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二章 先知亚蒙(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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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光之国实际意义上的最高统治者,艾迪佐克也是各殿祭祀中的最强者;他不仅精通冥府魔道的各种神咒,而且拥有沟通天罚神欧贝里克斯的权限。

在这个诸神意识寂灭,只留下残躯的世界,他就是诸神意志的代言人!

正因为如此,艾迪佐克对自己拥有足够的自信,哪怕是连续两代太阳王雷殛而死;他依然深信自己拥有掌控全局的能力,并且不畏惧任何敌人——谁又有谁能战胜强大的天罚神呢!?

然而,他千算万算也想不到,用雷劈死两代太阳王的凶手,其实就是真正的太阳神。作为不朽之王中的佼佼者,伊文已然是宇宙级的生命体,就算太阳神阿图姆重生也不会比他强太多。

想要打败这位新的诸神之王,除非艾迪佐克能够原地飞升成使徒,否则失败只是时间的问题。

不过对他而言较为幸运的情况在于,伊文并没有直接干掉他的打算——作为王权归来的祭品,象征罪恶和腐败的祭祀集团,应该在合适的场合,死在合适的位置上。

对伊文来说,只要他愿意,摧毁黄金国乃至于毁掉整个里世界都不是难事。

真正的难题,是如何在最短的时间之内,摧毁宗教祭祀集团的统治力,让黄金国万千民众心甘情愿回归王权的统治。

这其中的关键,就是让宗教集团的威严扫地。

伊文记忆中,就有这样一场典型的案例,就能曾经做到过类似的事——昔日的光辉之主派遣先知,引导蛇发人反抗美尼斯诸神的战争。

对帝国来说,那次劫难或许仅次于天外入侵,因为光辉之主不仅在军事层面给予了美尼斯人重创,还利用九场灾难打击了美尼斯人精神世界。如果不是当年的太阳王请出了光之王乌特迦和弑神枪,如今的海博伦星,大概已经是光辉之主的势力范围了。

而现在,在关于如何铲除统治黄金国祭祀集团的问题上,伊文觉得光辉之主当年对帝国做的那些事,具备一定程度的参考借鉴价值。

第一步,选定先知,降下预言。

第二步,传播王权归来的消息,动摇祭祀集团的统治。

第三步,惩罚反对者,赐福支持者。

第四步,揭露祭祀集团弄虚作假的真面目,制造正邪对立的势态。

第五步,就是消灭黑暗势力的最终审判,到了这一步,伊文就能彻底摆脱外来者的身份,以太阳王的名义统治整个黄金国。

面对虎视眈眈的正统王权,承平日久的祭祀集团尚未察觉到任何危机,依旧沉醉在纸醉金迷的欢愉中。没有人知道,和接下来的腥风血雨相比,如今围绕在千年城的阴霾,不过是这场末日风暴的预兆。

杀死两代伪王的雷罚,也只是最终审判的前奏。

一一一一一一

关于先知的人选,伊文只有三个要求:一,是根正苗红,必须是土生土长的光之国民众,而且身份必须青白。二,具备一定精神力的天赋,能够承受自己的力量印记,便于自己暗中庇护。三,脑子聪明,接受过良好的教育,并且对祭祀集团的统治心生不满。

基于这三点要求,伊文在黄金国的最东方,也就是新大陆所在的位置展开了海选。

最终,他将目光锁定一名叫做亚蒙的少年——他原本是光之国的贵族,天生拥有驾驭光的天赋,因为父辈招惹了祭祀集团,因此被褫夺了爵位。如今被举家流放到了新大陆,失去以前拥有的一切,过上了农夫的生活。

接受过良好的教育,对祭祀集团心怀不满,天赋绝佳,并且不安现状。

完美符合伊文的需求,简直就是先知的不二人选!

……

新大陆,牧牛镇。

即将沉入地平线的夕阳释放余晖,将坐落在城镇入口的酒馆笼罩在一片橙色光芒里。酒馆的门口正对着城镇主干路,那是一条灰白色夯土大道,看起来年代久远,已经被来来往往的行人车辆碾压得坚硬平整,仿佛是一整条完整的石料。

道路上,低级官吏趾高气昂的挥舞长鞭,驱使着大量役夫背着的沉重行囊在夕阳下行走。偶尔也有牛车运送着当地盛产香料、谷物、以及优质蜂蜜离开这个小镇。一直以来,牧牛镇就是罪犯的流放之地,因此遭受的盘剥比其他城镇更加严重。

酒馆里,一名扎着黑色小马尾的年轻人正躲在角落里,一边啜着温热的麦酒,一边怨恨的望着那些低级官吏。

根据各级官吏的制服,他认得出来,那些官吏是当地神官的手下,正在以维护道路的名义征发役夫扩建神殿。

对于这些神殿的走狗,他恨不得手持钢刀一个箭步上去,剁了他们的狗头。

不止是他们,那些神官最好也一起去死!

“你们都是败类,是禽兽,是寄生虫!”少年囫囵的吞咽酒水,在心里恨恨的骂着。

他也只敢在心里骂了,如果骂出声的话,这条小命估计都保不住。因为父亲就是因为激怒了这些禽兽,被人栽赃陷害,按上了一堆不存在的罪名,让整个家族陷入了贫苦的深渊。

这名坐在酒馆的角落里,偷偷暗骂神官的少年,自然就是伊文选中的先知——拥有破落贵族、昔日天才、灭门之恨好几重光环的亚蒙。

他把一头乌黑健康的头发用黑色小羊皮绳扎在脑后,身上穿着一件洗得发旧的衣服,卷起小半截袖子、结实的手臂臂散发着成熟少年特有的活力。虽然衣着打扮与周围的酒客没有差别,但身上却仿佛笼罩着一股特殊的气质,像笼着层星光。

喝完所剩不多的卖酒之后,亚蒙恋恋不舍的捧起酒晚,趁着众人不注意,伸出舌头将碗底的酒味舔地干干净净。这才站起身,从怀里掏出一枚生锈的钱币放在桌上,健步如飞的离开的酒馆。

“天快黑了……要尽快到牛市上租一头耕牛回来才行。”

他砸着嘴巴,一边怀念着麦酒的香味,一边沿着道路朝着牛市的方向走去。

眼下正是冬去春来的时节,路旁枯黄的草地已经抽出了嫩芽;风卷起枯草碎屑,扬在空气里,夕阳的照耀其上,像金色的沙尘般飘浮着。整个牧牛小镇像是一座被金沙笼罩的富饶之地,空气里充满了香料和蜂蜜的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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