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曾经的敌人(1 / 2)
我不想变成罹天辰,虽然这家伙很强,虽然他那七十年的坚持确实让我佩服,但我不觉得他是一名称职的管理员。
首先在汪娜的问题上我就很不赞同,他居然放任一个小女孩去流浪……
我知道这是因为汪娜无法接受他的冷漠和不善表达,可这是小孩子的通病,这世上几乎没有一个孩子能真正体会大人的用心良苦,如果每一个都放任其去流浪,那我想说,这世上就满是被抛弃的孤儿了。
其次,又是秦岚,我始终不明白罹天辰为何会走那一步,他可以算计我,可以杀掉我甚至吃了我,但唯独对秦岚……
秦岚对罹天辰,让我想到了林风对我,甚至前者更重,毕竟是十多年的感情。
其实秦岚和罹天辰的性格差别很大,某些事情的处理上分歧也很大,但秦岚却每次都听罹天辰的……那应该不只是友情,也不只是崇敬之情,而是早已上升到了忠诚的高度。
我不知道秦岚是否真的被杀了,如果是,那罹天辰又是如何狠下心的?不管他做过多少好事,不管他之前的坚持有多大,仅这一件事,就足以抹煞他这一生所有的光辉。
对了,还有我的事,但不说也罢,因为大家都了。
我想说如果我做管理员,或许做的不如罹天辰那么好,那么强,但有一点我是绝对会超越他的,就是对同伴的珍惜!
今天,我就要去找我的下一个同伴了,那个因为无法进食都快要烂掉的家伙,当然,前提是他愿意做我的同伴,同时他还要够资格,我不求他很强,只求他还记得自己曾经是个人。
不过在这之前还有另一件事要去做啦,我已经饿得快疯掉了,早上起床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嘴里正叼着汪娜的脚丫子……
“老大,这批帐全都搞定了,您过过数。”一名獐头鼠目的小混混笑道,他的面前站着一个胖子,一个胖到惊天地泣鬼神的家伙。
我见过中最胖的家伙,女的是歌手韩红,男的是德云社说相声的孙越,但我觉得他俩加起来都不如眼前这位。
你见过脖子比别人腰还粗的人吗?这还算人吗?甚至他的腰……我不敢用水缸去比较,因为我怕水缸告我污蔑。
月华看到他的第一眼就皱眉了,女人喃喃道:“要不我们换个目标吧,这家伙太胖了,好像很难吃的样子。”
一个胖到连尸妖都不想吃他的人,我不知道是不是后无来者,但一定前无古人。
然而,当我查实了某些资料后,我还是决定了他就是我的目标,我并不讨厌胖子啦,我只是讨厌他做的那些事。
胖子正数着一大叠人民币,估计有十多万,这不是黑社会收回来的保护费,而是他借着后台关系放出去的高利贷。
“周哥,这次办事够效率吧。”那小混混谄媚道:“嘿,那婆娘还想求老子宽限几天,宽限个屁,这特么都快过年了,哪能不拿点钱回来孝敬周哥。”
“做得不错,不过……我听说那老女人很难缠吧?”胖子眯眼问道:“你怎么摆平她的?”
“嘿,简单!我让兄弟们把她女儿剥光扛进了卧室,才一分钟,老女人就哭的想把肾都割给周哥了,房契乖乖的孝敬了出来,只是那房子太破旧,卖了也顶多还账,没法多捞一笔。”
“做得漂亮,喏,拿去给你手下喝茶。”胖子点点头,数出两万来拍在了桌上,混混连忙点头哈腰的答谢着。
“对了,她女儿漂亮不?你让手下弄过了?”
“没呢,帐都还了还弄啥,也不算很漂亮,不过胜在够嫩,今年才十四,周哥要好这口就……想个名目嘛,嘿!这账单我还没还给她呢。”
“哈哈,做得好做得好,那就再给她想个名目呗……”胖子乐得连眉毛都在跳舞。
“对了,上周被我失手揍死的那王八蛋,家里都摆平没?”
“妥妥的,把他家老头老太拖到郊区整了一个通宵,第二天就全滚回老家去了,擦,一个跑来打工的乡巴佬也敢跟周哥抢女人,揍死都不多!”
“漂亮,喏,这里还有一笔帐,乘着还没过年快点搞定,钱就不用拿回来了,分四份,李局长和赵书记那边各送一份,还有上次帮我们摆平官司那小法官叫什么来着?也送一份,剩下的给兄弟们过年。”
“好好,谢谢周哥……”
“办敞亮点,麻利点,不用跟他废话直接上硬活,要是实在逼不出钱来……就带去刘狗子开的诊所把肾割了,怎么做你懂得。”
拉着月华,我快步离开了那扇窗户,双目如血的点了支烟,我实在听不下去了,我怕继续下去我会连那瘦子都一并弄死吃了,还有那什么局长和书记的,我都有心去找找了,还有那什么小法官。
月华却表现的很淡定,女人说这种事她见过的就算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了,罹天辰干掉过的此类人渣更是数不胜数,早已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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