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7章 大唐行政新规划(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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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最有名的安西都护府,最主要的作用就是监视西域三十六国同时守护丝绸之路,最多再有一个维和的作用,调停周围国家的矛盾。

当然,都护府还有一个谁也不知道的隐藏作用,那就是同化,在统治这些地方的百姓的同时,也在默默的输出大唐文化,在无形中将都护府附近的国家思想给同化掉,时机一到,就会直接将这些地方给吞噬,到时候就会撤销都护府,另外再设道管辖了——目前来看,这个同化已经做的相当不错,西域那边不好说,但是突厥和藏西两地百姓已经将自己视为唐人,大唐的文化也已经彻底渗透进入了两地文化之中,相信再过一段时间,大唐的谋划就能彻底实现了。

至于安南都护府……额,这个已经撤销了,在李贞灭掉了林邑的时候,这个都护府就已经名存实亡了,后来南洋被彻底打下来,朝廷干脆就彻底取缔了南洋都护府,在南洋划州而治了。

不过不管怎么说,都护府是一个更偏向于军事组织的单位,主要作用是威慑,至于治理百姓,还得是文官来……

所以,现在大唐急切需要再在州之上设立一个等级的行政单位,道这个行政单位要么废除,要么将其细分开来,增加到五十个,然后再给其设立长官衙门——这是李贞仔细算过的,以大唐现在的统治能力,大唐本土必须要有五十个道一级的行政单位才能统管天下(这是包括了突厥以及南洋的领土在内),如果以后领土面积再次增加的话,则需要在道之上再另行设立一个更高级的行政单位了。

至于外部的殖民地,为了表示和本土区分开来,李贞打算设立一个和道同等级的行政单位——名字就叫做行政区,长官叫做总督。

说实在的,行政区有点类似于都护府和道的结合体,甚至比这两个结合起来的权利还要大:

第一,总督拥有军权,可以指挥驻军及地方部队;

第二,总督拥有治权,可以管理殖民地行政事务;

第三,总督拥有外交权,负责殖民地对外交往;

……

军政法一手抓,权利可谓是很大了,堪称是殖民地的土皇帝,整个天下除了大唐朝廷之外,没有人能对他的统治指手画脚。

很像后世的英国和西班牙总督——好吧,其实这就是李贞仿照这两个国家的殖民地管理经验而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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