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第一百六十一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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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君稍等, 小的去唤人来。”

说罢急匆匆进了后堂。

沈绥也不入内,就站在门口等着。不多时,掌柜就出来了, 身后跟着一名婢女模样的姑娘。那姑娘眉眼清秀,圆脸, 长得颇为讨喜, 襦袄长裙,打扮清素,面貌与掌柜的有几分相似。见到沈绥, 她连忙福了一礼, 道:

“婢子承喜, 见过沈郎。婢子在秦府夫人身边侍奉。”她看了一眼站在自己身旁唯唯诺诺的掌柜,介绍道, “这是婢子阿父,承蒙郎主与夫人相助,婢子一家才能在长安立足。郎主知道沈郎这几日会来, 特让婢子等在阿父处。”

她口中“郎主”, 便是指秦府主人秦臻, “夫人”指的是秦臻的妻子卢氏, 从三品诰命。

“承喜有礼了。”沈绥微笑点头。

“请沈郎随婢子来, 郎主安排的宅院就在这附近。”

承喜话不多, 做事果捷迅速。她快步出了新园春的门, 沈绥跟上, 一直在外等候的颦娘也跟了上来,西域奴在后牵着三匹马,马儿却不走了。西域奴沉腰用力拉马缰,马儿发出呼噜声,摇头晃脑,却不动蹄。

前方沈绥听到了后方的动静,回头喊了一声:

“忽陀!”

她这一声引得前方疾走的承喜止了步子,回身看来。后方的颦娘也住了足,跟着回头看去。

那西域奴忽陀连忙应声道:

“大郎稍等,马儿闻得酒香,走不动道了。”他官话竟说得十分标准,声音沉柔,分外动听。

沈绥听他此言,不由哈哈大笑,扭头对承喜道:

“承喜家的酒是好酒啊,我家的马儿好酒,口舌比某还挑剔。”

承喜望着沈绥笑容愣了愣神,只觉那笑颜如寒冬腊月里百花盛开,灿烂绚丽。回过神来,倏然低头,双颊泛起红晕,羞涩道:

“郎君过赞了,家中自酿了些清酒来卖,唤作新园春,若是郎君喜欢,改日让阿父给您送几坛。”

原来是用酒名直接给酒楼命名。

此刻忽陀终是驯了马儿,牵马赶上。承喜放缓了步子,继续带路,沈绥与她并身而行,闲来搭话:

“莫非承喜家从剑南来?”

“郎君说得没错,婢子家正是从剑南来。”承喜低头,面上还有几分羞涩残留。

“可是泸州人?”

“郎君如何知晓?”承喜惊讶问道。

“新园春酒香似是泸州一带的浓香酒风,某观承喜年龄,来长安当不出十年,你阿父官话中还夹着蜀南一带的口音。若是某没有记错,八年前泸州发过一场大洪水,许是那时迁来的长安。”

“郎君说得一点也没错。”承喜双眼绽光道。

你一言我一语,竟聊了起来。后方颦娘看着,心内暗笑:大郎还是如此,和什么人都能三言两语聊起来,洞察万物、博学善谈、开朗豁达,不像那些骄矜的士族子弟,内心没有太多尊卑贵贱的观念。

沈绥出身不算低,按照太宗年间撰写的大唐世家谱录,实际上属于吴兴沈氏甲姓世家。但她这一脉早已出了吴兴沈氏嫡支的五服之外,且早在南梁末年就已经从湖州迁到了当时的建康府生活。南陈灭亡后,建康府没落,唐以后改名江宁县并入润州,沈氏便以润州郡望延陵为堂号。细说起来,其实和吴兴沈氏不是一家。

延陵沈氏这一支人丁单薄,几乎代代是单传,家族并不兴旺,子弟也大多不甚出色,少有入朝为官的,因此甚至够不上丁姓世家的门槛。但是吴兴沈氏愿意承认延陵沈氏是自己的旁支,是因为沈氏自南梁起就代代行商,最初是以织锦起家,之后茶叶、丝绸都有涉及,生意越做越大,商号遍布天下,给吴兴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延陵这一支,是吴兴的聚宝盆,怎么会傻到不去承认?吴兴那里也一直不愿延陵独立分裂出去,因而一直到沈绥这一代,外界都还认为延陵是吴兴的旁支。

