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程源的身世(1 / 2)
平常的墓园里总是安静地可怕,一排排的墓碑立在墓地里,像是某种令人冰凉的仪式。
路绮笙直接越过这片墓地。
当时离开小山村时,路绮笙把他们唯一值钱的房子卖掉了,既然回不去,留着也没什么用。
还清了当时因路子平生病欠下的钱,还剩下的那一点不足以给他在这种阔气的墓地里选一块安放的墓碑,所以路绮笙只是在墓园里挑了一个灵位墙上的位置。
那个小格子正好对着一颗会开花的树,路绮笙想,也许自己没能陪在路子平身边的时候,他无聊的话,也可以看看花开花落……
一步步走到路子平的牌位前,那张黑白的照片上路子平年轻的眉眼温柔地弯着。
路绮笙知道,自己的父亲其实一点也不帅,印象中的他一直就是那么干瘦,只是他的一双眉眼总是璀璨如星,好像再多的苦难也磨灭不了。
从前路子平总是问她,我的小绮笙,你觉得你哪里长得最好看?
小小的路绮笙就会回答,当然是我的眼睛,因为我其他地方都像妈妈,只有眼睛和爸爸一模一样!
路子平就笑,傻孩子,还好你长得像你妈妈,要是全像我,那你就嫁不出去喽。
小路绮笙也跟着没心没肺地笑,那我就不嫁了,一辈子在爸爸妈妈身边,最好最好!
不知不觉路绮笙就已经泪眼婆娑,伸手抚摸在冰冷墙壁上的照片,泣不成声……
从墓园出来,已经天色渐暗,回到市区的路绮笙仍然一点想回家的意思都没有,因为她知道哪里都不是自己真正的家。
无论是有柳依的乔家,还是有薄凉的湖东别墅,这一切本来就不属于她……
去了熟悉的大排档,路绮笙掀开门帘就习惯性地朝里面喊:“老板给我烫一碗红薯粉,先加半两鸡爪、两块油豆腐,还有五个鹌鹑蛋。”
老板一见是路绮笙,就眉开眼笑:“哟,好久没来了,快去坐着,马上给你端过来,不够再叫我。”
“谢了。”路绮笙回以一笑,刚要找位置坐下,就瞥见某张桌子上有一个人正笑眯眯地看着她。
“阿源!这么巧?”路绮笙惊喜地打招呼,朝程源走过去,“你也来这里吃东西?”
西装革履的程源显然和这个大排档的氛围有那么点不搭。
程源笑道:“绮笙,你忘了,还是你带我来这里的。”
路绮笙一边坐下一边回忆,那好像是自己刚认识薄凉的时候,有一次坐车路过这里,自己嚷嚷着要吃东西,就把程源拖下来一起了。
“嗨,好像真是。”路绮笙狡黠地笑着用手肘戳了下程源,“是不是吃一次就爱上这味道了?”
程源愣了愣,又看着路绮笙笑,认真应道:“嗯。”
老板很快就把路绮笙点的东西烫好端了过来,路绮笙吸溜溜了两口红油满满的粉,又觉得不过瘾,停下来问程源:“你开没开车?方便和我喝两杯吗?”
和路绮笙也没少吃过饭,程源还是第一次听路绮笙主动提出要喝酒。
“可以喝,我没关系。”程源应道,仔细在昏黄的灯光下分辨了一会儿,见路绮笙眉眼间的笑分明有些郁色,忍不住问,“绮笙,是不是今天发生什么事了,还是刚从法国回来没休息好?”
路绮笙有些意外,她以为自己掩饰地够好了,勉强摆摆手:“没有啦。”又冲老板抬手,“老板,这里上一打啤酒!”
“绮笙,不要这么多吧?”程源一听这可不像没事的样子。
“怕什么,你们应酬的时候,喝得不比这个少吧。”路绮笙不在意地笑笑,老板也已经把酒送过来了。
路绮笙对半分了一人六瓶,又分别倒好一杯酒,见程源还迟疑,豪气地拍拍程源的胳膊:“没事儿,你要实在喝不下了,我替你喝两三瓶!”
程源失笑地摇摇头,拿起酒杯和路绮笙干了一个。
结果战绩在程源为四,路绮笙为二点五的时候,路绮笙就已然微醉了,拍着桌子嚷嚷:“这世界就是这么不公平,你说是不是阿源!”
“是是是。”程源赶紧按住路绮笙的手。
路绮笙抽出手抓起一个鸡爪子往嘴里塞:“你看你,都是薄家的人,薄凉当总裁,你就要给薄凉当助理!就薄凉那点破本事,我都替你不值!”
好嘛,原来还是和薄少脱不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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