做什么呢?

月姑娘一颗红心向白云城主,谁也无法撼动叶孤城在她心中的崇高地位。

夜已深。

王爷在成年后是不大能离藩的, 但念在今上宅心仁厚, 又兼之南王一颗红心向太阳, 便经常在京城做停留,以至于他置办了一间小院,任何一个人都能在小院中住得舒舒服服。

南王的临时宅邸,戒备竟然比偌大的紫禁城还要严,在明在暗的守卫不计其数, 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布下天罗地网,本应无人能随意出入,也想不到伙计借着夜幕的遮蔽, 竟驮着一个大袋子轻巧地进入院落, 然后便将失去意识的夺命镖拴在了显眼的位置。

守卫就跟死了一样, 没人发现角落的动静。

伙计将他捆绑好笑道:“这样就行了。”等到提灯笼的守卫经过, 定然能够发现失去意识的年轻人。

南王的脸色会有多难看, 可想而知。

他轻轻地来, 又轻轻地走, 像一只花蝴蝶, 在草木花树间上下翻飞。

好厉害的身手!好俊的轻功!

伙计走了没几刻,又一道黑影从他身后蹿出来,看那脚步,竟然比伙计还要轻。

司空摘星的轻功与他相比,不知道谁更强一些。

黑暗,黑暗的夜,没有一丝光亮,来人轮廓优美如刀刻的脸,也被黑夜遮住。

没人知道他想要做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来这里,只不过,这世界上,没有他到不了的地方。

他或许是条龟壳中的蜗牛,但也绝对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一条蜗牛。

黑夜,遮掩住一切。

在夜幕下,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月姑娘回头,她听见了人的脚步声,道:“回来了?”

伙计垂手而立道:“回来了。”

月姑娘问:“一切可顺利?”

伙计道:“一切都很顺利。”

他把夺命镖绑在树桩上,没要他的命,但这绝对比要他的命更加让难忘恼怒,因为夺命镖会告诉南王一切,伙计没有被收买,一切都是白云城主的计谋,南王没有胜一筹,不仅没有,还白白送出很多金银。

送给伙计的金银财宝以前属于南王,现在则属于白云城。

月姑娘道:“你做得很好。”她又道,“你的功绩,我会向城主禀明。”

伙计脸上浮现出两团红晕,比怀春的少女还要甜蜜。

就算是见到心上人,也不会比这一刻更加激动,更加让人期待。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能与白云城主说上一两句话,已是至高的奖赏。

后半夜还没过去,夜,很漫长。

“啊——”

清晨,划破南王院子宁静的是丫鬟的尖叫。

她只是一个粗使丫鬟,早上起来是为了倒夜壶,在不起眼的花园角落将夜壶中的肥料倒尽,这是她睁眼后要做得第一件工作。

倒夜壶的地方,是不被列入守卫巡逻范围内的,因为他们不愿去,太偏僻,也太臭。

如果想被人迅速发现,这地方并不是一个好选择。

丫鬟跪坐在地上,手上的夜壶落地她也没管,一点小失误比起她眼前所看见的一切实在是微不足道。

“死人了!”

她不是江湖人,没有死八十三个人还能眼睛都不眨的豪气,而且,眼前的画面委实太有冲击力。

南王醒来的时间很早,老人,尤其是心事重重的老年人总是很少有好眠。

他有一个伟大的计划,为此已经付出了前半生,所有挡在他身前的人都要一一除去,叶孤城,是他在实现理想之前,给予他最大侮辱的人。

以他越年长越狭隘的心胸,是绝对不会放过白云城主的。

有人在门外道:“王爷,出事了。”比女人还要尖细的声音,是他的近身太监,能够在心胸忍辱负重的南王身边呆很多年,他绝对是个能耐人,见过不知道多少大风大浪,仿佛没有什么成功或失败能够撼动他。

南王道:“出什么事了。”

太监道:“夺命镖回来了。”

南王道:“他带来了坏消息?”

太监道:“不。”

南王又道:“那是什么?”

太监道:“他是死回来的。”

竖着出去,横着进来,而且还是微笑着死回来。

夺命镖的尸体静静地躺在大树边上,他很好,身上没有一丝伤痕,唯一的褶皱也不是因为交手而出现的,死人特有的青白脸上,眼睛大睁,嘴角还带有一丝诡异的微笑。

他的身上很好,但人又确实是死了,唯一的伤口就是在脖颈上,那有一条浅到不能再浅的血线。

淡淡的,比绣娘最细的线还要细巧三分。

南王看夺命镖诡异的笑容,连呼吸都没变,他淡淡道:“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身旁有人道:“戌时。”

南王又道:“是怎么死的?”