沈绥便借着这个便宜,参加科举入了仕,算算如今在官场也混了七八年了,依旧是个从七品的地方小官,大约是沈绥这个人性子比较散漫的缘故。她不喜官场交游,不爱那些蝇营狗苟的龌龊,手里的事必然会办得妥妥当当,但其他的,她便撒手不管了。平日里总爱钻研琢磨些稀奇古怪的事,说起来,也是个性情莫测的人。

沈绥还有个“弟弟”,名叫沈缙。当然,“弟弟”非儿郎,其实是妹妹,沈绥自己也非儿郎,只是迫于无奈,这对姊妹俩必须扮作男儿身。她的这位“弟弟”是白身,无一官半职,幼年时出过意外,以至腰部以下瘫痪,只能常年坐轮椅,且嗓子有伤,大多时候不能言语。但她身残志坚,天生聪颖,才华横溢,延陵沈氏庞杂的商事都是她在打理,这几年来更是蒸蒸日上。家中已经没有长辈了,沈绥就是一家之主,现在的延陵沈氏,就靠她们姊妹俩互相扶持支撑。

颦娘姓伊,名颦。伊家是沈家的族医,要说这两家渊源,就扯得远了,权且不提。颦娘比沈绥大十岁,今年三十有六,二十年前曾成过婚,但丈夫早逝,无子女,至今孑然一身。自沈绥沈缙姊妹俩七八岁起,就一直守在二人身旁,实际算是二人的半个娘亲。及至沈绥入河南府为官,她才终于轻松下来,常出门游方行医。但终究是放心不下这姊妹俩,这回听闻沈绥入长安一事,便立刻赶来相会,多半短时间内,不会再外出了。

伊颦在后方回忆往昔,心不在焉地跟着沈绥与承喜一路穿过道政坊西曲头几家商铺,不多时拐进第一弯曲道,向西方行了几射地,很快停在了一处宅院门口。伊颦回神,扭头去打量这宅院,并不十分轩敞,最普通的乌头门。进去后,便是马槽与门阍室,正大门在里一道,门扉上新刷的漆,黑黢黢的。入了正门是两进的院子,最普通的布局,建材稀松平常,营造结构倒是扎实,院内广植青竹,这几日的大雪压弯了竹枝,显出几分清幽易趣来。

“郎主说时间匆促,委屈几位先在这院子住着。以后再寻雅宅推荐给沈郎。”承喜道。

“秦公客气了,这院子很好,有劳秦公费心。”沈绥笑道,想起自己数年前进京赶考,那会儿寄宿在道观之中整整两年时间,居住条件是根本及不上现在的。她不缺钱,但她从不会乱花钱,家里的钱都是妹妹辛苦赚来的,还要供奉给吴兴那里许多,其实并不阔绰。今次来长安,不知能留多久,等一切定下再说。

她又想了想,这会儿时辰不早了,再过一刻不到,就是下衙时分,等暮鼓一响,就要宵禁了。秦府也在道政坊内,时辰虽晚,但不影响夜出,她身为晚辈,还是该去秦府拜会秦公比较妥当。而且这案情也比较急,她也想早点了解详实。

于是便问承喜:

“承喜一会儿是否回秦府?”

承喜点头,道:“沈郎既然已经来了,承喜当立刻回府禀告。”

“稍等,某写一封拜帖,麻烦承喜带去秦府,就说某今晚会登门拜会秦公。”

承喜愣了一下,便立刻福身应是。

沈绥当即回身,忽陀正牵了马往马槽去栓,她迎上前去,从自己那匹马驮着的行囊中,摸出一方长条状的竹盒。从一头一按,竹盒另一端便“啪嗒”弹出一节,她顺势抽出,初时看见内里端口黑乎乎一团,当是盛装有干墨。抽出三分之一后,发现长格竟是笔盒,当中躺着一杆紫毫。她取了水囊,滴了水于墨盒中,又取出紫毫,往那墨盒中蘸了墨汁,忽陀已经十分贴心取了空白书帖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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