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羌奴吁天录(2 / 2)
后来韩愈趁着酒劲,看了贺摩云喂养竹狸的地方,看到这群肥仔被困在一格格栅中,只知道啃噬竹子,对自己马上要被割肉剥皮的命运完全不知,便长叹一声,说兴元那群棉田、盐井、铁官和马坊里的羌奴不也如此吗?
随即高岳捂住了额头,他似乎已预见了结局。
果然韩处士离开洋州,专门跑到兴州略阳的棉织监司处,观察了快一个月,详细了解东山羌的女奴们在那里的工作和生活,回来后就奋笔疾书,写下这本《羌奴吁天录》,还找到刘德室说要刊印。
刘德室翻了内容,压根不敢答应韩愈,等到高岳归来,就给了这位兴元话事人看,让高岳来做定夺。
“!”高岳匆匆走到衙署正堂的高案前,将书稿给展开。
开篇便是兴元某年四月望日,余自兴元行至略阳的字样,然后这位韩处士就见到了传说里的棉织监司,让他惊奇的是,这座监司外观上“与坞堡无异,壁垒森然”,所有的东山女奴们,大约从十来岁到三四十岁的都蜗居其中,足有千人,其房间“如三圄,如蜂房”,密密地挨着,每日寅时刚刚过半,她们就被叫起,各个蓬头垢面、身骨嶙峋,宛若骷髅,公然在“监司吏”前换衣服、小解而不知羞耻……
接着韩愈便说,整个监司是个宛若衙署的严密组织,最顶层的是兴元的大商户萧乂(韩处士在文章里指名道姓),家财百万贯,且和官员们“过从甚密”,其下每所监司都有个“都知判司”,其下有吏,多是射士家中人充任,监司的四周还有射士的屯所,负责警戒弹压云云。
韩愈又揭露,这群羌奴多为官府织造棉布,她们和普通的棉户不同,唐人棉户们可自由种田,既有人户,也有射士,收棉后以合适价钱卖给监司,监司便逼着这群东山女奴没日没夜地织造,把棉变成布,还要提花印染,再贩售天下四方,却只给她们吃粥,还是那种掺了糠的粥,“余目不忍睹,尤其惨然。”
韩愈还测算了下,一个羌族女奴一年连米带糠,所食不过区区四石粟米而已(军卒的口分粮一年都有十二石),但她所被榨取的价值,通过各种花纹色彩的棉布体现出来,足有十二贯钱到十五贯钱,就拿兴州略阳一处的棉织监司而言,每年就能获取一万三四千贯的利入。而整个兴元和凤翔,这样的监司不下七处,分别为略阳、凤池、扶风、南由、普润和麟游,也即是说一年光是这七个监司,就能带来十余万贯的利入,萧乂这样的商户分润六成,军府分润四成——更何况不单单是棉织,还有铁、盐、芸薹油等产业都大量使用羌奴,肆意压榨,却不问他们的死活,可以说兴元、凤翔每年在正税所得外,光是从羌奴身上便能盘剥出二十万贯的利益。
“周身棉缕参差无数,著之不可谓不熨帖,然织奴夙兴夜寐,佝偻机前,受四苦终身,何为四苦?饥、寒、虐、病是也。”韩愈写到这里,不由得想起他在洋州看到贺摩云饲养竹狸的情景,说这群竹狸的脚被捆住,整天就是在那里吃竹子吃竹子,饲户看他们胖了,就一提,然后肉、皮毛都被卖出去,可好歹竹狸在丧身前,还能吃饱竹子,饲户还会担心它们中暑与否。然则这样饲养和被饲养的关系,到了唐人和羌奴间,连最后一丝的温情也荡然无存了。
“嗟乎,向者国风有硕鼠之讥,余则唯恐兴元且有盗跖之变。”韩愈在最终在文末,如此警告着“上位者”。
读完后,高岳背脊上是汗,可头顶上却冒着烟火,把书稿往案上一扔。
刘德室、贺摩云莫不惊得退在一旁。
“把韩四给我唤来,我看我最大的错误,就是把这小子喂得太饱了!”高岳心想,你居然还想把这书稿给刊印出去?
从郑絪到你韩四,一个个都给我难堪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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