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六章关于不在场证明的推理(1 / 2)
既然所有嫌疑人都有不在场证明,而唯一没有的这个人我又不愿意归为凶手,那么凶手可能另有其人,甚至他现在可能不在办公楼里。
这样的人我只能想到包铎的另一个情敌,可刘正山居然说他是个犯人,这无疑向我泼了盆冷水。
“那他也是这间监狱的吗?”我继续问。
“是的,不过他是一区重刑犯,到不了这里的。所以你也别瞎问了,不可能是他。”刘正山显得无比沮丧,他消沉地问:“你也没有其它嫌疑人了吧?所有人都有不在场证明。杀包铎有,杀鲁明也有,因为那时武警已经上楼封锁了每个房间。”
刘正山说着说着眼中的绝望越来越浓。
“三种可能,一,有两个撒谎给对方做了假的不在场证明,二,真凶现在不在办公楼里。三,人是鲁明杀的。”我揉着鼻子。
“包铎是鲁明杀的可以成立,那么是谁杀死鲁明的呢?当时武警们已经上楼了,从包铎坠楼死到鲁明遇害那么短时间,凶手怎么可能同时完成杀死他们两个的动作呢?”刘正山说完脑袋垂的更低,这个家伙已经彻底放弃了。
“也许鲁明死在包铎前呢?我们判断鲁明遇害的时间是根据武警发现他的时间,如果他遇害时间提前呢?毕竟他十一点半之后便倒在办公桌上,那时他也可能已经死了。别忘记那时狱警小王看见的是醉倒不能说话的鲁明。也许那是一具尸体呢。这是一!”
我顿了顿将气喘顺又补充道:“二是包铎的遇害时间,我们判断他的遇害时间是因为他的坠楼,可他坠楼之前就被麻醉了啊。凶手可以更早的麻醉包铎。我将你叫出来也是为了单独问你一个问题。你当时喝的昏天黑地真的看见的是包铎或者真的是与他争吵吗?”
我觉得刘正山当时确实喝多了,包铎是否跟他争吵,这是陈国辉提供给我的讯息,包铎送他下楼拎着啤酒箱也是方鑫说的,当事人刘正山一直是醉酒状态,从他当我面呕吐的样子我选择相信他。如果那两人中的一个说谎事情就会变得完全不一样,比如陈国辉说谎,那么包铎被麻醉的时间就可能提前,如果方鑫说谎,包铎很可能在天台上就被迷晕了。
这样凶手杀包铎的不在场证明就会破解了,我的推理之一,鲁明可能是迷晕包铎的参与者。他配合凶手将迷晕的包铎藏起来,然后酒量很好的他趴在桌上装作喝多了骗过小王,这时他将包铎丢下楼去,这段时间正好是杀他的凶手拥有不在场证明的时间,鲁明原本也可以借着酒醉躲过去的,只是他的同伙还是将他杀死了。
与此同时我发现了包铎的尸体,已经拥有了不在场证明的凶手,趁着众人在楼上看热闹人不注意地时候进入鲁明办公室将他杀死。然后将从酒醉时的刘正山身上的手帕拿出来,丢在了凶案现场,完美嫁祸刘正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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