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定义爱情(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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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夜总会的大包厢,一帮朋友已经来了不少,一个高大的金发男人冲过来,热情拥抱宁致远。

“兄弟,想死你了!”

“想我的好酒和跑车吧?麦克,别这么假模假式的!”宁致远调侃麦克,他俩是从斯坦福就结下友谊的死党,彼此开玩笑可以无下限。

他眨着灰蓝的眼角,耸耸肩膀说:“哦,香车美女,哪个男人不爱?比如……孟小姐,好久不见,只有致远回纽约时,才能一瞥芳容,实在难解相思啊!”

麦克拉起孟琪雅的手,行一个吻手礼。孟琪雅抽回手指,在麦克额头上戳一下:“恶心!哪儿学来的这一套!”

“刚去伦敦待了半年,每天喝茶,喝得我都快反胃啦!”

“怪不得学了满嘴疯言浪语和过时的绅士调调。”

孟琪雅确实有一两年没见过麦克,从前也是跟着宁致远出来应酬的时候偶尔和他说说话。今日冷眼打量,其实绝对算美男子一个。他的力气看起来足够把女人扛到十楼,高度一伸胳膊就摸到天花板,强壮伟岸,高鼻深目。像个高尔夫运动员,可是当个模特儿也够格,有点痞子气的那种。明明穿着昂贵的真丝衬衫,却撸起衣袖解开三颗扣子,如水管工那样露出毛茸茸的胳膊。

朋友陆续到齐,大部分都是美国人,觥筹交错,谈笑风生,一一送上贴心礼物,堆满桌子,令人眼花缭乱。孟琪雅片刻不离宁致远左右,朋友们都默认他们是一对,谁也不来横插一脚。有个不怕死的偏要问:“你们两个好事是不是近啦?听说琪雅现在长居中国,就是为了陪伴致远。”

宁致远微微一笑,四两拨千斤:“我是琪雅的万年备胎,她只有空窗期才会临幸我。等她玩够的那一天,也许我才会有那么一点点机会吧。”他一向如此自嘲,把孟琪雅捧得高高的,满足她的自信和虚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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