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爱(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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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可是这样宁愿牺堕入魔道也要保护对方的心情,还有这样的感情,这种令混沌费解的感情到底是什么呢?

混沌不知道,她猜不透,也弄不懂。于是她只好躲起来,等待百花羞所说的那个人来。

然而先到这里的,不是那个人,而是跟自己做交易的那个神。

那个神告诉自己,很快,这里将出现一行人,只要将这行人吃掉,他就破例允许百花羞回到天庭,跟那个与她相爱的人一起。

爱?

原来那种感情,就叫做“爱”吗?

混沌有点错愕,但却隐约觉得,这应该是很美好而且珍贵的东西。因为为了它,百花羞宁愿永无轮回,也为了它,那个人会一路寻找,来到宝象国。

这个新的交易很讨混沌的喜欢,她很开心地同意了,还觉得自己占了个大便宜。

因为她只吞噬肉体,却能储存灵魄。等到她与白衣和尚约定的时刻来临,她和那些灵魄,就可以全都去到属于自己的轮回了呢……

可惜,混沌等来了奎木狼,却发现他根本就没有找百花羞的意思。不仅如此,他根本就不记得百花羞。

这让混沌如何能咽得下这口气?!

为了他,百花羞那个傻蛋可以去死,可他……竟不认得她了!

义愤填膺的混沌于此便流浪在宝象国边境,不断地骚扰百姓,借此给奎木狼找麻烦,希望她能记起百花羞。

可他,就是记不起来。

直至刚才她才明白,原来奎木狼不是不记得百花羞,而是为了躲开她。

既然躲开,又为何要来到宝象国呢?

混沌真是糊涂了。

如果这也是爱,那爱就是一个专门让人糊涂的东西。

而他们全都被这个东西迷住了,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为什么……你要这么做呢,你和他,相爱却不能相守,明明可以那么近,却偏偏又要那么远……这种爱,到底是什么东西?好奇怪哟……”混沌喃喃地问,每一次的说话,却都咳出大量的鲜血。

“爱就是……让你即便疼到晕厥,也仍然觉得甜蜜的东西,”百花羞微笑着道,“那么,你等到他了,是吗?”

“是……”混沌艰难地点头,“他现在……就在我的腹中,我吃了他的肉体,储存了他的灵魄。只为了……将他送到你的身边。真的好险啊……我还以为我等不到你了……幸好,在我剩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和尚把你带来了……”

“谢谢,我的胖球儿。”百花羞说着,抱住了混沌的脖颈。

“羞儿?”宝象国国王试探的声音响了起来。

百花羞的身体微微地震了一震,她缓缓地、缓缓地转过身,望向了宝象国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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