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9 喝酒吃肉(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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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好意思呢,婶婶。”叶志戈挠挠头,“才从城里回来,就顺路来瞧瞧,恭喜无非~”

苏氏带着他进屋喝茶,院里小丫鬟正在收拾残羹冷炙,几人见着他都招呼起来。

叶家跟村子里基本都没往来,只除了这个叶志戈。他空闲时会在村子里串门子,一些小事搭把手,遇上村里组织的铺路搭桥更是毫不推辞。这样一个年轻人,大家当然讨厌不起来。

因为他的存在,不少人对叶家稍稍改观,遇见叶老太太也宽容许多,一把年纪了还对她甩什么脸色。叶志和成天埋头苦读,眼看着都要变成酸腐书呆子了,娶了宋西红过门后,在妻子和弟弟的管教下,总算做出了改变。

叶志戈让他偶尔帮忙干干活,劳动一下,宋西红也会督促着他做事,如果说他以前活得不上不下,现今可算是脚踏实地了。

不仅如此,上河村的学堂夫子要换人,范思恩和吴渊源年迈精力不济,便邀请了叶志和过来接替。

怎么说都是秀才,教一些小豆丁启蒙认字绰绰有余,宋西红知道后喜出望外,家里穷得叮当响,正需要这个呢!

如今叶志戈在城里找了个活计,但除去他一人,叶家舜进城还是很难谋生,别以为时间能消磨王家的仇恨。王老爷女儿死于非命,没把叶志和打死算不错了,还想一笑泯恩仇?

叶家过了这么几年紧巴巴的日子,破房子还不知能坚持多久,目前来说只能指望叶志戈了。但他不过十来岁少年人,能力有限,家里还是需要多一份收入补贴家用,学堂夫子这事对叶志和来说就是难得的生计。

叶志和起初并不乐意,让他去教那群小屁孩认字,哪还有时间念书,还考不考科举了?

“家里拿不出盘缠了。”叶志戈一针见血。

宋西红嫁过来带了些嫁妆,近日家里伙食才改善不少,怎么说都要存银子留着盖房屋,实在凑不出来给叶志和进京。

知识也是要时间累积的,倒不如趁着这几年好好沉淀一下,厚积薄发,当然,很有可能是再次名落孙山。

仕途一行难于上青天,科举考试集齐整个大洛的优秀学子,人外有人,中举谈何容易。

如此这般,叶志和不得不乖乖每日往来于田心村和上河村之间,开始他的教书生涯。

家里当然是又闹了一通,老太太和杜氏泪眼涟涟的指责宋西红,说她阻碍志和的锦绣前程。双方当即开骂,差点没掀翻了破屋顶。

叶家舜日渐沉默,家里很多事都不插手的,年轻时候生活优渥沉迷花鸟虫鱼,后来一心指望儿子能中举。现在嘛……只能埋头弄好田地,多产点粮食实在。

村民们瞧着叶家人各自微妙的变化,心里感慨良多,犹记得他们刚来时,眼高于顶,都不屑与村里人来往的。且一个个好吃懒做,可着劲使唤苏氏干活,那时候都没有种地经验,结果可想而知。

俗话说落难凤凰不如鸡,这种时候更需要团结,一起努力把日子过起来才是。再者邻里之间多多少少总能给你帮助,又不会上你家吃饭,居然还嫌弃上了?这种人可不多见。

“来得正好,虽然没赶上吃饭,拿点果子带回去也行。”

马上就要步入四月了,恰逢樱桃成熟的时节,邓阿罗家里两棵樱桃树,是种来自家吃的。挂满枝头的小果子,给摘了半麻袋过来,大伙饭前瓜分了下,还剩好多呢。

这玩意跟草莓一样,放不了多久的,也怕磕碰,趁着新鲜吃完才好。苏氏拿上个小竹篮,装了一大捧,还有一颗黄灿灿的菠萝,让他给带回去。

“婶子这样我下回可不敢来了。”叶志戈连连摇手。每次过来又吃又拿的,再厚的脸皮都招架不住哇!

“有什么不敢的,又不是只给你,也是家里有多的,分给大家尝尝鲜,值当什么。”苏氏直接把小竹篮塞给他。

果园底下零零散散种了好些菠萝,每一季能收个十几二十颗,要说拿它们卖钱或者做罐头实在太少了,自己吃又吃不完,索性邻居几个分一分。

平日里大伙有什么新鲜菜蔬都会送来点,苏氏全记着呢,王婶子金兰江嫂子几人,还有黄跛脚和村长家里,均出去一两个,剩下的留着自家人吃。

叶志戈轻叹一声,道:“当真收不得,我自认家里没什么能拿出来孝敬婶子,哪能光吃不还呢。”

金兰不由笑了起来,“傻孩子,你记着你婶的好处,以后出息了,把好吃的全送来孝敬她不就行了。”

她这话引得大家都笑起来,你一言我一语地逗弄起叶志戈,后者毕竟年少,很快便招架不住,红着脸收下了小果篮。

苏氏还蛮喜欢他的,可是也不敢对他太好,毕竟人身后还有个叶家。就怕老太太和杜氏把她当成救苦救难的活菩萨,没事就来打秋风,以她们的厚脸皮,完全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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