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六十二章 二十七天前(1 / 2)
审讯室内,烟雾缭绕,戒烟快五年的郭昌彬吐出一团烟雾。谁都知道一个月前发生的事情绝对不是小事,一支有南国利剑之称的代号“轩辕”的特种部队在领国执行任务时除队长“轩辕”外,几乎全军覆没,这在整个南方军区引起了极大的震动,要知道这虽然是一支仅有五人的小规模特别行动小队,却是中国陆队特种部队里的特种部队,小队成员每个都是万里挑一选拔出来的军中精英。
机枪手“赤霄”是山东人,力大无穷,曾经在军演中创下一人一挺机枪挡下一个连队进攻的前例。
狙击手“泰阿”是江苏人,军校硕士研究生,理论和实践素质双高,是整个小队中军衔最高的。
观察手“七星”是广东人,目力极好,枪法和身手都是军中翘楚,加上是广东本地人,对南方丛林作战极为熟悉。
爆破手“湛泸”是北京人,任何一种炸药在他手中总是能发挥出最大的杀伤力。
队长“轩辕”,能与特种部队代号同名的队长,自然更是各方综合素养都是一等一的精英,事实上李弓角从军后,就几乎囊括了南方军区历年军事比拼的各项冠军。
郭昌彬翻阅着这个名叫“轩辕”的特种部队的每一个成员的资料,翻到队长李弓角的资料时,他忍不住抬头打量了一眼这个身材高大得连坐着都要令人仰视的青年,前二十五年几乎是一张白纸,资料上只写着他跟一位年迈老喇嘛在昆仑山学艺,除此以外并无其他任何纪录。但加入军队后,这家伙的简历简直就像一张镶满钻石一般璀璨,能放在台面上的军功就足有百余次,还不算上那些不能为外人所道的军中密档。
他眯眼深深地吸了两口烟,这才让自己的情绪稍稍平复了一些,他自己也觉得这样一个明显未来在军中拥有大好前途的青年应该不至于叛变,可是除李弓角一人外其余四人均牺牲在缅甸丛林村落,便令人费解的是,一枪致命的子弹都源自李弓角身上的配枪。
“能……给我一枝烟吗?”双目微闭沉默许久的李弓角终于开口了。
郭昌彬愣了愣,抖落出一根烟,连同火柴一起扔了过去。
李弓角一手接烟,一手接住火柴,因为双手被困,他很费力地弯下身子,才能将烟送入唇间,另一只手上,无名指和小指夹住火柴盒,拇指和食指夹住一根火柴,兹啦一声,火柴点燃,他才将脑袋凑过去点燃了烟。
不过他显示不太会抽烟,吸了一口便呛得满脸通红,看得郭昌彬忍不住皱眉:“没抽过烟?”
李弓角点头:“山上有土烟草,不过我家三儿说那东西吸多了对身体不好。”
“特种部队不是有不准抽烟的条例吗?”郭昌彬是政治部副部长,自然对军中条例相当清楚。
“主要还是担心执行任务时会有比较大的体味,入伍前‘七星’就抽烟,不过入伍后很快就戒了,他是观察手,最不能留下体味的位置。”李弓角叹了口气,还是在钢制的桌面上将刚刚抽了一口的烟小心翼翼地掐灭,“‘七星’的尸体找到了吗?”
郭昌彬摇头:“那是在缅甸境内,我们不方便派出太多的人手,后来又派了‘烈焰突击队’去了现场,除了你带回来的那三具尸体外,还是一无所获。”
大块头神色黯然:“他的降落伞最后依旧没能打开,他为了不拖累我们……”
郭昌彬也长叹了口气:“军中好儿郎,往往在最关键的时刻,你才以看到这般优秀的品质。说说看,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郭昌彬有些感慨,眼前这个放在古代绝对是堪比卫仲卿李怀柔一类的猛将,就算是放在当今坐在指挥室内摁摁按钮发射导弹的现代军事战场,这种动辄就能千里斩敌首的猛将也是极为珍贵的。
李弓角双目微微泛红,二十七天前的一幕幕开始在脑中浮现:“那天,轩辕小队接到上级命令,根据确切情报,缅甸丛林312地区有一处反#政府武装的毒品中转仓库,我们的任何是抓获或击毙所有反#政府武装份子,缴获所有毒品和武器。因为作战区域在缅甸境内,所以我们空降在中缅交界的原始森林……”
时间重回二十七天前,中缅边境,401高地附近,一架载着“轩辕”五名成员的军用直升机轰隆隆地接近高地上空。
机上五名全副武装的军人嘻嘻哈哈,其中一人道:“七星,奶奶个熊的,老子比你大三岁都没有结婚,你相个屁的亲啊,我就不信有娘们愿意嫁你这头矮狗熊。”
平时大伙都开惯了玩笑,‘七星’满不在乎道:“跟我相亲的,可系我们村里头最漂亮的姑娘,不信下回办喜酒的时候,你们一块儿去瞧瞧。”七星是马来人种,加上身材壮实,常年作战训练使得皮肤黝黑,乍一看的确跟黑熊很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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