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聪明的野叟(2 / 2)
云峥给自己留下来五十头战象。很可惜,大象的发情期就那么几天,回程的时候再也没有大象加入自己的象群,留下来的每一头战象都是一座战争堡垒,神臂弩在这样的环境里最能发挥自己的作用,强劲的动力让每一个冒头的交趾人都成了靶子。
“野叟大师,那些交趾人为何一定要随着林间道路追过来,难道就不能从两侧绕过去再攻击我们吗?”
已经俩天了,轻装简从的交趾人到底追上了云峥,本来很担心交趾人绕过自己去攻击前面的商队和后勤营。结果他发现那些交趾人从不插队,就这样死死地咬住自己不放,总是从后面发起进攻,这和送死差不多。窄窄的林间小路云峥觉得有十来把神臂弩就完全可以克敌制胜了。
野叟穿上衣服之后就多了一份古意,忧愁的对云峥道:“这就是道路的价值。所谓的道路就是森林中最安全的一条线,有了这样的道路,野兽蛇虫都不会轻易来到这些道路上,没有沼泽,没有瘴气,是最适合人通过的地方。
我现在很担心啊,交趾人已经知道我们在帮助你们。今后恐怕很难在交趾立足。”
云峥奇怪的看着野叟道:“你们在升龙城抢粮食,抢女人的时候人家早就知道你们的来历了,再说你们的样子特殊,瞅一眼之后想要忘掉都难,就算你们蒙上脸也一样。既然参加了抢劫,你们就该有被发现的觉悟才是啊!”
野叟还想说话。就听见树林里传来哔哔的哨子声,那些阴魂不散的交趾人又追过来了,云峥和野叟都躲在战象背上的大盾圈里,听着外面弩箭的鸣响继续讨论这些话题。
弓弦的声音响了一柱香的时间之后,就被大象慢吞吞的脚步甩在了后面。交趾人的弓箭够不到的地方,正是神臂弩发威的距离。
“其实你们可以到大宋来讨生活,因为有这一次的功勋在手,官府都会善待你们的。”云峥总觉得应该再来一趟交趾,如果每隔一二十年来一趟交趾收割一下财物还是不错的,所以他很想笼络住野叟和高棉族。
“呵呵,我们是森林的子孙,就该生活在森林里,离开森林我们会死掉的。”野叟回答的很认真。
想想也是,一个民族如果没有了自己的特色,确实会消失的无影无踪,尤其是面对汉族这个有着强大同化能力的种族,其它小民族确实不该和他靠的太近。
“你不愿意我也没法子,既然你们喜欢住在森林里,那就尽量的住在靠近大宋这边的森林里,万一你们有危难的时候,我也好帮你,野叟大师,这一次非常的谢谢你,没有你们就没有我们此行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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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还写过《霸道学长爱上我》《我的女友是野人》等快本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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