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四章:三个男人一台戏(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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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拉斯维加斯时,和慕长空的对话中我就在考虑,今天这一战要怎么打,我手中的实力够拼到什么地步,答案是……

我要么拼掉胡夏后被锋殇揍得落花流水,要么干掉锋殇后被胡夏彻底的捡走便宜,两方都吃?我的实力绝对没有那么强,首先人数上,我就是三方中最弱的一个,其次两方都想利用我制衡彼此,绝不会给我最终捡便宜的机会。

慕长空很精明,他让我做的是想办法跳出战局,可问题是怎么跳?只要我在武汉,两方都一定会注意到我的行动,那么我失约?干脆不去了?更不可能……

胡夏说了,这一战如果我不去帮他,他会第一个干掉我,锋殇也说了,十天后我不出现在武汉,他会立刻带着整个炎黄之血杀来拉斯维加斯,因为在他们决战前,一定会扫清所有阻碍,不可能任由我乘火打劫。

说起来,今天这一战其实我就是被胁迫着,不得不面对,不得不被两方夹在中间,那么,我似乎就只剩下一条路可走了。

在真正的大战开始之前,我就先一步死掉,想说没有人可以利用和胁迫一个死人的……

在今天来武汉之前,我就和黎军联络过,计划我可以想出来,但实际的运用还是太困难,没有黎军,今晚的一切都不可能实现,没有黎军,我等于孤身一人在武汉,想做任何事都没有人打配合,指望那群小伙伴?不可能的,他们不给我找麻烦就不错了。

所以,才有了黎军暗中来到武汉,进入武警大队亮出身份的一幕,他是来做什么的?就是来配合我的,他一见到马小东就说找一处废弃的地点,那是一处战场,也是给我选择的‘葬身之地’。

这个‘葬身之地’必须相对隐秘,因为我绝不能在死时被太多人看到,否则很容易露出马脚,也必须选个炸掉都在所不惜的废弃场所,因为我原本的计划是找个人同归于尽的,一把火烧掉,或是一颗炸弹尸骨无存,当然那样危险性就比较高了。

地点找好了,人选呢?毕竟我不可能死的太莫名其妙,必须有个高手要么干掉我,要么就陪着我一起死,而且这个人选绝不能是胡夏或是锋殇,因为这俩货太精明,一眼就能看出某些演戏的成分。

今晚……其实我本来想选小苍的,在那栋废弃的商业楼里抱着他一起葬身火海,虽然这么做有些对不起这傻不隆冬的小子,但也就因为他傻乎乎的,所以一定会上钩不是吗?

唯一的缺点是,小苍杀我的说服力不够大,他的实力被我完克,被我揍得满地找牙过,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也是这计划唯一的缺点。

然而事情却在黎军看到了班德拉斯后有了转机,作为三大保镖之一,由他干掉我的话,绝对比小苍更有说服力,甚至连带着可以让血狐受点伤,再借由那心灰意冷只想报仇的想法,帮着他也一起脱离战局。

甚至,可以把班德拉斯捧出来,让胡夏和锋殇觉得这家伙非常了不起,强的足以干掉NO6苍狼还伤到NO2血狐,强的足以影响这一战的走向,所以锋殇才会自以为赢定了,立刻发动总攻,所以胡夏才觉得自己麻烦大了,很是手忙脚乱了一把。

今晚,其实从头到尾都是一场戏,从我开始打酱油,从黎军看到班德拉斯,一切都是在演戏,三个男人一台戏,我,黎军,血狐。

首先由血狐去找班德拉斯卖萌,假装不敌后逃走,引班德拉斯来这栋废弃商业楼,这场戏是只有血狐才能演好的,因为实在太危险了。

血狐想拿下班德拉斯不难,但想要假装不敌他,甚至主动受伤后再逃离……全世界都没人有这个本事,唯有血狐行,顺便说下,血狐今晚的伤是真的,否则绝对骗不过敌人,受伤后,也唯有他那快如闪电的瞬闪才能逃走。

其次,班德拉斯一进入商业楼,黎军就跟进来了,这场戏必须由他配合,否则我就会真的死掉了……汗,也就是这个原因,我第一时间支开了琴吹夜,因为我不能让女人发现黎军在这里。

最后嘛,我的戏份就简单了,只要假装想救血狐,却又不敌班德拉斯,被他干掉就行。

然而为了逼真一点,为了说服力更大一点,我在战斗中不断指点着班德拉斯利用重伤血狐的安危来胁迫我,这货终于想到的那一刻……汗,我和血狐激动的都快哭出来了。

当然,我的这一步其实也是最危险的。

班德拉斯的武器是霰弹枪啊,我接连被打中,最后一下甚至被正面轰了个正着,我想说就算不摔下去,我怕是也死定了。

答案在我的西装里,武汉很热的,我却依旧穿了套西装,为什么?因为那套西装的夹层里满是各种机关,各种金属鳞片,各种钢甲,其实我今晚对抗班德拉斯并没有留手,我是……真的打不过他啊,那身衣服太重了。

唯一没有保障的就是我的脸部,所以才会有了最后被霰弹枪正面轰中的刹那,我不顾一切用裹着钢片的双臂护住脸的举动,否则就算我不死,也会彻底毁容的。

我掉下去了,落下的方位和地点是早就预计好的,黎军第一时间就早早的在下面等着了,他在第十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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