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4 出了人命案(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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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帆见彭长宜愣在那里,就笑了,说道:“长宜,过年好,家里都好吗?”

彭长宜这才回过神,不好意思地伸出双手,握住了江帆的右手,说道:“好,都好。”

寒暄了几句后,他们来到停车场,彭长宜开车,江帆坐在了前排副驾驶座上,后排的林岩问江帆:“市长,您饿吗?”

江帆看了看表,说道:“我不饿,征求你们的意见,是在北京吃中午饭还是回去吃?”

彭长宜说:“您要是不饿的话,咱们就回去吃,还能喝点小酒。”

江帆笑了,说道:“行。”

在回去的路上,江帆问了假酒的事。原来,事发当天,常务副市长张怀就打电话告诉了江帆,林岩也告诉了他。

彭长宜说:“太具体的情况我不大清楚,张市长在管这事。据说死者还没有火化,雅娟的哥哥和嫂子没有抓到,厂长也没有抓到,对方对咱们这边的工作很不满意,销售账单也有一部分销毁,没来及销毁的似乎也被带走了。咱们这边只是协助调查,案发地毕竟在北京那边。”

江帆点点头,没说话。

林岩说:“我查了有关法律条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销售金额达到五万元以上,即可构成犯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按照刑法的规定,对于构成本罪的行为,根据其销售金额的不同,分别给予不同的刑事处罚: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共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但是,好像所有的法律条文都没说致死人命的该怎么量刑。”

彭长宜说:“肯定在量刑上会重判。”

“判谁?”林岩问。

“法人呗。”彭长宜说道。

“那就是邢雅娟的嫂子?”

彭长宜笑了,说道:“难道还会是别人,别操心了,哈哈。”

林岩说:“想想当初那么高调的夺标,不惜将自己的隐私都当成了竞争的砝码,使其他人望而却步,几乎一夜之间就让全体亢州人认识了她,这个女人的确不简单。”

“呵呵,是啊,女人一旦疯狂,还真是可怕。”彭长宜似乎觉得这话说得不合适,连忙就闭住了嘴。

江帆说:“长宜,你刚才说对方对咱们工作不满意,是公安部门还是质检和工商部门?”

“都包括,首先酒厂销毁账单他们不满意,其次是酒厂制假售假这么长时间,为什么咱们当地没有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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