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大不敬(1 / 2)

加入书签

沈锋心中一阵激动,急忙赶往怀远坊。

这几日正是让皇帝李宪的国丧之期,宫里下了旨,平康坊里各处妓馆、曲坊,酒肆全都关门停业。公孙岚是心思细致之人,没让沈锋去平康坊,而是将见面地点安排在了怀远坊的灌云楼。

这灌云楼乃是一处品茶吃饭的地方,不算是娱乐场所,到此来也可免生枝节。

灌云楼二层的一个僻静包间里,公孙岚一身素衣,和杨感杨念兄妹二人一起等着沈锋的到来。

沈锋一路小心谨慎,独自一人来到了灌云楼上的这个包间。见到公孙岚之后,沈锋急忙问道:“公孙堂主,到底是有何进展?”

公孙岚微微一笑:“阁主别急,先坐下。皇天不负有心人,这件事情确实有进展了。”

沈锋坐下之后,就听公孙岚接着说道:“按照阁主的吩咐,属下这些天来一直派人紧紧的盯着那个卢尚书,这几天果然发现了一件事情。”

“哦,发现了什么事情?”沈锋心中一阵惊喜。

“那位卢尚书可真是耐不住寂寞啊,现在乃是国丧期,估计他也是忍不住了,昨晚偷偷来了平康坊,找他之前相好的一个艺伎又风流快活了一晚。”公孙岚回答道。

“是昨天晚上去的?”沈锋急忙问道。

公孙岚点了点头:“没错,昨晚宵禁前来的,偷偷去了一家琴馆,和他的那个相好在后堂隐蔽的包厢里快活了一晚,今早宵禁解除后又偷偷的溜走。”

杨感看着沈锋说道:“现在是国丧期间,圣上已经降旨京城禁止一切娱乐,更别提去平康坊里找女子风流快活了。这个卢尚书胆子真大,此乃大不敬之罪。”

正巧,沈锋前几天恰好研究了一下唐律,知道这大不敬之罪是什么意思。

大不敬之罪,指的是对皇帝无人臣之礼,也就是古代侵犯皇帝人身及尊严的一种罪名,在唐代之前属于十重罪之一,在唐代被定性为“十恶”之一。有成语“十恶不赦”,这大不敬之罪,在唐代是无可赦免的重罪!

李宪现在已经被李隆基追封为了皇帝,在皇帝驾崩大行之后的国丧期内,这位堂堂正三品的兵部卢尚书还去平康坊那边风流快活,实实在在的是大不敬之罪!

缺什么来什么,不作死就不会死,沈锋心道。

“可是他昨晚去风流快活,咱们只是暗中看到了,并无证据,又如何用来去对付那个卢尚书?”沈锋转念一想,又看着公孙岚问道。

公孙岚微微一笑:“这个阁主不用担心。那个和卢尚书相好的女子我也认识,也暗中打听过了,那位卢尚书,今晚还会去。”

“他今晚还去?”沈锋一阵惊喜。

杨感也笑着说道:“是啊,这个卢尚书原本就是花间常客。国丧期之内清苦难耐,估计是他昨晚太快活了,意犹未尽,所以今晚还要去。这也正好给了咱们一个机会。”

沈锋想了一下,冷冷一笑:“没错,确实是个好机会,咱们去抓他个现行!”

杨念看着沈锋,眨了眨眼睛,接着说道:“刚才跟公孙堂主和哥哥商议了一下,这个现行不用咱们去抓。这件事情,咱们躲的远远的在一旁看着就好。”

“哦?诸位有什么好计划?”沈锋惊喜道。

公孙岚便压低声音,在沈锋面前细细说了一番。

听完之后,沈锋面色欣喜目光闪动,笑着说道:“这样最好!这是他自己作死啊,今晚就让那个卢尚书再最后快活一次吧!”

……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