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三唱得正字(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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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桥不修,何以为政?车服有命,安能假人?丁职是崇班,体非威重,轻汉臣之宠,失位于高车,徇郑相之名,济人于大水,志虽恤下,道昧叶中。与其熊轼涉川,小惠未遍,曷若虹桥通路,大道甚夷?启塞既阙于日修,揭励徒哀其冬涉,事关失政,情近沽名。宜科十月不成,庶辨二月无政。”(这判文直接抄了白居易的)

那位刺史丁的所作所为,高岳的看法是,“这修桥是你的分内之职,按照法律规定,州郡的刺史必须在十月将辖境内的桥梁修缮完好,保障百姓通行,结果你不但不修桥,还把朝廷赏赐你的车驾用来小恩小惠、沽名钓誉,你与其像个演员般玩这些虚头巴脑的,不如好好履行职分,将州郡里的桥梁和大路全部修好,如是百姓何至于要遭受冬日徒步涉水之苦?故而判治政无方,罚二个月的俸料。”

“依朕看,这样的刺史还罚什么俸料,直接罢黜得了!”李豫对这道判文极有触动,不由得发言说到。

接着他想了想,本来想授高岳秘书省著作局校书郎的,但猛然察觉——这小子,我看过他的春闱赋文和覆试赋文,再和这道判文比较下,笔迹似乎有所不同,想必找到胥吏代书誊录的,岂可让高三如此猖狂,朕便将品秩往下压压,便宣布说“传话给南曹,让那高岳不要再求唱,便授他大明官集贤院正字之职!”

想到这,太子李适反倒缓缓舒口气,总算没送到春坊来。

皇帝的声音不大,但十分清楚,回荡在宣政殿和殿中省宫殿之间。

崔佑甫身为中书舍人,当即坐在书案边,将该日平判入等的诸人,包括高岳在内共七人,共制一张敕书之内:

“高岳可大明宫集贤院正字。

(下六人略)

敕:某官高岳等:士子不患无位,患己不立,苟有所立,人必知之。唯尔等七人,蕴才业文,咸士之秀者,朕得闻姓名,各进其秩,分授以职,故因科选,得登台郎,宜楙乃官,允兹良选。可依前件。”

接着李豫提起笔来,在崔佑甫拟就的敕书上,画了“日”,阿不,是画了日期即“大历十三年某月某日”。

“送御日敕至中书省!”崔佑甫高亢的声音响起。

中书省抄录份送入制敕甲库备案后,又送到了门下省。

常衮嘴角哆嗦着,但最终还是举起官印,在高岳的敕书告身上重重落下......

又在委任状“前进士高岳,起家集贤院正字”这行上,再戳了一记。

吏部南曹处,夕阳西沉,解孝集捧着黑木脱函走下来,里面即装着抄付好的告身,郑重地交到了高岳的手中,“恭喜郎君贺喜郎君,抄付的告身钱都包含在先前内里,郎君无忧,只管接下即可。”

黑木函在温暖的春日阳光下,边角闪着亮晶晶的毫光,高岳接过来,只觉得是份沉甸甸的收获,“这才是真正的起点,我终于走出了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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