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练兵(下)(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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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那些体质强壮的人之外,夏桓还让陈昭明找出了一些擅长近身格斗的人。

用这个时代的话来说,就是有成为技击之士潜力的人。

这些人,要有灵活的身形,更要敢打敢拼。

不仅如此,一旦与敌人短兵相接,他们还需要立即冲出军阵,贴身作战,确保敌人不会一下子围上来,堵死他们的后路。

这样的人,也可以称作为陷阵之士。

不论是盾手,还是陷阵士,都可以说是高危的兵种。因此,夏桓对他们也是格外地优待。

这些被挑选出来的人,盾手三百名,陷阵士两百名。

除了每天的长跑之后,这些人可以参与到分肉的行列之外,每个人依旧能得到一份单独的肉食。

毕竟,不论是盾手,还是陷阵士,高强度的训练是必须的。

因此,蛋白质的摄入,比起其他人也必须要高上许多。

想让马儿跑得快,不仅要用鞭子抽,还得喂足草料。这点道理,夏桓还是懂的。

除此之外,夏桓还挑选出一部分会用弓箭的,组成了一个只有百人的弓手,又挑选了两百个臂力不错的,用来充当掷矛手。

对于一个两千人的队伍,这样的配置,应当足以保证在五十步以内,形成有效的远程打击。

当然,不论是弓手还是掷矛手最终的目的都不是杀人,而是延缓敌人对盾手的冲击。

尤其是掷矛手,射程虽然不远,但是五十步内,若是训练有素,足以爆发出不错的攻击效果,而且,比起弓手,训练起来更为方便,很是实用。

至于剩下的人,就比较好处理了。

总共不过一千多人,全部被分配成了戈手。

对于戈手,倒是没有那么多的要求。最大也是唯一的要求,就是要有极为优秀的团队配合能力。

或者换句话来说,就是要听从统一的命令。

长戈很长,一般都在三米以上。

这么长的距离,虽然可以最大距离地杀伤敌人,不让敌人靠近,但是却也有极为严重的弊端。

上千人的长戈,挤在一起,稍有不慎,阵型便会被打乱。到时候,出现了攻击的漏洞,便极容易被对方的陷阵士冲到面前。

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三米的长戈,被陷阵士冲到面前,基本是必死无疑的。

所以,虽然长戈的训练,是最为简单枯燥的,但却也可以说是最难的。

因为,面对敌人的攻击,盾手有精铁制成的铁盾保护,而陷阵士则可以凭借灵巧的身位躲避。

但是,戈手却不行。哪怕是对方的长戈,已经捅到了你的胸口,你也决不能妄动一步。

若是后退一步,打乱了背后戈手的进攻,那么不但自己要死,还会拉下一大批人。

然而,人有求生本能,遇到危险,岂有不躲的道理。

所以,夏桓将这剩下来的一千多人,根据私人关系,家庭关系,以及家中住址等等因素分成了十队。

这可以说,每队的一百多号人,几乎个个之间,都是带着一点关系的。

华夏自古以来,山头主义浓厚。他乡遇故知,能作为人生一大幸事便是最好的说明。

而这样以来,每队人里,几乎个个都带着关系,若是因为自己的后退,害死了其他人,便会遇到来自整个队内,所有人的唾弃。

这么做,虽然看起来有些残忍,但是,却是最有效,也是最容易凝结战斗力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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