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告别高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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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年轻女子顺着楼梯登上顶楼,沿着那扇镶着紫金格的窗子,果然看到了远处那扇依然闪着灯火的窗。

“他还没有睡,”纭姝轻舒一口气道,“我现在就可以牵马过去。”

“没有用的,”阿依那懒洋洋地说道,“我敢打赌,他不会接受你的马。”

“为什么?”纭姝鄂然道。

“这还用问吗?”阿依那的嘴角露出一丝笑容,“他是个有情有义的法师,不会丢下他那匹老马的。”

纭姝的目光依然望着那扇明亮的窗子:“我去试试看,不试怎么知道……”

阿依那无奈地摇着头:“唉,真是个……”

“傻姑娘!”纭姝接口道。两人都笑了起来,笑中带着几分苦涩。

幽静的夜晚,凉风习习,纭姝牵着马穿过花园,来到玄奘的寝宫前。

她身上还穿着那袭雪白的冰蚕罗裙,这袭罗裙每天晚上脱下来,都有宫人赶紧拿去洗好晾干,因为她们知道,公主每天都要穿,她不喜欢换别的衣服。

玄奘却早已换下了那袭白袍,取而代之的是一件普通的褐红色僧衣。听到有人来报,他走出门外,看着悄立阶前的纭姝,目光中掠过几丝惊讶:“这么晚了,公主来此有事吗?”

“我想让法师看看我的马。”纭姝低声说道。

这的确是一匹漂亮的马!头细颈高,四肢修长,淡金色的毛皮如同缎子一般柔和明亮,尤其是那双琉璃般的眼睛,使它看上去更加优雅高贵,一如它美丽的女主人。

玄奘忍不住喜爱地拍了拍它的脖子。高大的身体,细长的腿,

马儿高傲地扬起了头,似乎并不喜欢人们这样待它。

“是匹好马,”玄奘笑了笑,“就是有些贵气。”

纭姝着迷地看着他脸上的笑容,随即又低下头,轻声说道:“听送马来的人说,此马名叫阿哈尔捷金马,是天马的后代,生性高贵,比王室贵族更讲究家庭出身。”

“是吗?”玄奘并没有注意到纭姝的表情,他的眼睛仍在这匹高大挺拔,的骏马身上。

“真是一匹漂亮的马!”他由衷地赞叹道。

“法师喜欢吗?”纭姝小声问道,“若是喜欢,就送给法师了。”

玄奘一愣,随即笑道:“不,我已经有赤离了。”

“你那匹马不行,”纭姝的声音依然很轻,却很坚决,“它太老,走不了长路。”

玄奘摇了摇头:“依贫僧看,公主的这匹金马更走不了长路。”

“法师又没试,怎么知道?”公主执拗地问。

“还需要试吗?”玄奘道,“这样一匹富贵马,怕是从小在宫中长大的吧?若是出远门,不能挑不能驮的,要它做什么?”

“法师你太小看它了,”纭姝道,“它的力气、速度和耐力都是最好的。虽然,确实不能让它驮东西,但如果它也喜欢你的话,它可以驮着你翻山越岭,走遍天涯海角。”

“算了吧,”玄奘笑道,“这么高傲的马,我可侍候不了它,万一死在路上,还让人伤心难过。赤离虽老,至少比它命硬些。”

“命硬?”纭姝愣住了,“那就更得换掉它了,法师难道就不怕它妨了你?”

“放心吧,”玄奘苦笑,“我的命更硬。我只求佛菩萨保佑,别让我防了它就行。”

说到这里,他看了看纭姝:“公主还有别的事吗?”

纭姝低下了头,她本来有很多话想说,但此时竟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若无事,就请回吧,”玄奘道,“贫僧明日就要上路,今天,想早些安歇了。”

“法师!”纭姝突然叫了一声,她的眼中挂着一串泪滴,脸上却带着笑容,“如果有来生,我愿做你的徒弟,能和你一起修行,是一种福分。”

说罢,也不管玄奘再说什么,转过身去,逃一样地离开了。

清晨,玄奘带着长长的马队再次出发。

侵晓的漠风吹拂着,使他身上宽大的襟袖和袍带都猎猎地飘扬起来,金色的阳光照在他年轻的面容上,闪动着庄严的仪态。纭姝不觉又看呆了。

他终于,还是要走了。

出城送行的除了国王、眷属、僧侣、大臣,还有整个交河王城的百姓——这段日子的讲经,已经使这个国家的人们对玄奘的学识人品产生了深深的敬意,以至于难以割舍!

