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后山探险——再见,初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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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分是一种飘渺无形的东西,它可以阳光中沉淀在五彩的花瓣上,纤妍美好;也可以风中凌乱在东西反向的船帆上,惨淡飘零。
没有相遇时,我们是东西南北独自盛开的一剪梅花,相遇那一瞬间,世界被染红,一起绚烂了整个冰雪冬天。
我相信缘分,冥冥中让人无法逃避。所以,把最好的我交给你,希望你好好珍惜。
这是洛淇的第一次恋爱。因为初恋是第一个喜欢的人,所以他,并不是洛淇的初恋。单若兮也不是。
她的初恋,在初中,那个懵懂的年纪,她默默喜欢了他好多年。
她不是一个会随便开始一段感情的人,一旦选择了,就会一心一意,做一个合格的女朋友,把她所有的爱都给他。
如果他不先离开,那么她也会不离不弃。
都说爱情是一趟列车,提前上车的人往往也提前下车。洛淇不知道她和他的爱情,是不是会先有人下车?是不是能开到终点?
NO. 195
转眼他们已经在一起两个星期了,可是为了避免校会的流言蜚语,他们在一起的消息并没有声张,就连凌筱也被蒙在鼓里。毕竟,无论是男干事勾搭女部长,还是女部长勾搭男干事,这传出去都不是很光彩的事。洛淇毕竟也算半个公众人物,她在意自己的名声。另一方面,路云其很优秀,是下一任部长的最佳人选,她不希望这件事给他带来不好的影响。所以,当初洛淇也是顶着很大压力才作出决定的。
洛淇脱单的消息也是一个礼拜后才告诉舍友的,而路云其连舍友也一直瞒着。毕竟乜也和苏闽都是校会的,乜也还是体育部的干事。他们宿舍还真是人才辈出!
潭潇雅,惠宁和邱璟听到洛淇脱单的消息时,还以为是和单若兮呢。当知道那个人是洛淇的干事路云其时,所有人都惊呆了。她们都觉得洛淇跟她们开了一个玩笑,直到洛淇把事情的经过都原原本本说了一遍后,她们才相信。目瞪口呆。
她们怪洛淇不够意思,平时藏那么好她们都察觉不到。洛淇冤枉,因为她也是直到那天晚上才知道的,她也不知道事情会变成这样。舍友们说为了安慰她们受伤的心灵,强烈要求路云其请她们吃饭。路云其答应了。
于是,洛淇成了210宿舍第一个嫁出去的女儿,路云其成了210宿舍的第一个女婿。
路云其的性格和洛淇一样,比较活泼,话也多,所以很快便和她们三个熟络了起来,她们都觉得这小伙不错。第一次正式见面,路云其就成功搞定了洛淇的舍友。
“欢迎成为210宿舍的女婿。”
“来,干杯!”
在欢声笑语和玻璃杯碰撞声中,洛淇看到旁边的男生笑靥如花,喝酒上脸的他脸红通通的,像待嫁的新娘。
他是她的男朋友,第一个和她不只是朋友关系的男生,也是唯一一个。突然觉得缘分真的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瞬息万变,糊里糊涂地就交了一个男朋友,而且已经融洽地相处了两个星期。
那个她一直等待的白马王子,就是他吗?他会是那个对的人,会陪她走到最后吗?
