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见编辑(1 / 2)
这个时代的香港,到处都是工地,毕竟现在房价在暴涨,新盖好的房子不愁卖,只要把房子盖好了,就能够赚钱,赚大钱。
其实,现在香港炒楼花的人很多,投入少,回报率高,对房地产开发商而言,卖楼花可以降低开发成本,降低风险,更早盈利。
后世的高建军获得储物戒指之前,他就去香港玩过两次,等发达了之后,不仅经常去香港购物和游玩,他还花费一亿多港元买了一套高档公寓。
三十几年后,香港的房价实在太惊人了,太平山顶别墅买两三亿算是便宜的,十亿以上的别墅交易并不少见。
高建军是隐形富豪,虽然有钱在太平山顶买顶级别墅,但他需要低调,不想被媒体曝光,自然不会花这个钱。
李建军拥有高建军的记忆,对游玩香港的景点并不是特别感兴趣,如果他独自一人来香港,他肯定不会花费太多时间在游玩上,可他身边有外公,还有二哥和二嫂,这三人出去游玩,他不好独自一人待在家里抄写小说,自然跟着一起出去了。
带着三个晚辈玩了几天,宋有德觉得自己更年轻了,他没有忘记正事,在没有旁人的提醒下,他主动联系了一位老友,这位老友的儿子在《明报》工作,他邀请老友一家人吃饭。
对方得知宋有德的两个孙子和一个孙媳妇来香港了,欣然答应了宋有德的邀请。
宋有德没有把老友一家请到家中吃饭,而是在一家档次不低的茶楼设宴。
见面寒暄了几句,宋有德笑着介绍道:“建华算的上作家,他写的文章频频在内地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他写的小说不仅在杂志上连载,还出版成书了。建华,你把你写的稿子给你的余叔叔看看。”
宋有德的老友姓余,名叫余大海,他的儿子余少哲在《明报》报社工作。
“余叔叔,这是小侄新写的拙作,请您雅正!”
李建军没有把之前写的稿子拿出来,直接把新写的《诛仙》交给对方看。
余少哲算是文人,他没有文人相轻的臭脾气,从宋有德口中得知年纪轻轻的小辈是作家,并没有马上觉得对方在吹牛,接过稿子后,微笑道:“建军,如果你写的文章适合在《明报》发表,我肯定帮你的。”
“谢谢余叔叔,这是一本长篇小说,我很希望能够在《明报》上连载。”
“呵呵!”宋有德呵呵一笑,“别光顾着说话了,点菜吧,少哲多点一些你喜欢吃的菜。”
“宋叔,您和女儿一家人团聚,这可是大好事,您放心,我是不会和您客气的,我要多沾这种喜气。”
点完菜后,余少哲就开始翻看《诛仙》这本小说。
看到小说是用简体字写的,余少哲并不意外,他知道李建军刚刚从内地来香港。
虽然有些不习惯,但余少哲基本上看懂了写在纸上的文字,翻看了几页后,他看书的速度越来越快,最后浏览了起来。
饭菜上桌后,余少哲也没舍得将手中稿子放下,让大家先吃。
翻看完五十多页的稿子后,余少哲盯着李建华看了几眼,微笑问道:“这小说是你写的?”
“当然!”李建华自信的笑了笑,“余叔,您不会觉得我抄袭了已经在内地发表的小说吧?”
“没有,我就是随口一问。”余少哲笑了笑,“你外公不是说,你写的文章有不少在报纸杂志上发表嘛,能拿出来给我看看吗?”
“当然可以!”李建华从外公送给他的公文包取出几本书,“这都是我写的。发表在报纸杂志上的文章,我有剪下来,但这次没有带过来。”
“这几本书,我能带回家看看吗?”
“可以。如果余叔不嫌弃的话,就送给您了。”
“怎么会嫌弃呢,谢谢你了,既然是你送给我的书,你就在扉页上签个名吧。”
“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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