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四章 中东之变(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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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这个季节,阿拉伯半岛时常黄沙漫天。破天盖地的沙暴夹杂着沙粒石头,昏天暗地地呼啸而至时,宛若世界末日。沙特阿拉伯首都利雅得的一条小街上,商贩们有条不紊地为给自己的小摊盖上一层塑料薄膜或毛毯,这样能沙暴过去后,掀开覆着黄沙的毯子便又能正常营业。路上的行人脚步平稳,唯有一些从外国来的游客看着远处昏黄迫人的沙暴表情惊慌。

如同阿拉伯大多数男人一般的穿白袍裹头巾的男子匆匆穿过这条小街,竟向着那沙暴袭来的地方迎面而上。空气中的沙粒越来越多,视线也越来越模糊。他掏出护目镜和口罩戴在脸上,一气呵成,脚步却没有丝毫犹豫。终于,走到一处私人旅社门口,他抬头确认了一下门匾上如龙蛇般扭曲的阿拉伯字样,确认无误后才抬脚进门。

小旅社的阿拉伯老板没想到这个时候还有客人进来,本着和气和财的原则,老阿卜杜拉热情地迎了上来:“真主保佑,外面的沙暴大得就像真主老爷的怒火一般,客人您是要住宿?”

白袍男子一脸邋遢胡须,摘了眼镜和面罩后,老阿卜杜拉才发现这也许是阿拉伯人与印度人的后裔,面色比一般的阿拉伯人更偏黄一些,不过阿拉伯语倒是说得非常地道,虽然带着些东南酋长国的口音。“我要一间单人房,住三天。”

老阿卜杜拉就像拉待其他客人一般,帮这位白袍男子办了入住,登记的时候,他才发现这男子用的是也门护照。

付清了预付款,白袍混血男人拿了钥匙便上了楼,老阿卜杜拉瞥了一眼那客人的背影,突然感觉似乎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但琢磨了半天,最后自嘲地喃喃自语道:“这糟糕的沙暴天气,我这个虔诚的真主奴仆都变得多疑起来了……”

老阿卜杜拉打开收音机,他从年轻的时候就有听“伊斯兰召唤”电台的习惯,电台里正在播今天的新闻,主持人用飞快的阿拉伯语提醒大家今天是沙暴天气,注意防护措施。老阿卜杜拉抬头看了一眼推拉玻璃门外的天气,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不时有沙粒和小石头撞击在玻璃门上,发出砰砰的声音。

“爷爷,这是真主发怒了吗?”小孙子不知何时来到了他身边,手上拿着两颗磨圆的小石块——这是今天陪了小家伙大半天的心爱玩具。

“是啊,真主老爷又发怒了,我们能做什么呢?”

小孙子抬头望向爷爷:“我们可以念《古兰经》,这样真主老爷就不会生气了。”

老阿卜杜拉笑了笑,将小孙子提起,放在自己的膝盖上,吸了口气,便开始念念有词的祷告。

等爷孙俩祷告完,屋外的沙暴还没有过去,天气更暗了。老阿卜杜拉抬手想关掉收音机,却突然听到主持人说:“插播一条新:一个小时前,在市中心的丽兹卡尔顿酒店发生一起枪杀案,据前方记者了解,死者为四十岁美国籍华人,死者保镖曾开枪还击,据目击者称,杀手扮成了酒店服务员,利雅得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我们也将实时关注此事的动态。”

不知为何,听完新闻,老阿卜杜拉下意识地看了一眼楼梯的方向,随后,他又再次摇头笑了笑,甩开那些奇思怪想,低头对小孙子道:“爷爷给你讲故事好不好?”

小孙子立即雀跃了起来:“爷爷爷爷,我要听你讲打仗的故事。”

“好好好,那一年啊……”

小旅馆的三楼,一间算得上简陋却清爽干净的房间里,刚刚进门的白袍混血阿拉伯人已经脱了下那身风尘仆仆的白袍罩衣,红色的格子头巾也扔在了地上,靠挨着头巾的仅是一撮毛茸茸的胡须,最惊悚的是,刚刚那张微微发黄的印阿混血脸皮也软趴趴地皱在一旁。镜子前站着的,居然是一个面若桃花的亚裔男子,那张比女子还要妖艳的脸映在镜中,犹如一朵盛开的艳桃。此时他应该刚刚洗过澡,赤着身子便走了出来,流畅的肌肉线条足以让绝大多数女子为之痴迷。他随手拿了一条毛巾擦拭着湿漉漉的头发——刚刚花了不少时间才把头发里的沙粒洗干净。他可不是那个大冬天也要光着身子背牛角大弓的李弓角,就算寺里一日三餐顿顿出自他的手,谁也未曾从他身上闻到过一丝油烟的味道,不是因为他有洁癖,而是因为他叫李徽猷。

擦头发的时候,他撩开窗帘,看了一眼窗外黄沙漫天的天色,摇头喃喃道:“还是大雪山里的空气透净,外头到处污浊得很,不知道三儿怎么就那么喜欢外面呢?”

桌上还有一部卫星电话,擦干头发后,他才拿起电话,拨了一个加密的号码,接通后,那边没有说话,只听他说了两个字“搞定”,随后就挂了电话。打开电视,利雅得电视台正在直播丽兹卡尔顿的枪杀事件,毋庸置疑,那个妄图出卖国家情报的叛徒已经死了,他在开枪后便特意检查了心跳,如果不是这样,对方花重金聘请的保镖也不会突然发现他,也就不会有之后的枪战。

上面并没有说这人为何该死,但他有自己的情报来源,前日得到的情报是,叛徒会将手中关于华夏战略核导弹的布置方案卖给国际情报中介,再由中介出卖给相关国家。国家这种东西,对他来说,概念模糊得很,远不如昆仑山的一副冰糖熊掌来得实在。但他觉得,既然三儿要在那个体制中混出个名堂,他这个当哥哥的就有责任和义务维持三儿所在的体系不被外人破坏。

喝了一口口感有些奇怪的开水,他莫名地笑了笑,因为他想到了那个总喜欢憨笑的大傻个儿,也不知道那个傻瓜在部队里究竟混得如何了,按道理,那个九岁就知道装傻逗流水村那些二货村民的大个子,应该混得不差吧。

他,估计也跟自己想的一样吧——既然三儿想混出个名堂,做哥哥的,有什么理由不助他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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