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百六十一章文弱书生(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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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雪抚弄琴弦,优雅的姿势舞动,桃花之下,美艳无双,她的歌声传过,如一记巴掌,打向对面的三人。

苦涩莫名,慕名前来之余,落得这般下场,自找苦吃,他们大恨,怨天尤人。

古来圣贤皆寂寞,为何我却不甘心寂寞,踏雪前来,踏遍山高路远,来与眼前此人一较高下。

江舟拱手告别,人群自动分成两路,他从人群走过,马尔济斯失魂落魄,“今生,我再不会踏足阳城郡片刻。”

“哼。”嗦嘎那大步走开,显得很没有礼貌。

“终于,可以好好赏一赏这醉人的风景了。”东方韵儿的声音轻灵,她唯有对着陈晨等人,才笑逐颜开。

在他们身边,还有许多人未走开,但他们毫不在意,自得其乐。

人生在世,不必太过压抑,他们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携手同行,看桃花吹动,舞动他们的青春年华。

这天,这地,满是桃花飞舞,他们笑颜如花。

不知多久,他们累了,疲倦了,再次坐了下来。

他们的身边,依然还有人跟随,等着他们的签名,他们的名过于盛大,无人可以替代,在年轻一辈中,已经足够成为领衔人。

“明天,我要走了。”陈晨如歌如泣,莫名有一种解脱之感。

“去哪?”皇甫燕闻言,转过头来,欢喜的笑脸定格,白雪和东方韵儿盯视着陈晨那张洁净的脸,脸色微微一颤,他,要走?要去哪?

她们和皇甫燕一样,想知道陈晨的目的。

“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陈晨忽然道。

“旅行么?看起来很神圣的样子。”皇甫燕看了陈晨片刻,突然道,“能否不要走?”

陈晨沉默,这一刻无需多言,他知道她们的想法,他无言以对,他需要开阔自己的视野,为以后的路途铺垫,只沉迷在书籍中,并不是他的意愿。

他们解散,各有千言万语,不过一个夜晚,陈晨真的离开了,当皇甫燕等人为他送行的时候,他已经步行远去。

他没有带任何骑行的工具,他准备一场裸行,以阳城郡为中心,将围绕帝国拜访名山大川。

在他远行的这一天,《诛仙》问世,霎时便轰动整个文学圈子。

玄幻,第一次真正出现在大众的眼前,和《幻城》不同,这是真正开创一个流派的迹象,堪成为祖师作品。

太过于经典和耀眼,陈晨成为一个最为耀眼的网络大神,连霸胜王朝都张着嘴巴,仰望着他。

“我输了。”他喃喃自语,如同年华落幕,他的辉煌黯淡,一去不复返。

“我还能站起来吗?我是远古大神,我为何要认输。”当他认清了真相,他再次寻自己曾经丢失的足迹,他忘记了原本的初衷,而今,一一找回。

“文学,越来越商业化,而我,返璞归真,写自己喜爱的那些文字,只为了圆曾经的那一个瑰丽无比的梦。”霸胜王朝纪念往昔,为曾经丢失的记忆悲鸣,而今,总算不算太迟。

在陈晨百花大放的时候,霸胜王朝走回了原来的路,他想要经历一次与众不同,在沉淀中升华。

《诛仙》大火,陈晨却没有得到任何的消息,在深夜之中,他支撑一顶帐篷,借着灯光,开启新的作品的篇章。

双手舞动,在潮湿的环境中,他开始了艰辛的旅程。

“自作自受,裸行果然是痛苦的。”陈晨身心疲倦,但他亦是倔强不肯回头,越走,他越是发现了乐趣。

许多不知闻的地方,他踏足了,许多未开垦的地域,他涉及到了。

他将曾经田野所授的课程一一复习,从脑海之中搜索有用的野外生活,捕食、居所、从吃喝到所住的地方,他都严丝合缝一丝不苟进行。

在帐篷外,他撒上硫磺,在内,他点燃一种香茗,可以睡得不太死,以免会有突发事件。

几经辗转,他到达一个大雪纷飞的地方,豁然才发现,他的第一站竟是在漠城郡。

一座大山,巍巍峨峨,横贯天际。

雪山压顶,树林林立,有动物的足迹不时印在雪地上,陈晨小心翼翼前行,在漫漫雪地中穿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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