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白马啸(1 / 2)
燕南赵北,驿路连绵。
绕经太行山东麓,至定州,近保定,连京师,正是柳絮飘飞时节。
定州,明月镇,春意盎然,粉花堆簇,横斜枝桠之下,露出景福客栈一角牌匾。
这一日,日过晌午,外头浩浩荡荡来了一群人,群马声嘶,越过界碑,踢得尘土飞扬。
跑堂的透窗见着情况紧忙迎了出来,见这一群人驻停了马,仔细一瞧,皆是外族模样,口里叽里咕噜说着番话,不由有些傻住。
那领头的汉子年约三十,跨着黑马,番教装束,一身白袍,碎纹马甲,缠头巾,只冲身旁骑白马的锦衣少年说了几句话,又向跑堂的一喝,才叫他回过神来。
跑堂的忙哈腰问道:“客官带这么多人,打尖还是住店啊?”心里也没底,不知他们能不能听懂。
那外族汉子张口却是中原话:“我们住店。”
那骑白马的少年,一身蒙古服饰,散着发,斜斜落着几条细辫,齐眉勒着宝石雕饰抹额,深目高鼻,瞳仁微褐,俊俏而稚气未脱,挥了挥鞭不耐烦道:“赛亦虎仙,换个地方,我不想住在这里。”
赛亦虎仙浓眉一锁,仍不失礼数道:“王子,这一路过了多少客栈,你都不满意,再挑剔下去,就要耽误了回去的行程。”
说罢便回头吩咐一众随从顾好赐品,栓马入店。
被尊称为王子的少年,正是西域汗王羽奴思的第二子阿黑麻。
成化九年春,西域吐鲁番王发兵攻占边防要地哈密,掳走王母与金印,令得哈密卫右都督罕慎败走苦峪城,至此四年。吐鲁番王据得城池,派兵镇守,更与明廷遣使修贡,讨要封王,明廷虽不允,亦不对此费周章,只以礼待,不动刀兵。
而今西域汗国王子随行入贡,彰显修好之心。
阿黑麻见众人纷纷下马,满脸不高兴,又想打商量:“赛亦虎仙,要不你们先回去?我想在这里留几天。”实则他百般嫌弃诸多挑剔,不是因为自身矜贵,只是一想到回去,又要见到那人,他心里就一阵发怵,总想走得慢一些,再慢一些才回去。
赛亦虎仙摇头却道:“王子不要再提任性要求,我们得快快回吐鲁番去。”
阿黑麻努嘴,屁股黏住了似的不肯下马,却见赛亦虎仙兀自指挥随从,不搭理他,这回显是没有转寰余地,愤愤鼓脸,正自闷闷不乐,不期然扫见客栈外头拴着一匹白马,陡地精神一振。
那马儿膘肥体壮,鬃毛油亮,通体洁白耀眼,叫他这爱马之人瞧见了,自是眼前一亮。
阿黑麻翻身下马,上前细看,见其双目炯炯有神,喷息有力,精气十足,显是一匹良驹,品相倒比他那胯下宝马更胜几分,不由得伸手爱抚了一番,越摸越无法释手。
那马儿平素暴躁,只有少数几人能近身,多得是他这样真心惜马的人,才没有出蹄踹飞。
阿黑麻心头甚喜,大步冲入客栈内,扬声就问:“外头那匹白马是谁的?!”
靠窗之桌,执盏之手顿了顿。
阿黑麻等了片刻,见没人应声,目光紧迫地扫过全场,恰好游过靠窗那桌独坐之人,刹那间,只觉移不开了目光。
窗台放光,笼着一方天地,只见那人青丝竖冠,鬓发如裁,面容极为清俊精致,单手执杯浅饮,肌肤赛雪,指骨素匀,放下酒杯,薄唇因沾了酒渍,显得光泽诱人,那模样,看去真是个赏心悦目的翩翩美少年,可那身白色绸衣,以黑色腰带素裹,隐约勾勒的曲线,偏又显露了婷婷绰约,曼妙柔软。
似有所觉,顾少棠微微抬眸,扫去一眼。
阿黑麻被她一眼扫中,只觉后脑一麻。
眼前这人,分明是女子柔美之姿,眉眼间却又透着一股非女子可有的犀利英气,二者非但不矛盾,还融合得恰到好处,真真一眼动人,二眼入心,不知觉,竟面上一热,傻在了原地。
赛亦虎仙走了进来,见他杵在堂中不动,疑惑道:“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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