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怪病(1 / 2)
我把土狗带回寿衣店,用绳子把它拴在后院里,又买回一些馒头和火腿肠,切碎后放在锅里加水煮成糊状。
然后,我做了一件挺恶心的事情。我把糊糊放冷后倒在一个大碗里,往里面吐过口水才端去给土狗吃。
那只可怜的狗狗,不知道我在拿它做实验,它只知道有吃的就行。它的舌头“吧嗒吧嗒”舔着,很快把那些糊糊吃光了。
因为我给它吃的,它迅速地接受了我,不仅不对着我乱吠,还温顺地对着我摇尾巴,卖萌地躺在地上滚来滚去。
我走过去蹲下,挠了挠它的脖子,又拍拍它的脑袋,它舔舔我的手掌,热乎乎的,滑溜溜的,挺好玩的。
这个可怜又可爱的“小白鼠”。
只希望,我的体液中不含有尸毒,不仅这只土狗不会被我毒死,我更是可以放心地和韩雨嫣亲热了。前提是我先正式把她追到手……
几个小时过后,土狗还好好地活着。
接下来的几天里,我给它吃下好多自己的口水,它始终欢蹦乱跳地活着。
我又拿镇上的流浪狗和流浪猫做实验,把添加了我的口水的食物喂它们,结果也没有一个被毒死的。
动物实验做过了,下一步是做人体实验。
我开始在网上搜索杀人通缉犯,以及受害者在网上揭发的那些有钱有势仗势欺人的人渣败类……
没等我找到合适的人渣败类,去偷偷地用他们做我的人体实验,就接到韩立凯打来的电话。
那天中午,他打电话问我,“吴明,最近在哪发财呢?”
我笑道:“我哪有发财的命?在家里的寿衣店待着呢,好几天没赚到一分钱,都快没钱吃饭了。”
他说:“没钱吃饭,找我啊!我现在就开车去接你,晚上咱们不醉不归。今天晚上玩个痛快,明天还有事情要麻烦你。”
一个多小时后,他开着一辆大众polo,风风火火地来到了寿衣店。还没进门就喊道:“吴明,关门收摊,跟我回张城吃香喝辣去。”他的声音很大,又大步走进店里。
惹得小白,就是我买的那只土狗,我把它当小白鼠,就给它起个小白的名字,虽然它的颜色是黄的。它冲着韩立凯狂吠了一通。
“呦!”
韩立凯看着小白,笑道:“你家拉拉还挺凶的。”
“拉拉?”我没听懂。
“拉布拉多犬,简称拉拉。”韩立凯笑道:“你养了一只拉拉,不知道它是什么品种啊?”
我揉了揉鼻子,说:“我一直以为,它是土狗。”
韩立凯无语地看着我,说:“拉拉在美国犬业俱乐部,是目前登记数量最多的品种,被选来当做导盲犬和其他工作犬。你把这种世界级的名犬当土狗?”
我说:“我是从镇上的狗肉馆,花五百块钱把它买回来的,谁知道它是你说的那什么拉拉?”
“五百块钱买回来的?”韩立凯看着小白,说:“你还真是走狗屎运了,拉拉最少也要卖几千块。这只拉拉应该是偷狗的,把它偷来低价卖给了狗肉馆,现在这样的情况多着去了。”
在韩立凯的催促之下,我把小白托付给邻居,上车随他去了张城。
当晚,他喊了好几个同事,我们先在一家风味馆喝一场,又转战KTV喝的二场,我不知道是怎么离开KTV的,等我恢复意识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上午了。
醒来的时候,我躺在一家浴场里。
包间内,除了我和韩立凯之外,还有一位三十多岁的警察,是张城防暴大队的大队长李明辉。昨晚,就数他找我碰杯的次数最多,对我也热情和客气极了。
见我醒来,他们和我说笑了几句,我们一起去浴池泡澡的时候,李明辉开门见山地对我说:“吴明兄弟,我这人是个大老粗,说话不喜欢拐弯抹角,如果有失礼的地方,你也别见怪。是这样的……”
原来,李明辉是军人出身,从部队转业之后进的警察系统。
当过兵的都知道,战友之间的感情,是十分诚挚和深厚的。李明辉和他的一些战友,都称得上是过命的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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