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十一章果然名不虚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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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涵一打开宿舍门,钻进宿舍,从宿舍的后窗户往下看上一眼,还真有一个猛男在楼下走来走去,顿时浑身打了个机灵,特么的,还真喜欢我了?可那不是我的菜啊,再说,我只是想尝尝恋爱而已。

张涵一捶首顿足,发现窗口处还有一个舍友双手托着下巴,眼睛迷离得看着下面走来走去的人影,充满期望的神采看着他。

“徐晚晴,你在看什么?”

“看那人,你没发现他走来走去的样子很潇洒。”徐晚晴旁若无人得说着。

“潇洒?嚓,晚晴,你不会是喜欢上那个猛男了吧?”张涵一又问道。

“喜欢,我理想的男票就应该这样的,大气有爱,沉稳潇洒,身材魁拔,这样如果躺在他的怀里,肯定是小鸟依人了。”

“你真花痴。”张涵一笑得眼泪都落出来,没有想到平时都不敢大声说话的徐晚晴,也会花痴,话说,他是喜欢我的?而现在,嘿嘿,要是让晚晴这小丫头和陈晨那个猛男老大匹配到一块,以后说不定会生个小猩猩出来。

张涵一越想越开心,恨不得现在就撮合陈军和徐晚晴两人,而门外的陈晨,左等右等不见张涵一出来,一时无语,敲门也不是,喊也不是,干脆一走了之。

“反正我是问了,具体情况说不清楚,恩,这个问题,属于高深层次滴,比较深奥。”陈晨打定主意,悄然离开下楼。

楼下的那连亦山和宿管阿姨聊得起劲,陈晨下去的时候反正谈得不亦乐乎,陈军站在外面吹着风,踱着步子,转来转去,一看陈晨过来,赶忙就笑着追过来。

“怎么样,问过了?”陈军小声问着陈晨,生怕会将身边谈得起兴的两人打扰,而那两人似乎根本没见到他和陈晨一般,依然自顾说着小说。

“还成,抽时间你再问下。”陈晨干咳一声道。

“有希望就成,走,我们回去。”老大看起来很兴奋,虽然没有亲自见到张涵一,有些小失望,但只要有希望,谁还在乎这一刻,以后还有大把的希望,大把的青春可以挥霍。

“走了,三哥。”陈晨和陈军起身要走,见那连亦山还是唾沫星子横飞,陈晨忍不住提醒了一句。

“恩,阿姨,以后我常来看您。”那连亦山站起笑着道。

“你一定要来找阿姨聊天啊,否则阿姨会寂寞的。”宿管阿姨也笑着回了一句。

走在前头的陈晨两人,都是一个踉跄,尼玛,小白脸果然是吃香的,连少妇都不放过。

那连亦山点头,“我一定会的。”

三人走出女生宿舍楼,都是重重深吸了一口气,空气好新鲜,夜晚的星辰都明亮许多,在秋天的季节中,显得温情而又生动。

转眼又是一个星期过去,还有三天,就是国庆节。

在这一天,易连博客网站上举办的诗歌大赛,终于评出一二三等奖来。

第一等奖是叶笙的《别再远去,我所爱的人》,这首诗篇幅极长,大气恢弘,但又包含了种种温情,诉说着如歌如泣的爱情,从相识相知到相爱,又到相离,分分别别聚聚散散之间,自然而随性,给人一种极强的冲击视觉。

二等奖是邱闫杰的《江南回望》以及一名叫叶子所写的《无题诗》。

三等奖骑士、乱人、吴英杰、步长空等人分别写的作品,总计十部,而其中步长空写的《青城子》最为突出,但和邱闫杰和名叫叶子写出来的诗歌明显又差了一个档次,因而归入三等奖之中。

“叶笙,果然名不虚传。”齐峰田赞叹,他果然等对了,竟然等来了诗坛上的一尊大神,叶笙。

叶笙,京城郡人士,年龄大约四十岁,从小就极有诗歌天赋,在二十岁那年,因家庭中落,父母双绝,至此一人流浪于大江南北,奔波在东河西岸。

每到一处风景,便会流传他创作的诗歌,而且在诗歌的质量上,帝国内少有人能比肩,诗坛上的成就,足矣堪称一流,后被人以‘后李白’称之。

后李白,一个简单的称号,就显出他在诗歌上的贡献程度,而他所写的诗歌,从小学到大学的教程上,几乎都有他所写的作品,这是一种荣誉,一种高难度的成就感。

只是如今诗歌在现今帝国的地位上,不如小说,因而叶笙此人,只有人知道是他所写的是个很出名,但真人却无人关注,然而,诗歌圈子里,无人不识叶笙。

齐峰田便算一个。

“叶子,也不知是哪位?是诗歌界的老人抑或是诗坛新贵?”齐峰田思虑良久,但依然毫无头绪,如果陈晨看到名叫叶子写的《无题诗》,那么一定会知道作者是谁,因为这首无题诗正是从他嘴中道出,给恋人偶然念起的一首短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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