身旁人道:“剑。”

如果有江湖人在这里,十有八九会认出南王身边说话的人就是三四年前江湖上有名的剑豪江如画。

取个富有诗意的名字,人却未必长得风流,何止不风流,他身材壮硕,皮肤黝黑,比起用剑,更适合用刀,还是抡着用的大砍刀,仿佛只有用马刀,才能对得起他魁梧的身材。

但他的剑招却很精细,一招“潇潇细雨萧萧情”,剑光密集,怕是比早春的雨还要密,还要细。

有人传说他一息能挥出一百三十刀,虽没有与西门吹雪比过,但有人怀疑,他的剑,在西门吹雪之上。

很可惜,剑豪在西门吹雪成名的那几年就已经失踪了,想不到,竟然是在南王身边当差。

南王问道:“你看这剑招怎么样。”

江如画道:“很好。”

南王道:“比之你如何。”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如果论出剑速度之快,剑招之迅疾,几年前无人能出剑豪之右,他的每一招都落得很轻,偏偏招招致命,又构成密不透风的网,再小的虫子,也无法从他的剑网中穿过去。

那是天衣无缝的剑法。

但是,江如画却迟疑了,不是不知道怎么回答,而是太知道怎么回答。

他沉默,南王却好像一点不急似的等着江如画,有的时候,他是一个很有耐心的老人,因为如果没有耐心,人生中的很多布置都无法完成。

江如画道:“伯仲之间。”

南王道:“哦?”

江如画道:“这世界上,怕是没有什么剑招能比此人的更细,更准。”

他的“潇潇细雨萧萧情”是江湖上最细最精准的剑招。

南王道:“是吗?”

江如画忽然很紧张,但他不能让南王看出他的紧张,只听南王道:“这剑招,比之西门吹雪如何。”

他没有和西门吹雪比划过,却看过他用剑,正是因为看过他用剑,才就此隐匿,退出江湖。

但江如画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的剑比西门吹雪的差,所以他道:“伯仲之间。”

又是伯仲之间,但南王却没有生气,他又问:“那,比之白云城主如何。”

江如画道:“我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却听说他的能力与西门吹雪不相上下。”

南王道:“好!”他的眼中燃起熊熊火焰,显然心中已有定论。

愤怒的火焰,在他的胸膛中燃烧。

江如画松了一口气,当然,他依旧没有让南王发现。

他忽然很庆幸,偌大的南王府中,没有比他实力更高明的剑客,也自然看不出,这剑痕,与他“潇潇细雨萧萧情”造成的伤口,一模一样,只不过,那人只出了一剑,就正中要害。

自己的剑招与自己的剑招,实力之差不就是在伯仲之间吗?

江如画心道:我一定要找到那个偷学剑法的小人!

他此刻还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人,无论多难的武功,看一遍就能学会。

叶孤城又道:“你不配用剑。”

白云城主,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即使江如画说他杀了夺命镖,他也不屑于辩解,因为这一切都不值得他注意,但来自外界的污蔑,却是他不能忍受的,就好像污水沾染他洁白的衣角,必须要将肮脏的布料割去,才能接着穿衣。

谣言,对他来说就是这样一块肮脏的布。

江如画睚眦欲裂,怒气充斥胸膛,又顺经络一路向上,将他的理智燃烧殆尽。

他不配用剑?叶孤城怎么敢!

卑劣的剑客也无法承受这样的侮辱,就好像在男人面前奸、污他的女人,只要有一口气在,就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除非他不是个男人。

江如画再低劣,再贪生怕死,他也是个剑客,剑客可以允许自己的名声受损,却不能忍受自己的剑道受损。

他冷冷道:“我怎么不配用剑。”

叶孤城不说话,静静地看着他,那眼神高高在上,他所看的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地里的一只爬虫,在泥土里钻研的一条蚯蚓。

江如画身边有杀气萦绕,他周围的狐朋狗友都变了脸色。

屋外,阳光灿烂。

屋内,却忽然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肃杀之意。

陆小凤刚进入德阳楼,就被肃杀之气震撼了。

这是怎样的杀气!

