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6章 再说柳顺平(一)(2 / 2)
王书记说,他个人认为,这两名同志毕竟担任某一方面多年的领导工作,做过一些对党对人民有益的事,希望能给他们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允许他们戴罪立功……。
一个市委的重要领导,亲自让市委办公室打电话,让一个县委书记赶到市里来,为一个贫困县的局长、乡党委书记**一事“说情”开脱,当时就让我感到“突兀”和不自在。
当时,县委副书记、县长马志“力保”这两个人,连市委王书记也进行了干预。据说,王书记背景深厚,有问鼎本市市委书记或市长的实力,他又是市委安排挂点月光县的领导,如果“冒犯”了他,我在月光县的工作只能用雪上加霜来形容。
当时,我不知道怎么有效地处理此事,犹豫再三,我冒着电话有可能被监听的危险,给省委组织部干部处副处长董向明打了电话,询问良策。
沉思良久,董处长毅然决然地说,这人肯定是要处理的,共产党的天下不是这些王八蛋们的世外桃源、独立王国,你也要通过处理人来树立你的权威,不处理是绝对不行的。
董处长建议我,撤销柳顺平柳村乡党委书记的职务,开除他的党籍,组织强有力的调查组,彻查柳顺平,将前任没做完的事继续做下去。如触犯刑法,就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惩,绝不含糊。
对于胡长标,董处长的看法是,不能一棍子把人打死,要充分发挥他的个人潜能,遏制和打击他的个人专断和胆大妄为。在月光县十分复杂的环境下,他要我学会打一个拉一个,恩威并施,刚柔相济,瓦解他人的队伍,壮大自己的力量。
董处长建议我将胡长标降为副局长,以代局长的名义主持工作,干得好,可以去掉代字,过去的一笔勾销。干得不好,新账旧账一起算,以辜负县委和人民的期望为名撤了他,就是给他套个紧箍咒,让他不敢乱来。
跟董处长商量后,我没有完全按照王书记的意见办,而是对两名**官员进行了分化处理。
对于柳顺平,一是撤销柳顺平担任的柳树乡党委书记职务;二是建议市、县人大依法罢免柳顺平市、县人大代表资格;三是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四是建议市公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五是成立以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委副主任戴希望同志为组长的调查组,对柳顺平所作所为进行彻底调查。如触犯法律,就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惩。
对于胡长标,一是提请县人大撤销胡长标的财政局局长职务,行政降为副局级,以代局长的名义主持工作;二是撤销胡长标的县财政局党委书记职务,降为副书记,以代书记的名义主持工作;三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大过处分。
处理决定结束后的第二天清晨,我吸取了前任县委书记不跟王书记沟通的教训,疾奔市委,向王书记汇报了处理情况。
我像一个做错了事的小学生,低下了头,以沉重的心情说,作为县委书记,我正在风口浪尖上,受到方方面面的牵制,需要顾及方方面面的感受。虽然我尽了最大努力,但还是没能完全贯彻您的意图,辜负了您的期望,特向您检讨,并诚恳地接受您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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