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七章:天堂和地狱(1 / 2)
女孩最喜欢什么样的男孩?答:一个能让她为之崇拜,同时又对她无比宠溺的男孩。
所以,她在机缘巧合之下遇到了他,虽然这并不是真正的巧合。
他一见面就爱上了她,爱她的美貌,爱她的娇憨可爱,甚至爱她的刁蛮任性,把她像一只天使般捧在手心里呵护。
她喜欢玫瑰花,嫉妒那些每到情人节就能收到很多玫瑰的女孩,所以他就买了几千朵玫瑰铺满她的房间,让她仿佛活在玫瑰的海洋中,让她感觉自己就像个花之仙子。
她喜欢吃椰蓉包,他二话不说就亲自坐着直升机跨越了四个城市,买来了全国最著名的一家店里,早晨刚出炉的椰蓉包,小心翼翼的护在怀里飞回来,送到她手中时还是热乎乎的。
她撒娇不想吃饭,只想吃哈根达斯,他就带着她到一家专卖店的门口,告诉她这家店已经被他买下来了,以后只为她一人服务。
她看中了一款奢华项链,只可惜那是限量版,已经销售一空,他说没关系,然后直接赶赴那家法国的品牌公司,用手枪指着公司老板的太阳穴,请求再为她专门打造一条,用最昂贵的宝石,并且还刻上了她的名字。
她感冒了,他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陪着她,照顾着她;她发脾气了,他满脸温柔的哄着她,呵护着她。
她看偶像剧看哭了,他说她是小傻子,却又陪着她一起哭;她不敢一个人看新上映的恐怖片,他虽然很忙,但依旧连夜从国外赶回来,陪着她一起看,再连夜做飞机回去。
这是梦吗?不,这是真实的,而且他此刻就站在她面前,满脸微笑的看着她。
他是个很帅的男孩,还冷冷的,酷酷的,应该有很多女孩喜欢,但他却只钟情她一个,只为她而痴迷,而沉醉,他也是个很有本事的男孩,实力非常强,虽然并不算无敌,并不算巅峰,但却足以让她为之崇拜。
这样完美的男孩,如此炽烈的爱情,又有几个女孩可以抵抗?
何况,他们连爱好都完全一样,连理想都交织重合,她很想做杀手,而他恰好就是……
她在无数次的梦境中都幻想自己是个誉满天下的超级杀手,甚至不惜离家出走,不惜和一个不认识的姐姐同行,原因只是那个姐姐能带她出道。
可惜,那个姐姐带她回来后就消失不见了,某些承诺始终没有履行,甚至还不许她独自离去,很是有些囚禁的意味,这让她很是烦躁。
而他却在这时候出现了,带着她出道,带着她去做那些最刺激的事,带着她远赴南美,共同刺杀了一个排行榜上实力不俗的家伙。
虽然那家伙的排名只有30+,但对她来说,那已经是非常了不起的敌人了,却被他轻轻松松的干掉了,当着她的面。
爱情之火就此点燃,他爱她,她也无法克制的爱上了他,为他的实力而迷醉,为他的无微不至而感动,她还开始幻想,他们将成为杀手界最最著名的神仙眷侣,他对她发誓,他们一定能做到。
所以当那天,她洗去身上的血腥时,他贸贸然的冲了进来,她惊呼,却没有责怪,她羞愧,却还是把身子给了他,从此之后,她完完全全的属于他了,只属于他一人。
那天,他十九岁,她十六岁,她觉得他们的未来一定会无限美好,这份爱必将永恒。
不过,那次的翻云覆雨中,她却又有些挣扎,有些烦恼,当高潮降临时,她揪着小脸对他说,其实她有未婚夫的。
“是谁?我杀了他!”他目露凶光道,那份冷酷,那份为了爱不惜一切,让她再次着迷。
她告诉他,那个人叫轩泷,是她青梅竹马的小哥哥,虽然只是指腹为婚的,彼此间并不算是真正的爱情,但她其实还挺喜欢这小哥哥的,他也一直当她是妹妹般疼爱。
可怜的轩泷,头上绿油油的一片,还被人咬牙切齿的记住了名字。
之后,又是一场翻云覆雨的做爱,他在床上彻底征服了她,让她为之娇喘,为之呻吟,为之浑身颤抖,再也离不开他的怀抱。
而就在这时,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小苍,出发了,任务即将开启。”锋殇冷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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