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6章 忍住自己的火气(2 / 2)
霜姐看了看这个小男人一眼,“死鬼,你知道我心里面想的是什么吗?”霜姐一边说着话,一边就赶紧把自己的目光盯向了身边的大帅哥刘志远,她的目光有点热切了,她似乎很想刘志远把自己心中的那点希望给说出来。
“什么啊?姐,你心里面所想的,我可真不敢猜,你是我的大领导呢,我怎么能猜你心里面所想的啊,”刘志远一边有看上了电视,一边就拿起了自己的杯子,直接喝了一小口茶水。
“你就知道看电视,遥控器拿来。”霜姐说着话,立刻就把刘志远手中的遥控器给夺了过来,随后直接就按了关机按钮,这一下子就把电视给关上了。于此同时,霜姐的脸上一脸的冷霜,看的刘志远有点尴尬了。
他知道,此刻的霜姐已经生气了,这一下子就把刘志远弄得有点不知所措了,他压根就不知道霜姐为什么生气呢,两只手不停地在那里搓了搓去。或许男人就是这样,在**完毕后,什么事情都想的是理所当然,其他的方面压根就没有去想。
霜姐依旧是闷着脸,突然,她就从客厅的茶几下面,拿出了一盒女士香烟,从中抽出一根来,就要点上了。“姐,你这是干什么嘛,不是给你说过了吗?不要吸烟,你就是不听,来,香烟收起来”刘志远这才发觉霜姐似乎有什么重大的委屈,他赶紧就抢过了霜姐手中的香烟,立刻就随手扔进了垃圾桶里面。
霜姐被刘志远这么一下子,不由得叹了一口气,“志远,你到底明不明白,现在我面临的是离婚呢,离完婚,我找谁去结婚啊?你自己有没有想过要和我长远的在一起啊?我们就这样偷偷mo的,以后肯定会出事情。”霜姐一边冷冷的望着眼前这个帅气的小男人,一边就坚定的说道。
她这话一出口,刘志远立刻就陷入了一丝发愣中,他明白霜姐这句话的深刻含义,霜姐的意思很明白,要是他刘志远想和自己长远的发展,那就跟他老婆离婚,和自己结婚,只有这样,他们的关系才能保持。要是长期这样偷偷mo下去,那一旦被别人发现了,他们两个人的声誉和地位都会受到影响的。
“这个,姐,你能不能给我几天时间考虑啊,现在我老婆怀孕了,要是她没有怀孕,我直接跟她离婚,和你结婚。现在有特殊情况出现,我心里面是爱你的,姐,你要是不相信,直接拿刀把我的心剖开来看看,我真的没有说谎。”刘志远一边深情的望着霜姐,一边就说着一些感动的话。
霜姐听了刘志远这个话,立刻就又接着叹了一口气,“我就知道,你现在的心里面已经完全变了,你老婆有孩子,你的心依旧是向着她的,你的心里面也就只会有她,我今天的话真不应该告诉你。”霜姐说完这个话,眼圈立刻就红润了。
旁边的刘志远一看霜姐这个样子,一时间这心里面立刻就有点惊慌了。在他的眼里面,霜姐一直是个很坚强的人,她压根就没有在自己的面前哭过呢,刘志远有点心软了,他赶紧就缓缓地抱住了霜姐。他知道,在这个时候,霜姐的内心是最软弱的,自己必须安慰一下这个女强人,要不然事情只会更糟糕。
“姐,你听我说,我这几天也是在考虑这个事情,我老婆现在脾气是越来越暴躁,我都有点受不了她的高压政策了,我现在就是看在孩子的份上,要是没有孩子,我真的会跟她离婚的,这样了,姐,你给我几天时间,我在考虑一阵子,你先跟那个吴春桥离了,等我这边事情都考虑清楚了,办好了,咱们直接就能组建家庭,你说呢,姐?”刘志远立刻就对着霜姐说道,他的声音充满了真诚与渴望。
霜姐被刘志远紧紧地抱着,一时间心里面什么想法也没有了,她只是在感受着这温暖的拥抱。或许人的一生就是这个样子,总会面临着一些痛苦的抉择,现在她云霜儿离婚这个事情,就是一件。云霜儿一边想着自己的事情,一边听着志远的话,突然,她立刻就变得情绪好了起来。
霜姐缓缓的从刘志远的身上离开了,她止住了自己呜咽,这表明她已经听进去了刘志远的话了。
“姐,给你擦巾纸,你不要伤心了,不就是离婚吗,你离了,我这边选择个好时机,我也离婚,跟你结婚,嘿嘿”刘志远一边安慰着霜姐,一边就把自己的身子也ting直了。
“真的,你可不许欺骗我啊,我这是第一次从你的最里面听到这个话的,我不管你老婆怀孕没有,这是你说的,你会离婚的,我过几天就上省城里面,和那个吴春桥把婚离了,你考虑的要快一点,我不想当太长时间的guafu呢。”霜姐一边说着话,一边就接过了刘志远递上来的纸巾,轻轻的擦向了自己的脸蛋。
“恩,我没有欺骗你的,其实从昨天开始,我就在考虑这个事情了,而且,有一件事情,我已经迈出了第一步,我告诉你,姐你可不许给我说出去啊?”刘志远一边盯着霜姐那漂亮的脸蛋子,一边就认真的说道。
“什么事情?只要不是违法乱纪的事情,我是不会给你说出去的,你说说看吧。”霜姐立刻就温情的看了一眼刘志远,一边就显得十分的舒服了,她刚才那不好的情绪,在这一瞬间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刘志远听了霜姐这个话,一时间就有点说下去话了,他本来是想跟霜姐说,自己主管的监察室副主任,张大彪给自己塞了五万块钱,自己没有交给老婆,而是把这个钱给私自存了起来了。但是霜姐这一说不准说违法乱纪的事情,这一下子就把刘志远给唬住了。毕竟云霜儿处长还是自己的单位领导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