四个沙弥的亲人朋友也都来送行了,道通的母亲抱着幼子,一个劲儿地嘱咐:“阿迪加,以后阿妈不在,你可要照顾好自己。路上要跟紧法师,千万不要自己乱跑啊……”

说罢流下了眼泪,惹得道通也眼泪汪汪的。

相比之下,道缘的伯父巴布拉多对侄儿则是一如既往地没有好印象,一脸凶相地对他说:“以后跟着法师,可要学着勤快些,别贪嘴!”

“知道了!”道缘觉得自己头都大了,声音不自觉地高了起来。

“你知道什么?”巴布拉多眼一瞪,“这还没走呢,就用这种口气跟阿伯说话,看我不……”

他习惯性地举起了马鞭。

“檀越……”玄奘忍不住叫了一声,巴布拉多冲他笑笑,把马鞭收了起来。

“法师不用管他们,”欢信在一旁笑道,“让他们自己道别好了。”

玄奘叹了口气:“贫僧当然不想管,可是道缘的阿伯,也不知怎么想的,给侄儿送别也带着鞭子。一个小孩子,至于吗?”

“这是一种习惯,”欢信笑道,“西域民风如此,没什么稀奇的。就算是对亲生儿女,他们也一样拿鞭子说话。”

“民风?”玄奘无法理解地摇了摇头。

欢信接着说道:“法师千万别以为那个商人待侄儿不好,要我说,那小子既然敢用那种口气对他阿伯说话,说明还是欠管教了。”

是这样吗?玄奘皱起了眉头。

另一边,玄德门的守军们合伙给道信送了件奇特的礼物,一条高大漂亮的黑狗!

道信绕着这条狗转了好几圈。

“别看了,这可是吐蕃来的!”那位牵狗的守军神气地说道,“可厉害了!我亲眼见过,有一个人招惹它,结果它跳起来,一口就咬断了那个人的喉咙!”

“车歇你带上它吧,”另一位守军说道,“路上它能帮你们不少忙呢。”

道信眼一瞪:“我出家了,你们不明白吗?不能再杀生了,要这会咬人的狗做什么?”

“它轻易不咬人的,”守军解释道,“它很听话,咬的都是坏人。”

道诚在一旁,提着朋友们送给他的一根枣木长棍,转头对道信说道:“这条狗看起来挺不错的,你就把它带上吧。万一路上碰上马贼,指不定还能派上点儿用场。”

道信挠了挠新剃的光头,小心地问了一句:“这狗……不吃肉吧?”

守军笑道:“别逗了,不吃肉的那是菜狗!”

玄奘走过来时,刚好听到了这句话,赶紧说道:“道信,这狗我们养不了。”

“如何?”道信朝朋友们摊了摊手,几个守军只得将狗牵了回去。

麴文泰带着一支骑兵队伍为玄奘送行,一直送出城外好几里远,依然固执地不肯掉转马头。

眼看又要送过一个关口,玄奘勒住马,对麹文泰道:“大王请回吧。”

麹文泰只得拉住马匹,看着眼前的僧人,忽然跳下马来,甩开缰绳走到玄奘面前。

玄奘也下了马,麴文泰张开双臂拥住了他。

这是西域人表达感情的一种特有方式,玄奘虽然不习惯,但还是接受了。

麹文泰哽咽地说道:“法师这一走,不知何时才能再见。本王能做的,也只有这么多了。”

“大王做的已经很多了,”玄奘安慰他道,“待玄奘自天竺归来,便是再见之时,那时玄奘可以多停留些时日,给大王讲经。”

麹文泰道:“三年,我要法师在回唐之前,在高昌住上三年!让文泰好好地尽一回地主之谊,叙叙你我兄弟的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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