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七十八章堂弟(1 / 2)

加入书签

好吧,我还是喝!但我就纳闷了,为什么一个个小毛孩子也跑过来找我喝酒?一个个甜甜的喊一声:“小姨父。”最后伸着手用天真无邪的目光看着我,在那种目光之下,我一点抵抗力也没有。没办法,我们都知道,别人敬你酒喝,那是代表人家看得起你,而且――而且人家是祖国的花朵啊,怎么可能让这些小孩子喝酒?你既然当人家姨父就得有当姨父的觉悟,于是乎,我继续来者不拒。

最后等丹丹拉着我去找老寿星敬酒的时候,我已经快趴下了,脑子晕晕乎乎。后来我才知道,本来我们开始喝的是38度的烧酒,后来酒不够了,又换成了刚刚买的更高度数的。我说怎么感觉喝到后来,感觉酒越来越烈了呢。

我想我一定是喝醉了。这场酒局一结束,我就走了回去,只是迷迷糊糊中知道丹丹的两个堂兄弟把我抗了回去,然后丹丹倒了水,拿毛巾给我擦脸。

我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大亮了。我看了看外面,看样子已经到了中午时分了。

我头疼欲裂,嗓子特别难受,舌头发苦。于是我再一次发誓,今后再也不喝酒了,,起码不会再喝今天这么多了。可是每个人都是这样,每次喝醉了就说自己不会再喝了,但是难受的劲头过去了,又把自己发的誓言给撂在了一边。

我是被一阵子噼里啪啦的敲打键盘的声音吵醒的。

我看见一个人坐在电脑桌前面,一个人正背对着我敲打键盘的人,她聚精会神的看着电脑屏幕。我稍微定了定神,我知道他是丹丹的堂弟,也就是昨天那个看上去挺老实文静有些腼腆的大男孩,依稀有点记忆他好像叫晓晓。

我轻咳了一声,坐了起来。晓晓立刻回头看了看我,微笑道:“姐夫,你醒了?是不是我吵到你了?”

我摇摇手,笑道:“没有,我也该起床了。想起来真丢脸,我是来做客的,最后却成了这幅德行。”说完,我笑笑,穿衣起床去洗漱了。

等我回到房间里的时候,看见晓晓还在全神贯注的看着电脑,快速的敲打着键盘。用我多年的写作经验,我知道他应该在写什么东西。因为仅仅是聊天的话他不会用这么用这么快的速度打键盘的。

我走到他身后,凑过去笑道:“你在写什么?”晓晓吓了一跳,但想要拦却已经拦不住了。我已经看到了一些我熟悉的字眼,魔族,神族……。

我微微一笑:“你是在写小说么?”

晓晓脸红了:“没,没有。”

我皱眉:“怎么没有,你不会以为我连网络小说都没看过吧?告诉你,我以前可是一个职业写手呢。”

晓晓眼睛立刻一亮:“什么?姐夫以前做过写手吗?”

我叹了口气,我把自己做过杂志,给人家写东西的事情给他说了,然后我皱眉道:“你明明就是写小说,为什么不承认呢?”

晓晓脸色一黯:“家里人本来是同意我写东西的,但是他们看到我写的东西,都说这种东西上不了台面,根本就是在浪费时间,没一点意义。”

我嗯了一声。我知道网络小说,尤其是玄幻魔幻小说,他们上了年纪的人就会感觉这种小说根本不是小说,没什么意思,感觉是在浪费时间。在这些人眼中,只有那种新华书店里面卖的小说书,才算是小说。这种看法在大众心中还是很普遍了,当然这也不是偶然的,有其特定的原因。

看着晓晓那张年轻的脸,我心中一动。在我十七八岁的时候,我不是和他一样吗,也因为喜欢写作,而梦寐以求想成为一个职业的作者,全职的作家。

“你很喜欢写东西?想当职业作家吗?”。

晓晓犹豫了一下,还是嗯了一声。他随即想了想,微微一笑:“我现在已经在网络上写东西赚钱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