他的大红披风很温暖,阳光也很温暖,可是他却感觉有百般寒意,也不知从哪里钻出来,钻入了他的衣领,也钻入了他的心。

这是叶孤城的杀气,不是江如画的。

他听见叶孤城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的额头上隐隐有汗珠浮现。

叶孤城又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张了张嘴,却没有出声,像是一条脱水的鱼。

他身边的狐朋狗友顶着压力道:“且慢。”

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了狐朋狗友身上。

那人心中忽然产生后悔之情,特别是当叶孤城灿若寒星的双眸也锁定在他身上,这一瞬间的压力无与伦比,仿佛置身鹅毛大雪纷飞的冬日。

他心道,既然都出声了,怎么着也不能让初入江湖的毛头小子压一头,便硬着头皮道:“我曾听闻,高手对战前虚斋戒三日,沐浴焚香,你既要与剑豪江大侠对战,不说斋戒,起码也要递上拜帖,好好挑选一个日子。”

他说的是西门吹雪,杀人,对他来说,是很神圣的一件事。

叶孤城不动声色道:“哦?”

江如画如梦初醒,身体湿得像从水里捞出来,他慌忙不跌地点头:“是极是极。”

叶孤城看他,半响不说话,气氛又忽然凝固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道:“对我来说,杀人,并不是一件神圣的事。”

他的话让在场人心中一咯噔,因为他们已听出,叶孤城并不是西门吹雪。

哪怕是顶尖高手之间也有如天堑一般的区别,西门吹雪是西门吹雪,而叶孤城是叶孤城。

他道:“我杀人,不为证道,因为道自在我心中。”

江如画咽了口唾沫,他几乎已经看到了自己的死期。

但叶孤城忽然话锋一转,又道:“但我同意。”他道,“人在死之前,总是能有机会选择自己是怎么死的,如果连这机会都没有,未免可惜。”

他道可惜,却不说是可怜,因为江如画在他眼中,已经是个死人。

叶孤城走了,只留下一句话,他道:“帖子会在今夜递送府上。”

江如画长舒一口气,腿隐隐有些发软,他并不担心其他人发现自己的异状,因为在场的所有人在叶孤城走后没有不松一口气的。

当白云城主还在这儿时,他们甚至没有大声呼吸的勇气。

顶着压力出声的狐朋狗友已经成为了英雄,在场所有人中的英雄,因为他是除了江如画之外唯一同白云城主说话的人,这起码证明他勇气不凡。

而剑豪,则成为布景板,因为所有人都看出来,他的气势比白云城主矮了不止一头,怕是连四个头五个头都是有的,整个人已经矮到了尘埃里。

连气势都矮了,剑招上怎么胜出?见到人,便能见到剑。

他已是个必死的人。

江如画能感觉到,黏着在他身上的视线都是怜悯的,其中混杂着一两股不屑,他如同被痛打的落水狗一般抬不起头,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江湖剑客面前。

脸,已苍白如纸。

冷香院。

不冷,无香,人踪杳。

院子很大,却很冷清,名中带香字却见不得各式花草,只有奇山异石以及高大的松柏。

最适合剑客的是梅花,但有了万梅山庄在前,谁都不愿意弄了“千梅山庄”“百梅山庄”,都是高手,谁都不愿意屈居人下。

陆小凤站在院门外,门紧闭,墙不高,但上朋友家怎么着都不能爬进去。

他在门口像个没头苍蝇在门口带出乱转,思忖着用两条腿走进去的办法,却看门蓦地被推开,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站在门口。

陆小凤一见那小姑娘便笑道:“你们白云城的人,都喜欢冷着一张脸?”

她其实是个古灵精快的小姑娘,眼睛提溜提溜地转,别提有多灵光,脸颊有一深一浅两个梨涡,但她偏偏要将自己的脸板结成冰块,就仿佛不能冷着脸说话,是天大的错事。

小姑娘见陆小凤,吹胡子瞪眼道:“这世界上的高手合该都是冷着脸的。”

陆小凤有心逗她道:“你年纪这么小,难不成也是个高手?”

小姑娘道:“不错,虽离城主大人远矣,但我习剑已有二十七载。”

陆小凤闻言大惊,习剑二十七载?那她岂不是已经有三十多岁了?但看上去,也不过就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娃娃。

他道:“饭不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讲,你有三十多岁了?”

小姑娘冷笑道:“你不仅脑子不太好使,眼睛也不太好使吗?”语毕,把门一推道,“城主叫你。”随后就哒哒哒跑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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