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1章 飞蛾——金牙(三千字)(2 / 2)
“这你就别管了,本宫自然有自己的道理,你只需要遵循自己的命令就是了。”李贞没有过多的解释——没错,他这一次来吕宋最主要的目标其实就是灭掉位于这里的黑市。
其实就像程处亮说的,椰港的黑市早在组建之时就被李贞手下的密探发现了,但是他却一直都没有管,不但没有处理,反而还自己也参与了进去,将朝廷更换下来的装备通过黑市卖了一部分出去,赚取了大量的利润,如今李贞在黑市的代言人已经是椰港黑市最有名气的大亨。
只不过虽然借着黑市赚了不少的钱,但李贞却从来没有放弃过灭掉黑市的打算,他之所以当时没有立刻动手,是因为李贞知道黑市这种东西是灭不掉的,就算今天他灭掉了椰港的黑市,明天婆罗洲也会有第二个黑市成立,毕竟和正常的市场比起来,黑市赚的钱更多,为了利润那些亡命之徒连命都可以不要,又怎么可能会怕黑市?所以这种东西根本就是屡禁不绝。
因此李贞干脆反其道而行之,不但没有灭了这里,反而在暗地里暗中慢慢的培养,将这里变成南洋群岛第一大黑市,然后等黑市彻底成熟,将所有黑道之人全部聚集过来之后,再一举消灭——这就仿佛是在治疗毒疮,毒疮刚爆发的时候并不是最好的治疗时机,反而等毒疮彻底化脓之后,才能更容易的将脓水全部挤出来。
……
来到海军基地中,刚刚安顿下来,李贞就将他那个在吕宋扶持的代言人叫了来。
“金牙见过主人,数年未见,主人一切安好?”一个浑身肥肉,满嘴金牙的胖子见了李贞就跪下了,满是激动的问候道。
他就是李贞在黑市扶持的代言人,名字叫什么已经没有人在乎了,包括他自己都不记得了,他只知道自己的代号叫金牙,是主人养的一条狗,之前有主人在背后支持,他很是过了一段人上人的日子,现在哪怕主人要了他的命,他也认了——然而他真正的身份其实是李贞麾下最神秘的组织‘飞蛾’中的一员,真正的代号其实是‘毒蛾’,金牙只是糊弄外人的(关于这个组织之前有提到过的,朱允让就是‘飞蛾’的人,代号‘扑棱蛾子’,里面的人数量不多,但每一个都是惊才绝艳之辈,都是李贞从民间搜罗而来,为自己将来培养的绝对班底)。
之所以金牙自称是李贞的狗,却是另外一个原因——李贞曾经救过他们一家的命,从此之后他就将自己的命卖给了李贞,甚至不愿意以下属自居。
“听说你在这里混的很好?”金牙在黑市中同样有一个诨号,就叫大牙金,江湖人称金爷,是黑市中少有的手眼通天的人物,号称可以弄来任何东西,而这话也确实不假,有了李贞在背后支持,这个号称也确实不算夸大——至少那一门大炮就是李贞命令他卖出去的,也正是这一门大炮,让大金牙的名声彻底响了起来,赢得了所有混黑的人的尊重,至少从事黑市行当的人不少,但除了大金牙之外,却没有一个人能搞来大炮这种武器的。
听到李贞的夸奖,大金牙乐得眼睛都眯了起来:“嘿嘿嘿,都是托主人的福,金牙混的还算凑合。”
“行了,别美了,本宫要你弄得到东西弄来了吗?”李贞没好气道,这个金牙别看他一副憨憨的样子,但却是有真本事的——事实上能被选入蛾子中的人,才能是不用怀疑的,如果真的要将他们的能力发挥出来,每一个人至少都是可以做到一部尚书的位置的,就算是有宰相之才也丝毫不稀奇,这些人才是李贞给自己留下的真正的班底。说句不好听的话,李贞就算未来在皇位争夺战中失败,只要他当时能逃出去,有了这些人的辅佐,他也能在海外重新建立一个帝国出来。
这个金牙自然也不例外,否则也不可能单人匹马以一己之力在号称人吃人的地下黑市闯出一片天地来,要知道除了一些紧缺物资上的一部分支援之外,李贞可没有给他过任何帮助啊,剩下的场面可都是他自己闯下来的,由此可见他的能力有多么不凡。
“殿下,都在这里了。”金牙取出了一个折子,介绍道:“这上面只是目录,真正的材料金牙已经放在了外面,殿下可以随时查看,材料上面记录了这么多些年来椰港黑市的所有情报,连每一份交易订单双方的底细我都给查了一个一清二楚,保管殿下不会抓漏了任何一个人。”
“你有心了,这份表对本宫非常重要。”李贞闻言很感动,可以说有了这份表,李贞甚至有可能一举荡清整个大唐九成以上的犯罪组织——而这也证明了金牙的可怕,单凭一己之力居然将整个黑市渗透到了这种程度,不但黑市中所有人和势力调查清楚,就连和黑市做生意的客商都被他弄清楚了,可以说如果李贞真的按照这份名单抓人的话,那么光是被叛处死刑的人就至少要有上万……
如此重大的事情,即便在李贞也不敢轻易下决定,他必须回去和李世民商量之后再说——当然,这黑市还是必须要解决的,如今这黑市已经成了附着在大唐上的毒瘤,每年因为这个黑市,大唐至少少收入了百万两银子的税。只不过这一次行动李贞只打算抓黑市中的人,至于那些游离在外的黑市客户,还是慢慢解决吧,终归有一天是能能彻底消灭干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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