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捉鬼套装?(2 / 2)
“你说。”
这就是埃利斯喜欢熟客的原因所在,不用引导、不用解释,每一个人都了解典当行的能力,也带着明确的目的。
典当起来,简单、省事!
“第一,我想要斯塔克集团总裁,托尼·斯塔克在中东的具体位置。第二、今天靠近纽约港的海域出现了一艘神奇的金色帆船……”
一口气把需求全说了后,梅琳达才打开小箱子,露出了里面的东西。
一把深红色的桃木剑。
低头看了眼桃木剑后,埃利斯连鉴定术都没用,就用无语的眼神看向了梅琳达:“你们是把我这里当成驱魔镇邪的地方了,还是你们神盾局主要的业务是驱魔镇邪?”
“这把桃木剑不能典当吗?”听到埃利斯的话后,梅琳达明显楞了一下,连忙反问道。
其实说起来梅琳达还真不是故意的,因为上一次成功用琉璃金佛进行了典当,所以接到尼克·弗瑞的命令,走进神盾局的仓库,直接被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藏品,晃花了眼。
又不懂判断那件藏品具有江氏典当行所说的价值,最后才干脆选了和琉璃金佛差不多出身的这柄深红色的桃木剑。
“那倒不是,只是你们……,算了,不说了!”
埃利斯本想吐槽两句,但想想后,又闭上了嘴,直接对桃木剑使用了鉴定术,然后通过当铺系统查看换取托尼·斯塔克所在位置和金色帆船来历需要的利润点。
虽然金色帆船的来历,埃利斯知道的一清二楚,可以不用再花费利润点从当铺系统换取资料,但他也得知道低价,否则贱卖情报就亏大发了。
…………
与此同时,浪迹纽约的吸血鬼子爵本杰明·斯潘塞,借着夜色正在通往好斯顿街的小巷子里狂奔,而且狼狈至极。
不但一身平时打理得异常整洁的西装,已经变得破破烂烂,脸色也变得比上次在江氏典当行和埃利斯见面时,还要苍白。
看起来和以大街为家的流浪汉没什么两样,极度缺乏营养!
如果靠近仔细观察,还能发现他身上有不少类似匕首划破的伤痕。
当然,能伤到他的,绝对不是几把普通小匕首,而是一群和他之前同样绅士打扮,有着尖牙和刀锋般指甲的帅男靓女。
就在他身后,距离不到十米的地方,一行十几人正紧追不舍,任何出现在他们面前,稍微挡了他们步伐的流浪汉和醉鬼,全都被一招灭杀,让受害者连惨叫的机会都没有。
根本就没把因为金色帆船,还布防在各个主干道上的军警放在眼里。
当然,这也与他们现在所处的小巷有关。毕竟不是当面虐杀,否则他们身后就该再跟着一群军队的人了!
很快,在横冲直撞下,本杰明·斯潘塞到了小巷的出口位置。
他知道,出去就是好斯顿街,顿时又加快了些许脚步,同时扭头看向距离自己已经不到五米远的追兵,喃喃自语道:“快点,再快点,只要到了江氏典当行,就安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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