这些都容不得她再多想,她现在想要做的只是认认真真过好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天。
他们还有好长的路要一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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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已是暮春时节,白玉兰路两旁的白玉兰树上,绿叶层层叠叠,脱掉了雪白的舞裙,披上了苍翠的外套。情人坡上,天工湖畔,杨柳依依,随风婀娜;草色青青,没人脚踝。
可这些,洛淇去年已经看过了,今年的五月,她想领略些不一样的风景。
A大一面临海,三面环山。学校后山上的树木绿得煞是好看,洛淇已经觊觎它们很久了。
那日风和日丽,五月的风吹来已有了些许夏天的气息。洛淇和路云其来到后山的入口处,入口在兰溪桥旁,耳畔淙淙的河水像一支乐队吹奏着优美的暮春之歌,歌声在整个校园回响。河水澄澈,倒映着蔚蓝的天空。他们刚来到后山脚下,就被那扑面而来的满山绿色给迷住了。
当他们缓缓地登上了第一座小山,整个校区已尽在他们眼底。一路走来,踏过了青青小草,赏过了花木灿烂,呼吸了清爽的山风,心情豁然开朗。
对于洛淇来说,这并不是她第一次爬山,绿树红花,青山绿水乃是她儿时的玩伴。比这好看的山她见过,比这清新的空气她呼吸过,只不过今天,这些平常的树木花草,甚至一颗石头、一粒沙子,都有了特殊的意义,一切都那么与众不同。因为,这不仅是她第一次爬学校的后山,也是她第一次和男朋友爬山,只有他们两个人。
蓝天白云下,青山绿水间的约会,是她一直以来向往的浪漫。
路云其牵着洛淇的手,一点点地往上爬,他怕她累着。而洛淇总是喜欢挣脱他的手去抚摸路边的花草,或者捡起一个模样别致的石头,感叹大自然的别出心裁。
每翻过一座山,他们都会在山顶的石头上坐一会儿,俯瞰山脚的城市。校园变得越来越小,他们走得越来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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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过第三座小山后,他们来到了一个小村庄。已是傍晚时分,小村庄异常安静,除了几声鸡鸣狗吠,听不到任何声音。没有汽车的鸣笛声,也没有小孩的打闹声。山风吹来夹杂着透彻的萧索,树林里的树叶哗哗作响,就像海边汹涌的波涛,更似从天而降的千军万马。
小村庄看起来很古老,像一副老旧的水墨画,也像一组黑白老照片。洛淇惊叹在这个灯红酒绿的繁华A都市,也能见到如此朴实无华的农村风貌。路云其比洛淇更惊讶,他可能从来都没有见过如此破旧落后的现实版小村庄吧!
如果她猜的没错,这里的人家应该都住着空巢老人,子女都外出工作了,迁移到了大城市,只有他们,在这生活了一辈子,不愿意离开。
走着走着,他们看到一个年迈的老奶奶坐在破旧的门槛上,静静地,好像是在张望。她脸上皱纹此起彼伏着藏不住岁月的痕迹,白如银霜的头发往后随便地挽着,那细小的碎发倔强地伸了出来,在霞光中张牙舞爪。她的眼皮耷拉着,似闭非闭。由于掉光了牙齿而凹陷的干瘪嘴唇,噙着和她一样年迈的孤单。双手互相拳握着环在膝前,远远望去,小小的身体就像一个十多岁的孩子。
她好像也看到了洛淇他们,眼皮稍微抬了抬,朝他们看了一眼,然后又缓缓地放下眼皮,朝着原先的那个方向继续张望着。
这时候,从门里走出来一位同样白发苍苍的老爷爷,他的腰佝偻得厉害,骨瘦如柴,双眼凹陷。他蹒跚地走到老奶奶面前,牵起她不再光滑细腻的手,用几近沙哑的声音,从喉咙里挤出几个字:“老伴儿,别等了,回去吃饭吧!”
洛淇呆呆地看着他们,不知不觉眼睛湿润了。她最见不得年迈的老人了,她总会想到自己的爷爷奶奶,他们也在等着她回去。
从老奶奶的眼里,她看到了苦苦等待,却爱而不得的无尽忧伤;从老爷爷的话里,她听到了两位老人相依相伴,白头偕老的美丽爱情。这大概就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最佳诠释吧。
就算全世界都离开了你,我还会在你身边;就算所有人都抛弃了你,我会握着你的手永远不放开。
路云其看出了洛淇的伤感,于是伸手将她深深地揽在了怀里,洛淇把头靠在他的胸膛,深呼了一口气,便继续向另一座更高的山走去,那是这里最高的一座山,他们决定登上山顶。
“我们也会这样,一直在一起,不离不弃吗?”
“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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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挂在天边的山头,摇摇欲坠,霞光微芒,天色愈来愈暗。
当他们吃力地爬到半山腰决定休息一会儿的时候,发现那里竟然是一块坟地,零零散散有很多坟,是很老式的那种,用平整的石头砌成,墓碑上还有密密麻麻的碑文。放眼望去,像一座座石狮子据守在山坡上。洛淇觉得阴森异常,头皮发麻,她从小就胆小。
一阵风吹来,带着山间傍晚坟地的阴森之气,洛淇害怕得钻进了路云其的怀里,路云其紧紧地搂着她,告诉她别怕,他就在她的身边。
洛淇当时只有一个想法,如果没有路云其,她一定会瘫软在那里,第二天被搜救队送进医院,如果没有野兽或山贼的话。
这座山上有很多光滑的大石头,旁边还有一个很深很深的悬崖,悬崖下面是一个峡谷,同样绿树林立。峡谷对面又是一座高山。
山连着山,就像海连着大地。
路云其拿起小石子在一块光滑的大石头上刻来刻去,洛淇问他刻什么呢?他说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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