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一百七十三章:不好意思,我职业病!(2 / 2)
来者不善。
阿离转身就准备快步逃走,身后一个阴冷的声音响起:“站住!”
阿离痛苦的闭上了眼睛,看来又免不了一场恶斗了。
“好男不跟女斗,你可别跟我吵架哦啊,我怕到时候骂哭你。”阿离举起双手事先声明。
“哼,好男不跟女斗,”林宛如冷笑一声:“我还好男不跟女人抢工作呢!我说你为什么第一次见我就对我那么大的意见,原来是看上我的工作了!”
“唉,那倒不是这个道理,我就是单纯觉得你们一男一女在一个办公室工作不太好!你还年轻,这样不好,人家还有老婆呢,长得比你好看多了!”
“你……”林宛如生气的指着阿离气得说不出话来,这小子果然是律师,嘴皮子功夫不是一般的强,之前在慕月森面前还算是收敛了,这回慕月森不在,他的嘴炮开足了功力,简直是口无遮拦。
“我什么我?难道不是吗?你就没觉得有哪里不适合?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啧啧啧……不过你也放心了,没戏,要是有戏早就发生些什么了。”阿离继续补刀。
“你这个侏儒!娘娘腔!死变态!住嘴!我不想跟你说话!”林宛如情绪失控,忍不住骂道。
她一向都很有自尊心,就算自己心里喜欢慕月森,但是也不敢直接表达,现在居然被人这样嘲讽,就算再有修养也都会被直接气炸。
没想到阿离听了竟然丝毫不生气,只是淡定的捋了捋自己的刘海,像背书似的说道:“《民法通则》第101条后端规定,禁止用侮辱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民通意见》第140条规定,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行使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林宛如小姐,你要知道,你正在骂的可是个律师。”
“骂你又怎么样!我骂的就是你!小人!阴险!下三滥!”林宛如口不择言,激动得小脸都红了。
她还是太年轻,阿离摇摇头微笑:“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来酌定。我告诉你,因为你刚刚说的这些话,我的精神受到打击,你不仅要赔偿我的经济损失,还要赔偿我的精神损失。”
“什么?”林宛如不可置信的瞪大双眼:“我看你是想钱想疯了吧?这点小事都还想着找我要钱?”
阿离坏笑:“没错儿啊我就是想钱想疯了,谁让某人说话的时候嘴上没个把门儿,一不小心就得罪了我这个阴险的小人。”
林宛如都快哭了:“算我刚刚什么都没有说!没有伤害你那颗弱小的心脏!”
阿离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型的录音笔,得意的说:“怪我咯,不好意思,本人职业病。不管走到哪里,即将发生纷争之前,是一定会提前录音的,你是想让我把这段录音在你伟大的总裁面前放一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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